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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雄論書法的美學原則——自然

陳志雄論書法的美學原則——自然

時間: 2010-07-01 15:20:41 | 來源: 藝術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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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萬物以自然為美

一切事物都給人以美感,秋天碧翠的海面與蔚藍的長空接壤,微妙的色彩關係表現為調和的美,天幕中斜日緩緩西下,一隻飛鳥瞬即掠過,動態和靜態節奏表現為對比的美;人類世代相傳,風情面貌由上古的樸實至今天的華彩,漫長演進中變現為秩序的美;………..人們從事物構成的內容得到美好的直觀反應,從事物構成的性質得到自然的美好感覺,因此,事物表現為美好,美好表現為自然。這是“自然”的第一屬性。

三.自然在無為中創造美

“道”指原理,事物的規律,即指自然。得“道”的人説:“無為是有為”。“有為”指有所作為,“無為”指無所作為。句子的意思是:一切有所作為,給人以美好的事物,是創造者無所作為的意識自然而然地運作出來的。“自然”造福蒼生,使雨露和陽光,山川和草木,人和人等萬有之物在相互協調的空間裏不斷迴圈,但“自然”無意顯示它的仁德之心;從人體任何一點目追全身的輪廓,相對的曲線和直線巧妙地交替出現,一段較為舒緩的弧線,在將到盡頭的時候總要進入急速的曲轉中,人體如此美妙,人們不禁發出“自然的”“天然的”讚嘆,但這自然的美妙,不是孕育他的父母和培育他的大地努力爭取得來的。“自然”就是這樣在無為中創造美,這是“自然”的第二屬性。

四. 書法以“自然”為審美標準

唐孫過庭《書譜》是史上第一次站在“自然”的制高處闡述書法藝術規律的論著。孫過庭在回顧鐘、張、羲、獻書法成就的時候説:“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姿、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雲;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尤眾星之列河漢。同自然之妙有,非力運之能成”。

孫過庭引用豐富的自然形象和奧妙的自然規律,闡述書法中“自然”為美的屬性, “初月”的形象表現為纖巧娟秀的書法意態;“眾星”的關係表現為錯落有序的形態佈局;“懸針”、“垂露”更是直接用到兩種筆法的名稱上來……從相互間的關係而言,“臨危”與“據槁”,表現為相對調和的形式關係;“崩雲”與“蟬翼”,表現為相對對立的形式關係;“山安”與“泉注”,表現為頓筆與導筆的換筆關係;“鸞舞”“蛇驚”,表現為遲緩與勁疾的速度關係。書法中一切生命力量的表現形態,都是統一中寓對比,對比中體現生命的統一體。

孫過庭以“同自然之妙有,非力運之能成”小結,其中“自然”二字,並不是指自然界的表面現象,而是指前賢書法中與自然界一切事物的自然規律屬性互為契合:“自然為美”、“自然無為“的屬性,指出前賢書法的美妙,不是人為的力量強求可以取得的,而是自然的力量在無意識中産生作用,使美的因素得到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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