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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藝術類高招政策三處“變臉”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2-08 17:30:06 | 文章來源: 武漢綜合新聞網

 

附1:

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築學、景觀建築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産業管理。錄取時,高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附2:

2010年教育部批准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專業

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專業)

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

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

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

瀋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

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

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

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

雲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

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

解放軍藝術學院清華大學

東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北京服裝學院

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浙江理工大學(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北京印刷學院(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蘇州大學(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浙江傳媒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本科專業)

內蒙古大學(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3個本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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