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慷慨的家族之一
在西方各國的贊助人中,義大利的贊助人(包括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族、米蘭的斯福爾扎家族、費拉拉的德埃斯特家族、曼圖亞的貢扎加家族等)是最為慷慨的了。他們不惜重金從法國、荷蘭等地請來了富於才華音樂家和藝術家任職于義大利各城市。如斯福爾扎家庭就在1474年前後聘請了18位室內樂樂手和22位唱詩班歌手,若斯坎等多位作曲家就曾受聘於此。義大利的“慷慨之舉”換來的是其在音樂藝術上的繁盛及顯著地位。
西方的贊助人制度,究其表現形態,是從古羅馬開始就已經隨著音樂、藝術專業化的加強、音樂社會作用的轉變而體現著贊助人與藝術家之間不平等的“主仆”關係。但就其積極意義來説,該制度始終伴隨著音樂發展的各個方面,它是音樂向前推進、造就西方淳厚而深遠的音樂歷史的一個外在動因。
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贊助制度主要分為三種類型:
家族式:一個富有的人邀請藝術家或作家到他家吃住數年,並提供禮物,請藝術家們給予關照:例如,熱愛文藝的曼圖亞公爵是歌劇作曲家蒙特威爾第藝術保護人。列奧十世在做樞機言主教時,家裏就充滿歌手和音樂家,他自己也享有一個鑒賞家和演奏家的聲譽,他的宮廷裏邊的最有名的人物當中有猶太人喬凡·馬利亞和亞科波·桑斯康多,列奧給前者以伯爵爵位並給他一個小城鎮作為封地。
依約訂制式:藝術家與其贊助人之間基於私人關係,但是臨時性的僅維護至其作品完成:例如,1600年10月,在佛羅倫薩,為美第奇公爵的妹妹與法王亨利四世結婚的喜慶活動,裏努契尼作劇佩裏作曲(卡契尼在其中加進了一些他自己寫的段落),特完成歌劇《優麗迪茜》(由於《達芙妮》已失傳,《優麗迪茜》被認為是第一部真正的歌劇)。1547-1558年,羅勒(約1516-1565)任費拉拉公爵宮廷樂長,後任帕爾馬宮廷樂長,根據公爵的要求,為宮廷各種大小型活動演出作曲排練。
市場式:藝術家已生産出作品前試圖直接售予大眾或由經紀人出售。例如,馬倫齊奧(1553-1599)先後供職于德斯特紅衣主教、曼圖亞的貢扎加宮廷等,他在1581-1599年間共出版了包括四聲部、五聲部和六聲部的世俗牧歌集共17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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