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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玩假揭秘:“造假産業鏈”全國已形成

古玩玩假揭秘:“造假産業鏈”全國已形成

時間: 2010-12-06 18:47:44 | 來源: 《揚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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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假貨源頭全國都一樣 “造假産業鏈”已形成

小曾(化名),揚州古玩市場擺攤賣古舊的“圈內人”。對於文物作偽的門道,他談得頭頭是道,但一直不肯透露真實姓名。“搞古玩的都很低調,一是怕惹禍上身,二是因為很多東西來路不明。”他告訴記者,以玉器為例,國內規模最大的玉器集散地在河南南陽。那裏的玉器批發市場,一般成色的東西幾十元就能買到;品相好一點的,也不過上百元。這些批發來的東西拿到市場上,碰上個外行,價格一下就能翻個幾十倍。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國內文物市場已經形成了産銷一體的“造假産業鏈”,各地的文物仿製工廠、作坊負責生産,然後通過各種渠道,將假文物批發給文物販子,最後經古玩市場或文物商店流入社會。

據業內人士介紹,文物造假網路如今已經遍佈全國:山西倣造青銅器和木雕佛像,河南主攻玉器、陶器、瓷器,江滬浙一帶擅長書畫作偽。以年代為界,文物造假的“源頭”還可以進一步細化:以玉器為例,“良渚玉”的批發市場在浙江湖州,“紅山玉”在遼寧內蒙古一帶,蘇北地區則主攻“兩漢玉器”。瓷器作偽主要集中在河南和江西,前者主打汝、鈞兩大宋瓷;而明清官窯青花,則以江西景德鎮居首。小曾表示,各地古玩市場的假貨源頭,基本都是一樣的。

【熱點】揚州最出名“撿漏” 是梅瓶 都想“撿漏”,最終“打眼”多

在古玩市場,有兩個術語:一個叫做“撿漏”,那就是買到了物超所值的古玩;一個叫做“打眼”,那就是買到了假貨,或者是高價買了廉貨。對於初入古玩界的人來説,“撿漏”的機會是越來越少,一般都要交點“打眼”的學費。

揚州古玩界,最出名的“撿漏”,莫過於揚州博物館收藏的元代霽藍釉白龍紋梅瓶。從失落民間到被奉為鎮館之寶,過程非常傳奇。當然,這也只能看作是一種無意的“撿漏”。當初文物商店收購後,開始也沒有看出連城價值;最終還是通過很多專家的評定,才摸清了這件文物的價值。

如今,想要在古玩市場裏“撿漏”的機會是越來越少了。在天寧寺經營的一位店主説,現在收購古玩的難度越來越高,基本上不存在“撿漏”的可能。“以前在地攤上看到明朝的瓷器,品相不錯的,1000多元就能收到,現在已經不大可能了。”

對於古玩愛好者來説,想要“撿漏”,不但自己要具備一定的文物知識,能夠大致揣摩出這件古玩的價值,還要湊巧賣方不是很懂,這樣的機會更是微乎其微了。因為經營古玩的,就算開始不懂,經過多年沉浮、向同行請教,肯定也積累了不少知識。想要矇住對方,可能性很小。

當然,也並非説這樣的機會就是沒有。比如説林散之的字,他的筆頭比較松,基本上是有求必應,流在民間的不算少。很多名家過世後,兒女們沒有這方面的愛好,拿出來低價出售,這就可能有“撿漏”的機會。

“古玩市場裏的水很深,沒有幾個新人不被嗆到的。”一位業內人士説道,很多人都想“撿漏”,但是最終還是“打眼”的多。當然,吃一塹長一智,“打眼”的次數多了,偶爾一次“撿漏”,也是可能的,這都要看個人造化了。

【縱深】文物作假顯示了強烈的地域性

書畫作假 在揚州較多 稱“揚州刀”,有真有假,難以分辨

揚州文史專家介紹,各地文物做舊、作假都有地域性。比如説陜西,就愛做青銅器,安徽地區就愛做玉器,這都和當地的文化積澱有關。而在揚州,因為“揚州畫派”在歷史上享有盛名,所以就有了書畫作假的“傳統”。

