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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美術作品版權在行動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6-11 08:29:55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美術週刊

  “近十年來,代理我作品的畫廊,都有我的真品保證書。作品上有手印,簽名上還有鋼印,另外有照片和防偽標誌。我把所有能做的都做到了,可潘家園還是有一摞一摞的照片,都是移植的。有時候看著很好笑,上面是我的標準照,下面卻挺著別人的大肚子。”中國美協副主席王明明在日前召開的中國美術作品版權保護座談會上説到。

  近些年來,美術作品版權遭遇侵犯的現象層出不窮,做假、賣假、拍假日益嚴重,著作權維護步履艱難。在這種形勢下,中國文聯、中國美協召開了美術作品版權保護座談會,邀請美術家、版權行政管理機關、出版界、法律界的有關人士,對如何保護美術作品版權進行了探討。

  侵權現象紛繁複雜

  王明明表示,美術作品在市場上流通,侵權狀況一年比一年嚴重。“去年在瀚海看見一本我的畫冊,裏面幾十張畫,全是假的。請執法大隊的人調查,出版社説從來沒出過,印刷廠也説從來沒印過,最後查明連版號都是假的。執法大隊説根本就查不下去,要查,只有當場抓住。”

  畫家史國良幾年前就開始做打假工作,如今感到非常疲憊,甚至有了放棄的念頭。最讓他感到痛苦的是沒有話語權,不僅自己,連專業團體、專業隊伍也沒有。“我打官司打到法院去,自己沒有話語權,找最熟悉這個行當的專家、專業團體來也不行,因為沒有鑒定資格。所以要請犯罪學的專家來鑒定筆跡,要請工商部門的來鑒定,這太可笑了,誰能比我自己鑒定自己的畫更專業的?”他憤憤不平地説。

  畫家謝志高還談了出版物版權的問題,“出版畫冊現在基本上都是畫家自己掏錢,連書號都是買的。包括人美出的‘大紅袍’(紅色大開本畫冊),幾十萬,自己出錢,這個版權歸誰呢?按道理版權應該歸畫家自己啊,可是現在這個問題就沒有人來確定。還有我十年前寫了一本技法書,中國美術學院出的,再版了六次,什麼消息都沒有,也不給稿費,不過現在也沒有精力顧著這些。”

  相關法律需要健全和普及

  針對美術作品版權維護遇到的難題,中國藝術研究院美術研究所所長梁江建議對原有的著作權法加以修訂。“著作權法第一版是1991年,從著作權法進入美術家的視野至今,原有的不能説已執行得很好,還接連碰到很多新情況。我個人認為,著作權法的若干定義連同實施條例,對於美術作品的界定欠全面。比如説新媒體藝術,原來定義已經包納不了。還有的説保護‘具有審美意義’的作品,而當代一些美術作品可能已與審美意義無關。按這樣定義執行下去,很可能對不上號。”

  但是,新聞出版總署法規司法制處處長高思認為,目前大家對現有法律的認知、理解和運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更大。他表示:“行政機關在現行法律裏面規定很清楚。什麼情況下出現了盜版的情況,國家版權局、行政力量就可以介入,發現侵權的案件就可以沒收、罰款,這是有法可依的。還有一個民事途徑,作者發現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了,比如説出版社違約了,根據著作權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訴,政府可以行政介入幫助我們維權。”不過他也坦言,國家版權局多年以來投入了很多力量進行培訓、教育,但是跟美術家的接觸相對就少得多,聽取美術家的意見也很少,今後在這個方面需要加強。

  中國美術館學術一部主任陳履生針對目前存在的著作權、所有權不分的現狀,重點談了著作權的概念以及維護,“美術館收藏作品,僅僅

  是佔有所有權,而沒有獲得作品的著作權,這是中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所有權和著作權相分離的原則。如果説把收藏作品拿出來展覽,著作權法是允許的,可是要出版,就必須要徵求作者的意見,但是,收藏方往往把這個忽略掉了,想怎麼印就怎麼印,要大就大,要小就小,甚至是把七行的書法作品裁掉了三行,這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的完整性。”

  呼喚成立美術作品版權保護組織

  除了修訂以及普及相關法律外,多位與會者提出了成立美術作品版權保護委員會。組織者當然非“娘家人”中國美協莫屬。國家版權局版權司版權處處長段玉萍表示,跟強大的使用者相比,作者、畫家、音樂家在國內應該是屬於弱勢群體。但是如果由美協出面,把畫家都召集到一起,特別是在維權上,能發出共同的聲音,可能影響會大一些,保護起來會更有力。美協目前可以考慮在現有的基礎上成立一個專門的委員會,或者成立一個二級協會,來承擔我們美術家的維權工作。

  在具體的維權工作上,陳履生表示,現在不缺鑒定專家,關鍵是需要建立一個正常的秩序。“比如説中國美協建立一個機構‘史國良鑒定中心’,這是一個由各方面專家組成的真正對個案有研究的專家,而不是泛專家,全世界史國良的作品,都送到這個權威的中心來作評價。正常秩序建立起來了,真假的問題就解決了。”但是也有實際問題,“中國的藝術家很多,如果成立10個鑒定中心,就會有10個以外的某一個畫家,千方百計地要將自己成為11個、21個、110個……美協弄不過來的。”

  “美協在現有的基礎上,其實可以借助一些外力,請一些專業的律師。” 智慧財産權專業律師孫建紅根據自身的職業特點建議,“合適的、專業的、有經驗的律師團,或者專業律師的維權工作組,幫助美協來做這個工作,我認為完全可以做好。”

  不可否認,如今距美術作品版權能夠完全得到保護還有一定的時間。正如段玉萍所説,“畢竟我國在著作權保護方面還是初級,經濟水準也好,整體水準也好,都不是很高。美術作品版權被侵犯等問題是這個階段的産物,越不過去,必須走過這個階段。”

  但此次會議加快了中國美術作品版權保護的步伐。中國美協分黨組成員、副秘書長李榮海最後表示,“最近中國美協分黨組會很好地研究一個意見,為保護我們美術家的權益,為推動整個美術事業的發展,儘快拿出一個比較成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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