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一帶交通非常不便利,有些地方連越野車都進不去,挖掘管理相當困難,很多情況下都是當地農民私自挖掘。正規機構通過化石愛好者或其他渠道得到相關消息後,出錢向農民徵集較有價值的化石。有些單位表示:“我們常常面臨艱難的選擇:買還是不買這些盜挖的化石?如果購買,多少會助長民間的盜掘風氣;可如果不收購,這些化石將進一步流失和損壞,有些甚至可能被走私。”更為重要的是,李淳認為:“如果不對其加以徵集,其中一些具有極大科研價值的標本將永遠失去進入人類知識體系的機會,而不論是學者個人,所屬單位還是國家層面,我們也失去了擴展這一知識體系的機會,而這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李淳説,國家法律禁止私人挖掘和非法買賣化石,但更糟的是,在盜掘之後,盜掘者或中間商為了獲得更大利益,常會根據買家的需要,任意雕刻拼湊以求完整和“美觀”,比如給一個魚龍類化石安一個鰭龍類的爪子,或者有意無意中將原本是“圓的”化石處理成“三角的”。他們自作聰明地以為,這種“美化”了的化石能受到更多重視,殊不知,這樣的標本在真正的專家眼裏相當於垃圾。
“博物館徵集到的‘假’化石,很多就是這樣的情形。”李淳説。
雖然中國的化石家底很厚,但“如果任由目前的化石造假狀況繼續發展下去,可能要不了多久,我們就沒有什麼有價值的化石了。”李淳認為。
他把現在的情形打了個比方:好比擁有一個非常大的鑽石礦,隨便一挖就是10克拉以上的大鑽石,可很多人不懂,費老大勁,將大鑽石碾碎,做成簡易的刀具。“這種無知、無意識的破壞更加讓人痛心。”
2006年11月,來自全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曾經共同擬定了一個《古生物化石保護三明宣言》,其中提到應儘快著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古生物化石保護法》,同時整合併理順古生物化石管理體制,建立超越部門利益的國家管理機構;另外,還應該開展對重要古生物化石産地資源狀況和保護現狀的普查、調研和評估;對正在遭受破壞、有重大隱患的化石地點採取緊急保護措施,並制定、落實長期保護規劃。李淳説,我們現在有關於化石的種種規劃,有專門的委員會和專門的法律,但“知識的普及,科學家與博物館的合作,必不可少”。
李淳建議,當下,博物館最需要加強同“專業對口”學者的合作,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化石修理,最大限度地保證化石的真實,維護中國古生物學的國際聲譽。(記者楊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