長沙貨、開封裝、揚州刀、蘇州片

在中國古董行內,一直流傳著這樣的諺訣“長沙貨、開封裝、揚州刀、蘇州片”。這簡單的幾句話,大體勾勒出了一幅明清全國古玩贗品市場的地圖:從長沙出來的“古董貨”,大概都是假的;從開封裝裱的書畫,可以亂真,當然也是假的;蘇州對於書畫的作假技藝很高超,可以將一張宣紙字畫剝離成兩片,故稱“蘇州片”;而揚州刀,則是揚州書畫作假的一種特徵,也叫做“揚州皮匠刀”。因為凡是揚州造假的書畫,其題款末筆,一般都形似舊時皮匠所用的刀具,肚圓而尾翹;而所有的作假作品中,揚州的作假人最喜歡石濤的作品,因為石濤的楷書在行筆後期也很像刀鋒。

和其他地方的作假相比,“揚州刀”有一點很特別,那就是常常故意在書畫贗品上留下暗記。這也是為了日後有所“識別”,算得上是“盜亦有道”吧。據悉,盛世收藏,但凡歷史上的開明盛世,都會造成藝術的繁華。比如説隋唐時期、清朝的乾隆時期等,作假者也會在那時達到高峰期。

一兩晚就能作出一幅

“這些書畫作假者,不可能開個作坊,明目張膽地去作假,一個人在家裏書房裏就能完成。”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現在揚州有一些作假者,作假的書畫作品,往往一兩個晚上就能作一幅出來,賣個兩三萬;拿到拍賣會上,就能賣出10萬以上,或者更高的價格。”

而如今的揚州書畫作假者,也不局限于石濤的作品或是“揚州刀”了。但他們的作假作品數量都不會太多,多了也就氾濫了。儘管書畫作假的形式五花八門,然而仔細分析起來,無非是摹、臨、倣、造四種手法。

“摹”是複製書畫,又被稱為“影拓”或“移畫”,就是在原作上敷上一層透明的膠紙,把原作的輪廓用墨線勾描下來,再用宣紙在稿本上勾摹,墨線勾好後再圈色染墨。

“臨”是在熟讀原作的基礎上,把原作放在周圍,邊看邊畫,儘量將作品和原作的佈局、精神相吻合。這種臨法,對於臨者的書畫技巧和藝術修養要求較高。

“倣”,則不局限于某一派某一家的某一件作品,而是通過熟悉和掌握書畫風格和特點,力求神似,不求形似。

“造”,是作假者從未見過某一派某一家的書畫作品,而是根據傳説或相傳憑空偽造的。造假的形式,一種是有本的造,多是造假者熟悉被造書畫的風格特點,利用被造者的名氣,採用其書畫風格特點而造假;還有一種是無本的造,也就是無根據地造,即從未見過某作品而生搬硬造,屬於粗製濫造。

有真有假迷惑性更強

在文物作假界,作假者的技藝越來越高超。相比較瓷器,書畫的作假更難以讓人分辨。因為瓷器有著非常明顯的年代特徵,哪個朝代哪個窯口燒制的,絲毫含糊不得。而現在有的青銅器作假者,故意做好之後深埋在地裏,然後讓當地農民“無意”挖出來,帶著專家去看,很能迷惑人。

當然,瓷器、青銅器作假,那就是徹頭徹尾的假;書畫作假則有所區別,甚至是在一張書畫作品中,有真有假,這就對鑒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書畫的作假通常還有移款、添款、改款、挪移題跋、轉山頭、拼湊畫心、長卷割裂分段等方法,一般是將無款畫改為有款畫,小名家改為大名家,時代晚的改為時代早的。在一幅字畫中,有部分是真,有部分是假。

“説起來,相比較其他作假,書畫作假者還是有些水準的,藝術才能都不低。”業內人士笑道,“起碼他要有紮實的美術基礎才行,然後還要下苦功,臨摹某位名家的作品,沒有一段時間可不行。”一般來説,所有的書畫名家,都是有自己風格的,只要是有風格,那就有跡可循,就可以學到精髓,達到形似神似。

“看上去,書畫作假者花幾個晚上,就能賺個幾萬。這其實和舞臺上的演員是一樣的,之前還是下過多年苦功的。”

【追問】

拍賣會成了作假書畫的溫床

行規“不打假”放行贗品?

