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藝術比起其他職業而言更加不像一種工作,它變得與生活方式混為一談了。藝術的特權被無限放大,許多人因此受害,深受其苦,被藝術的光環給欺騙了。似乎藝術是信仰,是飯碗,是世界,是一切。但特權總是招人歡心的,成功藝術家們就是榜樣,他們享有特權,是的,在中國大飯店喝紅酒,為奢侈品做設計,與紐約來的收藏家和策展人共進晚餐,在畫布上從事金融事業。這一切看起來那麼美妙、動人。20年前,這些人還在打群架、反抗體制、爭奪女人。現在也不必了。
藝術的特權如此誘人,可以胡來,可以胡作非為,一切以藝術的名義,可以做常人不及的事,在藝術家看來,藝術家不是普通人,在普通人看來,藝術家不是正常人。他有著事先豁免權,再出格的事,只要不違法,必得到通容。這對修習藝術的年輕人而言,簡直是夢想般的生活,但還有一個問題是,藝術,只有平庸和出色兩種,人們正在為此喋喋不休,拿錢來判斷。可價值判斷與好壞判斷的標準不一樣,價值可用錢來衡量,好壞則事關心靈、直覺與感受力。正是因為好壞判斷沒有統一的標準,所以目前只能用價值判斷來衡量藝術家:好賣、能進博物館、有知名度、對藝術史有貢獻。
但價值判斷是時代的誤判,而不是歷史的最終判斷,對於任何藝術家而言,這都是需要清醒認識到的。也正因為清醒的認識到了這一點,那些成功藝術家則更加瘋狂地攫取自己能攫取到的一切。包括畢加索、安迪沃霍爾也不能例外。面對藝術家的這份野心,我真不知道該説什麼,辯論亦無必要。藝術之途有無數條道路,但最終之途是俘獲人心。
要想俘獲人心,首先要有避免受傷害的能力。這是藝術家的必修課,也有藝術家稱之為“人性的修復系統”,在成長的道路上,會被各種情況傷害:美術教育、生活的窘境、環境的影響、人心的向背以及對卓越藝術家的模倣,還有,如文首所説,把自己弄成藝術家的標準生活方式,享受藝術家的待遇而出不來作品,這都是傷害。
看看雕塑家與作家君特格拉斯怎麼説:“幾十年過去了,我不斷創作,對成就習以為常,對名聲感到無聊,對受到的普遍妒忌既感到噁心又覺得可笑。”毫無疑問,格拉斯擁有避免受傷害的能力。避免受傷害是天才不夭折的唯一方式。請注意,我説的是避免受傷害的能力,而不是承受傷害的能力。我們希望梵谷們會更快樂,藝術創作會更持久。
其次,要擁有傷害別人的能力,在作品中,使別人痛、癢、悲傷、沉重、沮喪、難過,僅僅愉悅他人是不夠的,愉悅他人是娛樂界的事。沉重的藝術作品比之輕快的藝術作品而言,有天然的殺傷力,正如諺語所言:與你一起笑過的人你可能會忘記,與你一起哭過的人你永遠記得。在這裡不是討論悲劇的美與喜劇的美孰優孰劣,而是説,藝術要有其永恒的殺傷力,必然在於劃破膚淺與庸常的一個粘稠層。這有點像衝破大氣層。從而達到高能物理所説的能量的“統一場”。
再次,要慎用傷害別人的能力。藝術,能化腐朽為神奇,使普通事物獲得神性,點石成金。它還是讀心術,這比創意或智性層面更深入,也更難學習。藝術的魅力也正在於此。慎用傷害他人的能力意味著,美的事物最終向善,這是真理。
從成為職業藝術家的第一天開始,便面臨著生産藝術的種種焦慮,專注、把能量匯集于一點,你會得到自己想要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