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博物館,是以展示人文歷史、藝術為主,具有地域特色的綜合性博物館。本博物館位於鄞州區政府南側,佔地60畝,建築面積2.7萬平方,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文化設施之一,也是寧波市“十一·五”期間重點文化工程項目。為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將寧波博物館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博物館,更好地展示寧波深遠的歷史文化內涵和藝術創造,寧波博物館籌備處決定向社會公開徵集館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集起止時間
本次公開徵集活動於2007年1月4日開始,至2006年2月28日截止。
二、館徽徵集要求
1. 能夠反映寧波博物館作為包攬本土文物精髓和國內外人類文明瑰寶的文化殿堂的特點2. 折射寧波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豐腴內涵以及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的精神氣質 3. 造型簡潔經典,色彩大方,富有藝術特色,易於傳播,富於視覺感染力。4. 設計內容包括:館徽標誌、“寧波博物館” 中文字體、“Ningbo Museum”(NBM)英文字體、色彩,以及這些內容之間的搭配關係,歡迎提供系列設計。
三、作品版權要求
1、參選作品不得違反法律法規;2、參選作品應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於公開作品;3、參選作品或任何用於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 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4、獲獎設計者有義務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完善設計稿,並按要求提供完整、詳細的設計方案。
四、作品提交
1、 設計方案A4規格的彩色效果圖1份,黑白效果圖1份,註明標準比例及標準色,並附載有相關設計資料的光碟1份。但效果圖上不能出現任何與設計者身份相關的説明文字或符號;2、 設計者須填寫《寧波博物館館徽徵集評選活動報名錶》(下載報名錶);3、 設計方案的詳細文字説明,須提供A4紙列印稿2份;4、 若設計者所提供的方案超過1款,則每款方案所提供的內容要求同上;5、 參選作品一律不退還。設計者應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後調用。
四、評審方式
1、由寧波博物館組織專家評審 。評審結果將在網站上和新聞媒體上公佈。
五、獎勵辦法
1、 本次徵集設特等獎1名,其設計單位或個人將獲得獎金10000元人民幣及證書;設一等獎1名,其設計單位或個人將獲得獎金3000元人民幣及證書。設二等獎2名,其設計單位或個人將獲得獎金1500元人民幣及證書。設三等獎3名,其設計單位或個人將獲得獎金1000元人民幣及證書。2、各設計單位或個人所獲獎勵金額的稅金和在參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3、最佳作品榮獲者將被邀請參加寧波博物館開館典禮。 4、獲獎作品的作者還將獲得寧波博物館的其他權益。
六、關於獲獎作品版權
1、 所有獲獎作品的版權歸屬於寧波博物館籌備處所有;獲獎單位或個人不得再轉讓第三方,也不得再行發表。2、 獲獎單位或個人對作品進行修改必須徵得寧波博物館籌備處認可,否則不能自行改動。寧波博物館籌備處也可以要求第三方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獲獎單位或個人無權干涉。3、 寧波博物館籌備處擁有對本次館徽徵集活動所有問題的最終解釋權。
七、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中國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惠風東路568號 A座6樓寧波博物館籌備處 (請註明:館徽徵集)郵編:315100諮詢電話:0574-87525970聯 係 人:胡思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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