觀點: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更不能高於法律

假古玩比如假書畫,是如何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呢?在這過程中,就沒有人發現嗎?和假冒偽劣商品相比,假古玩為何如此“幸運”?不但利潤豐厚得驚人,而且代價極低,幾乎沒聽説過有人因製造、銷售假字畫、瓷品、明清傢具等受到處罰的。

拍賣會成了假書畫溫床

據悉,如今拍賣會成了作假書畫的溫床,而目前拍賣會法規的不完善,也給作假書畫提供了可乘之機。

據揚州一位常年跑拍賣會的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國內拍賣市場,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型城市;而在北京這樣的政治文化中心,拍賣出的價格更是有些誇張。“一件拍賣品,如果在揚州拍賣,5千元就到頂了;拿到北京,就算是拍出20萬來,也是有人舉牌的。”

現在在中國,想要開一家拍賣行,並不算特別難。以前只需要200萬元的註冊資金,還有幾名有職稱的文博人員就可以了;現在的門檻提高了些,但是也不算很難。一類拍賣行可以拍瓷器、玉器、書畫等所有門類,而二類拍賣行的範圍就小些。而目前對於進入拍賣會的拍品,並沒有嚴格的準入法規去約束。“有的小型拍賣會,一半以上的拍品都是存在疑問的,有時候他們看到老主顧,都會提醒他們,這場就別來了。就算是大型拍賣會,也難保沒有假貨流入。有的是不自覺的,因為每個人的知識面總是有限的,不可能對所有的文物都瞭如指掌,總有漏網之魚;而有的就是自覺的,屬於職業操守不堅定的,以牟利為主要目的的。”

發現贗品打官司也不成

“每次進入拍賣會,都是一場驚心動魄的較量。”這位業內人士説,現在拍賣會上,事先都會讓人去看拍賣品。如果自己吃不準,也可以帶著專家一同前往。但是,只要是在拍賣過程中舉牌了,就表示你認可了這件拍賣品,包括它的真偽、瑕疵。之前也有人用高價買回拍品,發現是贗品,準備打官司的,但是法庭上要求出具幾位國家級鑒定專家的署名意見。“圈子本來就不大,誰會做這種得罪人的事情呢?”所以,近些年來,也不怎麼聽説有人要打官司了,完全就憑眼力了。

當然,除了流入拍賣會,獲得成倍利潤之外,也有少部分作假書畫,進入各地的文物交易市場,這就需要買方自己進行鑒別了。

“不打假”成古玩潛規則

陳曉友也告訴記者,之所以古玩街假古董盛行,除了市場供求失衡之外,古玩界的行規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古玩界有個不成文的規矩:不打假,買了假貨也不能退。

據陳曉友介紹,古玩市場是一個特殊行業,按其行業特點,在交易中按約定俗成的職業習慣,形成自己特有的行規行約,併為業內人士一致公認和長期沿用。其中最主要的行規,就是在古玩行業“不打假、不三包,出售贗品不算騙人”。“這個行規自古以來就有,到了現代社會,古董交易基本延續。而且在古玩界,普遍不譴責造假的,反而譏笑買假的。”

“在古玩這個行當,造假不叫造假,而是稱為‘做舊’‘修舊’。假的不説是假的,而是説‘新’的,真的説是‘老’的。”一位揚州收藏界人士告訴記者,古玩買賣全靠“眼力”,哪怕買了價格很高的假貨,只要賣方沒有隱瞞真相,也談不上欺詐。因為歷代都有倣品,也就是所謂的贗品,它們同樣有收藏欣賞價值;只要雙方認可,出多少錢都很正常。而且,古玩的水太深,鑒定太複雜。

【律師觀點】

“行規”大不過法律

針對所謂古玩不打假的“行規”,揚州樂助律師事務所沈志軍認為,當古玩進入市場流通交易,它就具有一般商品的屬性,就應該受法律的制約和規範。

“古玩不打假”雖然延續了千百年,但它的本質是和法律及社會公德相悖的,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更不能高於法律之上。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故意制假、售假、鑒假、拍假、托假就有詐騙嫌疑,觸犯了法律。沈律師呼籲,國家應儘快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對文物市場進行規範整治,讓倣古工藝和文物古玩市場得到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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