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紀大眾媒體在世界範圍內經歷了網路化的歷程,資訊化,數字化和網路化的高度一體化的資訊交流方式使人們明顯感覺到這種新的方式帶給我們的快捷與自由,開放與互動;但網路技術帶給我們的種種優勢的同時也讓一些人違背了理性,利用網路技術牟取暴利,超越了法制的界限而給社會和個人帶來極大危害。 網路技術健康發展需要採取經濟,社會,法律,倫理,文化等多種手段,比如改革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建構具有適應性和靈活性的網路社會結構,發展具有人性化的新技術;建構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建構具有現代網路精神的網路倫理,培養健康,全面的網路人格等等。技術的進步給了人們以更大的資訊支配能力,也要求人們更嚴格地控制自己的行為。要建立一個”乾淨“的網際網路絡,需要法律和技術上的不斷完善,也需要網路中的每個人的自律和自重。因此,網路的未來應朝著個人與社會,個體與群體,個性與共性之間分散而有張力的互動形態發展,從而實現個人自由發發展與社會共合體健康發展的雙重目標。 關鍵詞:電腦網路 網路化 快捷性 自由性 開放性 互動性 創新性
伴隨著電腦的普及與發展,”Internet”一詞已經讓我們不再感到陌生,隨著E時代的來,新的理念和結構也在不斷的形成和完善,網路給人類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電腦網路技術的發展對人類技術史的發展産生了不可磨滅的深遠影響,甚至於一些學者們認為電腦技術的發展將會引起一場新的科學革命。但是,當我們看到網路帶給我們利益的同時,也有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弊端的存在值得我們去探討和深思。 20世紀大眾媒體在世界範圍內經歷了網路化的歷程, 網路從70年代出現,用於軍事領域,到大規模民用只花了30年時間。目前,全球Internet用戶已突破1.2億,被連通的國家和地區已突破200個;在國內,1995年還沒有幾個人知道Internet為何物,到1998年年底,已有200多萬用戶上網。 網路對人類生活的影響可以説是革命性的。它改變了人們傳統的生活方式,通過Internet,人們可以從浩如煙海的資訊中查詢到自己需要的部分,可以和遠隔重洋的親朋好友互通音訊,可以和未曾謀面的陌生人交流情感,可以坐在家中接受全球各地醫學專家的會診,可以實現網上購物、網上婚禮、網上行銷、網上政府。凡此種種,都是人們過去所不能想像的。資訊化與數字化和網路化的高度一體化的資訊交流方式使人們明顯感覺到這種新的方式帶給我們的快捷與自由,開放與互動;同時,也有一些人利用網路牟取暴利,違背了理性,超越了法制的界限而給社會和個人帶來極大危害。 眾所週知,技術的發展可以推動社會的發展,而社會的發展又能更新出新的技術,兩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就能推動人類歷史前進的腳步. 1. 電腦網路技術的發展推動了人類的科學技術的發展,同時給人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了諸多的好處,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快捷性 馬克思説過,人的本性在於它的社會性,人與人之間如何建立關係,如何交往主要是通過資訊的傳遞,人的生存,交往和資訊這三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人們為了能夠進行資訊的交換,運用各種資訊交換的手段,讓我們追朔一下人類傳播方式的變化速度:從語音到文字,幾萬年;從文字到印刷,幾千年;從印刷到電影和廣播,四百年;從第一次試驗電視到從月球播回實況電視,五十年。從網路作為軍事用途出現,到大規模地民用,三十年。很顯然,變化進程是呈加速度發展,每一種傳播方式普及後,都給人類的生活方式造成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同樣,當網路能應用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時,很自然地將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人類從最初的語言資訊的傳遞到後來的文字以及文字的記載等不同的資訊交換方式直至今日的網路資訊傳遞,人們更加清楚地意識到電腦網路技術這種新的技術對人類社會影響的力量之強、速度之快、範圍之廣是前所未有的,人們無論在何時何地,總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快捷,讓在地球不同角落的人們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就能接收到相同的消息,這種快捷是以前任何一種信交流方式所不能做到的。