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錄取規則
1.我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印發《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體情況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不予錄取。
3.錄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除英語專業(只招英語類考生)限考英語口語外,其餘專業無口試要求。
5.根據北京市的文件精神,錄取考生不遷戶口,學生畢業後,可由工作單位根據國家及所在地政府有關文件,辦理農轉非和戶口遷移手續。
6.貧困學生在入學註冊後,可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7.學生畢業後就業,學院推薦,雙向選擇。
8.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參加省一級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有效;北京美術類考生須取得北京市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證方可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報考我院表演類專業的考生,戶口所屬北京的考生需參加我院統一組織的專業課考試。B.我院藝術類是文理兼收,參加文化課考試。C.計分辦法:綜合分=專業課考試成績X60%+文化課考試成績X40%。D.專業課考試合格通知書發放原則:為招生計劃數的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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