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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師範高等專科學校09年招生章程 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9 21:51:24 | 文章來源: 367美術高考網

 

第十一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

第十二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須口試成績符合要求。

第十三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須通過雲南、山東、四川省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統一測試。

第十四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根據省教廳及省物價核定的標準,2009年師範類文科專業每生每學年2800元;理科類專業及文秘、英語教育、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等專業每生每學年3200元;律師事務、應用英語等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第十六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詳細資訊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思茅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聯繫電話:0879 —2301198

郵  編:665000

網  址:HTTP://www.sm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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