1月29日,學人黃以明委託北京貝朗律師事務所葛小鷹、朱淮兵律師狀告中國美術館館長范迪安、台灣雕塑家蕭長正等剽竊其學術著作,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自北大博導王銘銘剽竊門、郭敬明抄襲、中國攝影金像獎剽竊門之後,中國知識界再曝剽竊醜聞:此番主角竟是身為中國美術館館長范迪安,可謂幾年來最重量級的剽竊事件。
此前,打假英雄司馬南在微網志首次曝出“范迪安剽竊門”,引發網友熱議。知情人與范迪安的支援者在各大論壇頻頻發帖,並迅速升級為“罵戰”。
據律師介紹,2006年3月,由中國美術館舉辦、館長范迪安策劃的《空間想像——蕭長正的穿透雕塑展》,在新聞宣傳中以各種形式大量、大規模使用了黃以明的著作《自然精神的現代構成》一文,在各大媒體傳播,卻從來不署作者名,甚至假冒署名。近4年後,在媒體中剩下的蛛絲馬跡尚有40幾家之多,已被公證。其中,署名“文章作者:范迪安”的文章《〈我的森林〉與自然精神》,全文1500多字完全剽竊于黃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現代構成》一文。
據悉,黃以明在訴訟中要求范迪安、蕭長正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100萬元。
作為一樁智慧財産權糾紛,本案涉及中國美術館館長與國際知名雕塑家,而美術界一直被視為商業社會僅剩的一片精神凈土,美術館館長一直被視為一個國家最高文化榮譽的職稱,這不能不讓人大跌眼鏡。可見,國內知識界對智慧財産權的尊重與維權工作是一項十分嚴峻而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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