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街頭的塗鴉藝術
8月28日,美國洛杉磯市議會以13比2的得票率解除了該市對公共場所塗鴉長達10年的禁令。新規定將允許在商業區和工業區進行塗鴉,藝術家須向市政府註冊,並支付60美元的申請費。塗鴉作品不得包含商業資訊,且必須保持至少兩年。而在住宅區,只有申請“選擇加入”城市塗鴉的街區才允許墻壁塗鴉。
藝術家預測,大型戶外藝術作品將很快得到復興。洛杉磯塗鴉保護協會執行董事伊莎貝爾·威廉姆斯表示:“我們應該為下一代重拾洛杉磯作為世界塗鴉之都的遺産。”
近年來,洛杉磯一直在為出臺新的塗鴉管理法案進行聽證會,該法案試圖在不同的利益衝突之間尋找平衡:振興城市的塗鴉傳統,同時也保護街區免遭大型、有爭議的藝術品的侵擾和控制打著藝術旗號的商業廣告行為。
2003年,出於抑制不斷氾濫的街頭廣告的目的,洛杉磯禁止在公共場所塗鴉,但不少人仍冒著被逮捕的危險在街頭進行塗鴉創作。此外,關於塗鴉到底是合法藝術還是破壞公物行為的爭論一直沒有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