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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章:非遺有東西才申報,沒有不要去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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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3-19 09:31:48
| 文章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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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政協文藝界別小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一言不發,始終坐在一邊聽發言、做筆記,他所關注的是事關中華五千年文明傳承的重大話題非物質文化遺産(以下簡稱“非遺”)的保護和傳承。
王文章從文化部藝術局研究室出道,曾在文化部戲劇處、藝術管理處、中國文化報、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任職。在非遺的保護和傳承方面,他經驗老道。
王文章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回應了此前學界關注的非遺申報“數量大、品質低”的問題。他告訴記者,根據2004年至2005年期間,文化部門針對全國非遺項目的排摸普查數據,各地統計上報的、“地方上自認為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項目達87萬項,“但這個數據要重新歸類,肯定有很多重復的。比如相鄰兩個縣,報的可能是同一個非遺項目。”
確保國家級非遺“非人造”
王文章説,中華民族有悠久的歷史文化,非遺項目多是肯定的,在提高非遺項目品質上,文化部門主要靠“科學認定”規則。他尤其反對那些為了申請非遺,而蓄意造假的行為。
“處理申報過程中,我們發現,有的地方喜歡‘人造’一個非遺項目。”王文章不贊同這種行為。比如戲曲中有一個“聲腔劇種”,該劇種作為一個單獨的演出形式已經失傳,但“聲腔”的特色和內容已被其他一些地方戲曲所吸收。有些地方為了申報一個非遺項目,專門為“聲腔”劇種組建了一個演出團,重新“塑造挖掘”了一個人造非遺項目,被文化部門“反彈”了回去。
“非遺應該是你有的東西去報,沒有的東西不要去造,科學認定,不能拼湊。”王文章説,近10年的時間,文化部一直在對上述87萬個普查項目進行歸類,並通過嚴格的“科學認定”方法,把那些品質不高的非遺申請彈回去。
“重申報、輕保護”問題仍存在
早在2010年,就有媒體報道,非遺申報熱情高漲,但非遺保護不受重視。對此,王文章説,“重申報、輕保護”的問題依然存在,他將其擺在文化部非遺工作最應該引起重視的位置上。
“進入國家級名錄,這個地方就出名了。”王文章説,一些地方或個人在對非遺項目的保護上,不是不去做,而是不能理解保護的真正意義。
舉例來説,50年前,某手工雕刻項目被確認為非遺項目,雖然與現在的機械化雕刻工藝和電腦設計造型能力相比,顯得粗糙些,但傳承人不能在該項目中引入機械工藝,這樣會破壞該項目的非遺屬性。
“可以有創新,這是一種活態流變性,但不能違背非遺傳承的恒定性規律。”王文章説,一些個人或地方,在申報非遺時,把它看成一种經濟資源,“想體現它的經濟價值,用來賺錢。”一旦發現該項目不掙錢,就會疏于保護。
對此,王文章認為,利用非遺項目掙錢不是不可以,但要在保持非遺項目傳統特點不變的情況下才更妥當,“你在保持傳統特色的前提下,作品拿出去賣,能掙錢,這個方法好。”
非遺“退出機制”正在試行
王文章透露,為了治理非遺保護不力的問題,文化部一直在醞釀一套合理的退出機制,“有的地方沒有落實保護措施、項目保護單位發生變化、保護不得力等,去年我們就撤銷了一批非遺項目,重新調整了一批非遺項目的保護單位。”
在非遺項目的撤銷上,王文章非常慎重。他告訴記者,其實早在第二批國家級非遺名錄公佈後,文化部就開始醞釀出臺“退出機制”。
直到去年,文化部才慎重地第一次撤銷或合併一批非遺項目,有的改變了保護單位,有的被“提出批評”,有的傳承人進行了調整,還有不履行責任的傳承人被拉出了非遺傳承人的目錄。
王文章説,“退出機制”是非遺保護中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文化部現在下發了一個具有制度性規範意義的文件,要求各地根據文化部提出的要求和標準首先進行自查,一級一級往下查,一級一級往下監督。各地自查後,文化部再根據情況作進一步的監察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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