這種新的資訊傳遞方式不僅僅可以跨越時間與空間,更能使資訊的發佈者與接收者進得密切的互動,以更加快捷的資訊交流方式服務於人類。 2) 自由性 闡述這一點,首先要闡述什麼是自由,自由包括兩點,第一個體的自由,即個體意志的自覺。第二就是一切個體的同等自由。而我這裡所説的網路的自由性在於它將以上兩者相互結合,而引申出的通過人與自然,人與人關係的互動而達到的精神自由,網路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為個人自由提供了手段和工具,這種網路中的自由可以讓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平等地享有發表自己言論,表達自己的思想和看法的權利,網路中的這種自由打破了現實生活中的那種陳規,在網上人們可以不必在意對方的職位,年齡,文化層次,享有同等的權利在網路上發表自己的言論。因此,網路的這種特性可以用尼葛洛龐對網路時代的“數字化生存”的四個特質概括:分散權力,全球化,追求和諧和賦予權力。這也充分體現了網路的自由性。同時,網路的這種自由性也消除了人與人之間的傳統界限,降低了技術應用的門檻兒,大大提高了廣大勞動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在現實中的社會平等方面也起到了推動作用。 3) 開放性 開放性是網路的根本特徵之一,開放與共用也是一脈相承的,網路在現實發展中始終也遵循著開放與共用的精神,比如我們使用電腦時必不可少的軟體,以使用方式分類可以分為:收費軟體(以營利為目的),共用軟體(作者擁有版權,但可以免費試用),免費軟體(版權一般僅限于讓其傳播版權擁有者的名字,使用者可以隨便使用,但不得對軟體進行程式上的修改)和公共軟體(不具備版權,允許任何人使用,修改)四種,以此為例我們就可以看出網路的共用性給傳統的智慧財産權觀念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同時在網路上資訊的智慧財産權的概念也變得模糊了,你很難分辨出資訊的發佈者有無出版的智慧財産權,而那種完全封閉性的方式又難以做到資訊的共用,所以就使得網路具有開放性。 4) 互動性 網路為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與互動提供前所未有的工具, 使人們能以多對多的方式進行溝通,打破了那種傳統文化中的單向的傳播方式,資訊的發出者還可以是接收者,人們即可是做為參與者,也可是作為製作者,具有雙重性,這種互動性可以積極地調動起人們的參與的慾望,實現一些在現實中受于限制而不能參與進來的交流,在數字時代的虛擬世界裏,人們並未像想像中那樣謊話連天,網際網路的獨特性,某種程度上出人意料地抑制了説謊,出於對現實世界的虛偽的反彈,人們更願意在網路中表露內心世界的真實。誠信在網路間瀰漫並在不同個體間相互傳播,這種互動性使個人的價值得到前所未有的突顯和發揮。 5) 創新性 每一項技術的發展都離不開創新,網路技術的發展也是如此。不斷創新是網路之所以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的根本,這種創新性也讓我們不斷地接收新的觀念,學習新的技術,從而引導我們更好地去發展我們社會。 2. 電腦網路技術的發展雖然對人類社會的發展起到了不可磨滅的推動作用,但是作用與反作用往往是並存的,在技術發展的背後引發出的種種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正是因為網路空間的這種虛擬性,讓人們過於的在這個空間裏放縱自己,沉迷于這樣的虛擬世界,之所以造成人們過於沉迷于網路,我們可以從弗洛依德的心理分析學中得到解釋。他認為人格有三重,即“超我”“自我”和“本我”,“超我”是按照社會的倫理規範所形成的“我”;而“本我”是按照自我快樂的原則來行為的;“自我”介於兩者之間。他認為文明越發展,可能對人越壓抑,就是用“超我”的人格特徵來壓抑“本我”的人格特徵,表現為“自我”的人格。虛擬的世界給了人們以表現“本我”人格的機會,虛擬的環境是人自由地表現“本我”的一種狀態。