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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畫廊和畫店的問題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0-30 21:04:40 | 文章來源: 《理財週刊》

文/曉園

提要:畫廊開成畫店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兒。藝術為人民大眾服務,在消費中投資,在欣賞中收藏本來就應該是我們堅持的方向。

幾個月前上街,偶見一小畫廊,便信步走入。畫廊營業面積不過十余平方米,屬那種破墻開店的沿街住宅,賣油畫也賣國畫,還賣書法。一面墻下,兩個學生模樣的青年正坐在小櫈上畫油畫,好像是在摹某位歐洲畫家的作品。我心中好奇,便與老闆聊起。老闆乃一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言語間對繪畫藝術也在行。他很坦然地告訴我,兩位小青年是美院的學生,在他這兒打工,所謂打工,也就是為客戶臨摹些畫。我問青年,畫一幅畫能掙多少錢?小夥子們靦腆地笑了,説一般小畫可掙50~100元,大一點的更多些。正説著,一中年婦女來取畫,我瞄了一眼,好像是幅臨摹莫奈的《睡蓮》的,約有一米見方。婦女付了兩千多元挺開心地走了。我便與老闆開玩笑道:“生意不錯嘛。”老闆竟也笑了,然後很謙虛地對我説:“這兒説是畫廊,實際只是個畫店。因為是自家的房子,沒有房租,所以成本也低。”

正説著,又有客人來取走了兩幅畫。老闆招呼完客人後接著對我説,他賣的都是一些沒有名氣的畫家的作品,主要是物美價廉。現在百安居裏賣的行畫大多在千元之上,他這些畫總比那些行畫強多了,而且價格也便宜,一幅30×50釐米尺寸的只賣千元左右,所以老百姓都能接受。我仔細看了看他賣的那些畫,大多還是認認真真,規規矩矩的。老闆見我沒接他的話,連忙解釋道:“其實我們從來也沒冒充什麼搞藝術的,一是因為自己喜歡,二來也是掙錢養家。您剛才看到了,還有一些畫是客戶指定臨摹的,這些畫大多只賣幾百元,老百姓也就認個漂亮,圖個便宜。現在那些大畫廊裏賣的原創油畫,起價都在萬元以上,那是賣給投資客的,普通老百姓哪買得起啊!”

畫廊本來就是賣畫的專門店

我當時覺得這位老闆有點了不起。

從這家小畫廊出來後我想了一些問題,這家小得不能再小的畫廊讓我若有所悟,究竟是什麼,一直沒能想明白。直到不久前的上海秋季藝博會,看到報上一篇記者文章後,我才理出頭緒來。

這篇記者文章以很專業很搞藝術很搞投資的口氣,批評滬上的畫廊業,認為除了這次參展的某某某幾家畫廊外,大多數畫廊只能被稱為“畫店”。因為這些畫廊只是靠賣畫謀生的商店,既不懂藝術,更不懂投資,言下之意是這些畫廊沒有資格被稱為畫廊。這使我想起了那位將自己的畫廊稱為“畫店”的老闆,想起了他説的那句話:“我們從來也沒有冒充搞藝術的。”這真讓我有點犯迷糊了:畫廊與畫店不過一字之差,真有那麼多講究嗎?只賣畫的就叫“畫店”,打著“搞藝術”“搞投資”旗號賣畫的就叫“畫廊”?可這就帶出問題來了,好比你去肉鋪買肉,本來只想買兩斤蹄膀回來紅燒。可賣肉的師傅先給你宣傳了一番吃蹄膀的偉大意義和歷史意義,然後又告訴你:豬肉屬於大宗商品,養豬是需要一個週期的,因此肉價會隨供求週期變化波動。為了投資理財,你應該在肉價低時多買一些,肉價高時你就有備無患了。碰到這樣的事,你一定會厥倒:“哇,這肉鋪怎麼變成肉廊了!”所以西方人常自嘲“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

其實,畫廊還是畫店本來就不是個問題。十幾年前,上海的畫廊幾乎沒有一家不承認自己只是個賣畫的專門店的,也沒有一家試圖冒充藝術品推銷機構或投資服務機構。但現在情況的確發生變化了。隨著這些年藝術品市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受前幾年當代藝術瘋狂炒作的影響,現在的確有相當一部分畫廊不把自己當畫店了。特別是那一大堆的畫家工作室,更是個個都把自己當作“搞藝術,搞投資”的了。一方面,他們拼命揮舞著“藝術”和“投資”的大旗,想讓自己手中的畫作賣出超額利潤來;另一方面,他們又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商業目的和商業身份,甚至不屑于與那些靠賣畫為生的“畫店”為伍。他們認為自己更藝術,更專業,更上檔次。如此一來,上帝他老人家就又看到人類在思考了。

