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賽 規 則 設計是動感的生活方式。在“我”的時代,“我”的設計是最出人意料的,“我”設計的運動裝備可以給人們帶來更多的活力與激情。 “我”希望看到在奧運賽場內外人們穿著我設計的産品並且都有出色的表現;“我”要突破自我,嘗試設計中的任何可能;挑戰設計極限,讓一切皆有可能。
一、大賽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北京李寧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博源廣告有限公司 支援單位:中國服裝協會、中國工業設計協會 (暫定) 贊助單位:(暫定) 專業媒體支援:視覺同盟網站
二、參賽者範圍 設計類相關專業在校學生/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參賽(參賽者須年滿18周歲,包括18周歲);對運動喜愛,對時尚有獨特的理解,有強烈的設計慾望和豐富的靈感;具有相應的手繪或電腦繪圖能力。
三、作品徵集內容 比賽題目:運動 + 時尚 的競技場 賽場內外都是競技場,比賽無處不在。 賽場上有專業運動裝備的較量,生活中更有運動時尚的比拼。請根據主題,圍繞籃球、足球、網球、跑步四種運動,按照自己專業或喜好選擇以下一類或兩類參賽: A.運動服裝設計類 B.運動鞋設計類
每類參賽者均要求設計以下兩個內容: 1、 專業運動款:請任選以上四種運動項目中的一種,進行設計。 2、 運動生活款:請任選以上四種運動項目中的一種,進行設計。 四、作品要求 1、體現比賽題目中運動與創意設計結合的要求,同時體現商業價值。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原創作品,嚴禁抄襲、剽竊他人作品,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組委會不承擔相關責任。 3、報名參賽必須同時提交專業運動款和運動生活款的設計稿,設計作品需要具有系列感。每個類別需分別提供2份圖稿,共4份圖稿。 4、參賽者提供效果圖(40×27cm)及結構圖(40×27cm)各一張。 運動鞋參賽選手須提供3D效果圖。電子形式作品附件大小不超過1.5M,尺寸2張均為 (2000*1350dpi), 格式採用JPEG形式作為附件發送。 5、參賽時需要提供設計作品系列的説明文字 (500字左右),請使用敘述故事的方式來描述作品的理念和內涵。 五、報名方式 1、參賽者不必交納任何參賽或評選費用。 2、登陸大賽官方網站http://www.li-ning.com/06design,線上下載報名錶格; 3、參賽者遞交作品時直接報名參賽。每份作品須附交1張報名錶(報名錶可在網站下載); 4、報名截止日期:2006年10月20日(以當地郵戳或網路傳輸結束時間為準);
六、作品提交 1、 用郵件形式發送(連同電子版報名錶)發送到06design@li-ning.com.cn; 2、 可將作品連同報名錶,寄至組委會;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外大街38號新世界中心北辦公樓12層 “李寧杯”06設計大賽組委會(郵編:100062) 信封上請註明“參賽稿件”; 3、提交作品時,每頁作品的反面左下角須標注學校、專業、姓名和聯繫方式, 填寫內容應與報名錶填寫內容一致。 4、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06年10月20日(以當地郵戳或網路傳輸結束時間為準)。 七、參賽注意事項 1、定義: 若非特別指出,本規則中:組委會指承辦2006年“李寧杯”設計大賽組的組委會。 參賽者是指報名參加本屆設計大賽並按照參賽程式將參賽作品提交大賽組委會的個人。參賽者在報名時應當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失實將會失去其作品獲獎機會,並且參賽者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作品是指參賽者創作的運動鞋和運動服裝設計作品,不論是否入圍,參賽者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享有署名權。
2、參賽須知 (1)參賽者必須保證作品的原創性,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産權或其他權利。參賽者同意對任何違反前述規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賠負全部責任,並保證組委會不受任何損失。 (2)為利於作品評選,大賽期間,參賽者不得再將該作品用於其他賽事,否則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由此産生的任何責任由行為人本人自行承擔。 (3)參賽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大賽組委會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傳播或者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作品: a、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b、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c、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d、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g、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 大賽組委會對參賽者的剽竊、抄襲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一經發現,大賽組委會有權立即取消賽資格,並要求返還獎品或獎金,同時保留對隨後可能産生的損害進行追償的權利。同時,大賽組委會對他人侵犯參賽者權利的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侵權的法律責任概由剽竊、抄襲者本人承擔。 (5) 參賽作品原則上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行保存底稿。
3、智慧財産權歸屬 對於參賽作品的智慧財産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申請權等),組委會與參賽者約定如下: (1)對於所有參賽作品,組委會享有如下權利,其他智慧財産權歸參賽者本人所有; (2)除非參賽者在報名時書面聲明,組委會享有作品的發表權、展覽權和資訊網路傳播權,有權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體上宣傳、展示之用; (3)大賽期間,對於評審需要等合理目的,組委會有權對作品進行少量複製; (4)對於所有獲獎作品,組委會享有除署名權之外的其他智慧財産權,參賽者享有署名權。
4、組委會不承擔參賽作品在郵遞過程中發生的毀損、滅失等風險。
5、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大賽組委會對本次大賽享有最終解釋權。
八、比賽程式和時間安排 預賽初評:2006年10月27日對參賽設計稿完成初評併發出決賽入圍通知; 決賽及頒獎:2006年11月28日入圍選手按組委會要求攜帶參賽實物作品在北京參加決賽頒獎。
九、 評委組成 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邀請國內著名設計院校教授,知名設計師,著名設計機構專家連同李寧公司設計團隊擔任評委,負責領導組織大獎賽的評選工作。
十、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優異表現獎10人:獎金2000元 最具創新獎2人:獎金5000元 最具商業價值獎2人:獎金5000元 最具潮流時尚獎2人:獎金5000元 最具運動功能獎2人:獎金5000元 “李寧杯”大獎2人:獎金15000元 注: “李寧杯”大獎獲得者有機會參加2007年在香港舉行的時裝周作品展示,並且畢業後可以獲得到李寧公司的工作機會。 所有入圍選手都將獲得“李寧杯”設計大賽入圍獲獎證書。 所有入圍選手40 名均可獲得價值500元李寧産品代金券。 其檔案李寧公司全程追蹤,並在畢業前可以到李寧公司實習機會,畢業後優先到李寧公司參加面試。
十一、聯繫方式 組委會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外大街38號新世界中心北辦公樓12層 “李寧杯”06設計大賽組委會(郵編:100062) 賽事網站:http://www.li-ning.com/06design 電子郵箱:06design@li-ning.com.cn 服務電話:010-67091869 賽事服務人員: 張小姐、武先生
十二、附則 1、 如外地選手被邀請參加決賽, 組委會將為其本人提供決賽當日的往返硬臥火車票及當日食宿(參賽選手需要保留火車票存根)。 2、 參賽者一經參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以上各條款之規定。 3、 本比賽所涉及其他規定,組委會將公布於官方網站。 4、 本參賽規則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5、 對本規則沒有涉及的其他事項組委會可酌情決定,本規則最終解釋權歸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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