也可是這樣從這樣的角度考慮,人們往往在現實中解決不了的問題喜歡跑到幻想中去解決,比如電腦遊戲,它給人一種逃避現實性的途徑,在遊戲中扮演一個自己從未體驗過的角色或者是在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夢想,從而使人們過於沉迷于遊戲,沉迷于網路,而造成了現實中的一些危害甚至於個人的學業,財産和生命;再者,網路的開放性使得個人的隱私安全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有關報道曾經指出,美國政府監控著全球90%以上的電子郵件及電子商務資訊,無論其目的如何,都不能不讓人感到恐懼,“在方興未艾的監視機器面前,我們面對的並不是一個中性的技術發展過程,而是實用主義哲學家終於通過電腦而實現的一種社會模式,它沒有陰影,沒有秘密,沒有神話,它是利用0和1這兩個數字的代碼的組合的赤裸裸的數據。” 現實社會中人與人的交往形式主要是面對面的直接交往,道德活動範圍受物理空間限制。因此,傳統道德規範與責任的確立首先受主體的社會地位、社會身份和經濟利益等因素制約,道德交往的範圍與職業、性別、年齡密切相關。同時,道德評價標準和環境也相對穩定,人們依據一定的文化傳統來做出判斷,評價標準不可避免地帶有民族性、時代性。而網路化的交往,則超越了一般意義的時空限制。可以説,只要願意,網路可以將全球不同角落的每一個人都“網”在其中。而且,網路化的交往是“虛擬”的交往,社會成員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就任何內容與自己所關心的對象進行交流。它一方面使道德活動的範圍大幅度拓寬,引發了社會價值觀念互動方式的更新。世界各地區、各民族的風俗習慣、價值觀念以虛擬方式呈現在人們面前,為個體道德的社會化提供了一個廣闊的舞臺,為傳統倫理道德的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另一方面,網路使現實的真實的社會道德關係日趨鬆散,使人際關係淡漠,情感疏遠。人們在網路上交流時,言談舉止都被轉換成二進位的語言,人的音容笑貌以數字化方式在螢幕上傳播,人成了數位化的存在。Internet改變了個體交往的方式,使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變成了人與機器之間的交談,感情的直接交流越來越小,人與人之間的依賴關係逐漸被人對網路的依賴關係所取代。這種狀況在網路發達的社會中已有充分的表現,即使是在我國目前網路欠發達的情況下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數字化、電子化在一定意義上會無情地傷害人類,正如一位美國學者所提醒的:“社會的文化價值方面通常很難跟上技術革命的迅猛發展。而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在抓住資訊時代機遇的同時,卻並不總是能意識到和密切關注各種風險以及為迅猛的技術進步所付出的日漸增長的社會代價。”正是這些挑戰引發了人們的深思。 3. 網路的未來應朝著個人與社會,個體與群體,個性與共性之間分散而有張力的互動形態發展,從而實現個人自由發發展與社會共合體健康發展的雙重目標。 網路技術健康發展需要採取經濟,社會,法律,倫理,文化等多種手段,比如改革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建構具有適應性和靈活性的網路社會結構,發展具有人性化的新技術;建構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建構具有現代網路精神的網路倫理,培養健康,全面的網路人格等等。技術的進步給了人們以更大的資訊支配能力,也要求人們更嚴格地控制自己的行為。要建立一個”乾淨“的網際網路絡,需要法律和技術上的不斷完善,也需要網路中的每個人的自律和自重。所以,網路的未來應朝著個人與社會,個體與群體,個性與共性之間分散而有張力的互動形態發展,從而實現個人自由發發展與社會共合體健康發展的雙重目標。 參考文獻: (1) 《行為的組織:一種神經心理學的理論》(D. O. 赫布),1949 (2) 《人類如何解決問題》(A. 紐瓦爾、司馬賀),1972 (3) 《認知心理學》(U. 尼斯爾),1967 (4) 《虛擬認識論》(張怡 酈全民 陳敬全),2003 (5) 《認知技巧的獲得》(論文)(J. R. 安德森),1982 (6) 《虛擬現實技術》(曾芬芳),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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