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遠端報名。分報名資訊輸入和報名資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進行。報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藝術、體育、運動訓練單獨招生、小語種、保送生等)均須參加報名。
(一)報名資訊輸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於3月20日至24日期間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進入報名系統界面,按照報名系統界面提示如實錄入報名資訊,並對自己所錄入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報考科類”分文科、理科、藝術、體育四類,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文科或理科。
“報考類別”分一類、二類、三類,分別對應三個錄取批次。一類對應第一批,主要為重點高校、“211”高校和經批准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二類對應第二批,主要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三類對應第三批,主要為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其中只報考藝術、體育類本科的選報二類,只報考藝術、體育類專科的選報三類(不計技術考試成績)。
考生須結合自身實際選報其中一個類別,也可兼選兩個類別或全部類別。凡未選報的類別將不能參與其所對應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須選報與已考學校錄取批次相應的類別,也可同時兼報其他類別。
報考體育類(含體兼文、理科)的考生在報名資訊輸入時還需輸入體育專業考試相應資訊,參加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準運動員專項測試的考生還需輸入相關的資訊。
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去年已參加全省統一認定測試並通過的考生無須再報名測試,其中“三模三電”和定向項目的規定詳見《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體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三模三電”和定向比賽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號)。需認定測試的考生在完成高考報名資訊輸入後即登陸體育加分認定測試報名界面,按要求輸入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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