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侵權畫作,畫家飯店握手言和,畫家最終獲賠經濟損失,保障了著作權益。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用了37天時間,成功調解了李守白訴上海和平飯店有限公司、上海瑞深藝術品有限公司、石隆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李守白是現代著名重彩畫家,海派剪紙藝術大師,他在2006年創作了重彩畫《憩》和《百樂門》。2010年12月,他發現和平飯店咖啡廳內所張貼的四幅油畫,抄襲了《憩》和《百樂門》這兩幅作品,就把經營和平飯店的上海和平飯店有限公司和提供4幅畫作的上海瑞深藝術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市二中院在受理後當即決定由兩位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來組建合議庭,與此同時,因為發現案件社會影響較大,該院又邀請了上海市文聯的工作人員以“人民陪審員”的身份參與本案的審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還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依法追加了4幅侵權畫作的組織者石隆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法院組織雙方多輪斡旋,各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石隆向李守白道歉並同意自願補償李守白經濟損失,和平飯店的經營者也向李守白表示歉意,都同意銷毀4幅侵權畫作。據悉,李守白先生已收到和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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