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媛)已故京劇臉譜繪畫大師汪鑫福所繪的177幅臉譜,被收錄到了《中國戲曲臉譜》且未署名。汪鑫福的外孫季成將大師生前所在單位、出版方、銷售方訴至海淀法院,索賠各項損失近60萬元。
近日,法院判決,原告季成獲賠經濟損失35400元及合理費用1萬元。
據了解,上世紀50年代,汪鑫福曾在中國藝術研究院前身戲曲改進局工作,其過世後部分作品收藏在藝術研究院陳列室中。2000年1月,由中國藝術研究院提供圖片及文字,九州出版社出版了《中國戲曲臉譜》一書。
汪鑫福的外孫季成稱,該書中使用了汪鑫福繪製並收藏在陳列室中的177幅京劇臉譜,但沒有為汪鑫福署名,北京世紀高教書店售賣該書。
季成起訴中國藝術研究院、九州出版社及北京世紀高教書店,要求三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各項損失57萬餘元。
庭審時,中國藝術研究院認為,涉案臉譜完成于上世紀50年代,屬於職務作品。
法院認為,汪鑫福的家屬享有臉譜的著作權,中國藝術研究院未經季成許可、未支付報酬,將涉案臉譜收錄書中,九州出版社未盡到著作權審查義務出版該書,侵犯了季成因繼承而取得的涉案臉譜的複製權等著作財産權。北京世紀高教書店銷售該書,應當承擔停止銷售的責任。
近日法院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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