本來,畫廊經營有房租水電人工雜費,賣畫賺錢也是天經地義。這與“肉廊”賣肉賺錢,“菜廊”賣菜賺錢的道理一樣硬,沒有什麼説不出口的,更不是什麼見不得人見不得光的事兒。在商言商,誠信經營,各人賺個人的錢就行了。就是那些畫家們的工作室,你也可以公開説“賣畫養家,掙錢發財”。根本用不著成天舉著“藝術”“投資”的大旗舞來舞去,一來太累,二來也太忽悠人了。當今中國繪畫市場這付慘澹的情景,至少有一半是這幫不想當畫店的畫廊以及這些只想“搞藝術”“搞投資”的藝術家們造成的。

藝術品必受市場法則的制約

我曾在以前的文章中談過一個常識性的觀點:在市場上銷售,以換取貨幣或其他等價物為目的的所有東西都是商品。畫廊裏賣的畫當然也是商品。因此,無論你為它冠以何種名稱,將其意義宣傳得如何高尚,它仍然只是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必然要受到商品規律和市場法則的制約。這種制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它必須具備使用價值。藝術品的審美價值就是它的使用價值。脫離了使用價值,世界上沒有一種商品的交易目的僅僅是為了投資。這告訴我們:市場上的畫都是用來賣的,而人們買畫主要是用來看的。因此,投資並不是藝術品交易的基本目的。

第二,藝術品作為一種商品,其價值是可以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來解釋的。而藝術家作為一種特殊的勞動力,其勞動力價值是需要用天才和時間來驗證的。過去的歷史已經證明,大多數藝術家的作品並不具備投資價值,但這並不影響它的使用價值。這告訴我們:在藝術家的才能沒有被市場確認,以及沒有得到時間的檢驗之前,妄談任何一位藝術家作品的投資價值和藝術價值本身就是一種類似于算命的行為。在這種時候舞動著“藝術”和“投資”的大旗,很像算命先生在舞動自己的招牌,形象很容易引人發笑。

第三,儘管在現代社會中,商品的銷售與推廣力度有很大關係,但市場絕不可能接受價格嚴重背離價值的商品。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市場之手就會予以調節,如同這次讓中國當代藝術品市場崩盤一般。這告訴我們:在一個開放的流通的市場上,無論是畫廊還是畫店賣出去的畫,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第四,隨著人民收入及生活水準的提高,藝術品首先是作為一種與人民大眾精神文化生活有關的商品進入市場的,而不是首先以投資産品的形態進入市場。這告訴我們:藝術必須為人民大眾服務,離開了普通民眾的參與,藝術品市場根本就不可能發育成熟。

第五,商品的價格是由其價值決定的,藝術品也不例外。雖然供求關係的變化會導致其價格變化,但它決不會因為你宣傳了“藝術”,宣傳了“投資”就變得更值錢。那種借著藝術品投資的名義拼命抬高價格的做法,實際上是一種非常愚蠢的行為。其直接後果就是將廣大民眾拒于門外。這造成了一種十分可笑的現象:一方面,藝術品市場變成了一個只有少數投資者參與的,由投機者和機構自炒自鬧的一個越做越小的投機市場;另一方面,正是由於我們眾多畫廊,畫家工作室堅持不懈地“做藝術”“做投資”,寧死不屈地不當“畫店”,堅持只為投資者服務,只做投資客生意。連我們的藝博會都是年復一年地堅持“藝術=投資”的理念。這樣,在大家齊心協力的共同努力下,我們終於成就了中國裝飾畫市場每年十幾億的銷售額,而這些銷售額中至少有一大半本來是應該由我們的畫廊、由我們這些“搞藝術”的人來分享的。現在卻便宜了那些賣裝潢材料的。我們越是起勁地吆喝“藝術”,吆喝“投資”,他們的生意就越好!看到這樣的結果,我們的畫廊、畫家工作室是否會産生一種聰明過頭的感覺呢?所以上帝他老人家真的笑出聲了。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得出結論,畫廊開成畫店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兒。藝術為人民大眾服務,在消費中投資,在欣賞中收藏本來就應該是我們堅持的方向。畢加索當年以20法郎一捆的價格賣畫時,包括他自己在內,根本沒有任何人能想到今後他的畫能賣出天價。但是我知道:當年買畢加索那些“捆畫”的人肯定不是為了投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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