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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美術學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8 22:40:38 | 文章來源: 中國美術高考網

 

十一、廣州美術學院2010年考試大綱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試以考查考生觀察、感受和表達色彩的能力為目的,要求考生較熟練地掌握色彩基本規律和寫生基本技能。

(二)考試範圍

靜物寫生。

(三)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顏料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水彩紙(由考場提供)。

(四)考試時間

3小時。

(五)評分

滿分為100分。

(六)評分依據

1、運用色彩進行構圖的能力;

2、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

3、運用色彩對比關係表現色調的能力;

4、處理整體與局部的能力;

5、審美趣味以及駕馭工具材料的技能。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通過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試時間內,明確的表現視覺感受和對造型的理解。

(二)考試範圍

人物寫生。

(三)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紙張: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四)考試時間

3小時。

(五)評分

滿分為100分。

(六)評分標準:

1、畫面整體、造型語言明確;

2、構圖合理,比例和形體結構關係準確;

3、畫面具有空間感、體積感和質感;

4、能較好把握畫面整體關係,主次關係處理協調;

5、所表現的對象造型特徵把握準確、表現語言獨特;

6、工具材料運用熟練、具有較強的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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