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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美術學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8 22:40:38 | 文章來源: 中國美術高考網

 

2、廣東省考生考點安排:

考生所屬地區

考點

備註

茂名市、陽江市

廣東茂名市新世紀學校

廣東省考生必須以本人身份證所註明的地址作為選擇考點的依據,如考生的身份證地址與參加全國文化統考准考證中指定的考試地點不相符,則按文化准考證中的考場地址,在廣東省相應考點報名及考試。

汕頭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陽市、梅州市

廣東汕頭市青少年活動中心

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

深圳行知職業技術學校

湛江市

湛江財貿中等專業學校

佛山市、雲浮市、肇慶市

佛山市南海區藝術高級中學

中山市、珠海市、江門市

中山市廣播電視大學

廣州市、韶關市、清遠市、東莞市

廣州美術學院



 

 

 

 

 

 

 

 

 

 

 

七、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省藝術統考,並取得合格證,方有資格被本科院校錄取(未組織專業統考或對考生報考31所獨立院校另做規定的省份除外。)報考我院除美術學(美術教育)、美術學(美術史,文科類)以外各專業,均需參加我院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我院依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根據教育部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一節第八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我院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情節惡劣的,我院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外省:

(1)、我院各專業文理兼招。

(2)、美術學(美術史)專業,在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英語單科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後,按文化成績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擇優錄取。

(3)、除美術學(美術史)外的各專業,在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英語單科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後,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按綜合分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4)、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專業志願未被錄取,我院將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及考生志願按綜合分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5)、單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英語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

2、廣東省:

(1)、報考美術學(美術教育),考生參加廣東省藝術類術科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廣東省藝術類第二批本科A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2)、報考美術學(美術史,藝術類),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英語單科達到我院錄取最低控制線,按文化成績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報考美術學(美術史,文科類),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按廣東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數線,從普通文科類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3)、報考其他各專業,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英語單科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按綜合分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4)、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專業志願未被錄取,我院將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及考生志願按綜合分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5)、單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英語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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