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市場最近風起雲湧,剛剛過去的7月,北京工藝美術品交易平臺、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和華彬藝術品産權交易平臺幾乎同時成立。歌華、中信建投等單位打造的文化産權交易平臺也即將上線。或可預見,文化藝術品産權市場未來有望成為文化創意産業和新興投資市場的熱點。
“藝術品可以切開來賣”
藝術銀行、藝術基金、藝術按揭、藝術抵押、藝術保險、藝術品産權交易平臺……當藝術和金融這兩個不同體系在同一領域發生碰撞的時候,“藝術品金融化”這個專有名詞再一次進入到公眾的視線。
北京大學産業與文化研究所理事長彭中天説起藝術品産權交易市場時,喜歡拿齊白石的畫做比喻。彭中天説,上世紀30年代中期,齊白石在畫室中曾貼過一張賣畫潤格:“花卉條幅,二尺10元,三尺15元,四尺20元,五尺30元,六尺45元,八尺72元(以上整紙對開)。”據稱,齊白石自定的潤格表在當時還屬於高價。但今天,它的價格已經上百萬、上千萬元了。“如果藝術品能摻入金融元素,讓其成為一種大眾投資工具,老百姓就能從中分享藝術增值的樂趣,這將是一塊非常有潛力的市場。”
彭中天把文物藝術品稱為繼股市、房市之後的第三增長極。他認為,建立文物藝術品産權交易所,把原來的實物交易提升到産權交易,這種業態的提升是將傳統的交易變為現代的交易。在他的設想裏,藝術品産權交易平臺應該是以下此種模式:一幅齊白石的畫,首先交給交易所指定機構進行鑒定、評估,得到準入許可。隨後,這幅畫將被交易所指定託管機構保存,並被定價分成若干證券投入到市場當中,它的每一券面發行價都由保險公司擔保。如果市場價低於這個發行價,保險公司將以發行價回收。該幅畫上市之後,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對於該畫做價值的判斷,在某個價位買進這幅畫的證券。而如果有人想完全收藏這幅畫,所要做的就是使自己所持證券達到一定比例,該藝術品隨著收藏發生而最終退市。在此過程中,價格的上升將使得該藝術品的證券所有者獲得回報。
“當前藝術品拍賣市場存在大量欺詐行為:缺乏權威科學的保真、估價體系,投機成分多於投資成分,造成二級市場(拍賣行)火爆,一級市場(畫廊)蕭條;缺少銀行業和保險業的介入,市場穩定性和擴容性大打折扣。所以,建立一個藝術品産權交易平臺是關鍵。”彭中天説。
藝術品産權交易尚不成氣候
據了解,我國目前成立的幾家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交易業務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以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為代表的以文化物權、債權、股權、智慧財産權等為交易對象的掛牌交易、投融資服務;另一種是以北京産權交易所旗下金馬甲網站運作的工藝美術品和奧運資産線上競拍等狹義的藝術品産權交易。但它們都還不具備彭中天設想的“把藝術品切開來賣”的交易業務。
金馬甲電子商務中心副主任陳慧明表示,雖然很多省市都在爭相成立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但想將藝術品徹底證券化(即上市)短期內還無法實現。“現在探討將高檔藝術品進行大眾化交易,從理論上講是可行的。從收藏的角度講,交易所最重要的問題是把它市場化、公平化,而不是暗箱操作。然而,藝術品的價值升值不是製造者能做出來的,而是炒作出來的。從這個層面上講,藝術品交易比文化産業交易風險更大。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以規範約束,只會更加攪亂藝術品市場。”
但華彬集團執行董事郭傑則認為藝術品證券化可以實現。據郭傑介紹,華彬7月1日成立的藝術品産權交易所目前正處在試運作階段,當正式運營後,將在藝術品實體交易的基礎上通過藝術品的託管、鑒定評估、掛牌上市、交易、退市等環節,最終實現藝術品的産權交易。但目前為止,該平臺只針對華彬會員開放,還沒有成交的藝術品出現。
三大難題制約藝術品證券化
據彭中天的設想,藝術品交易所的主要業務包括:“藝術品託管、鑒定與評估、發行與交易以及藝術品的退市。”藝術品在上市之前,還必須完成兩項保險——託管保險和評估保險。在這個過程中,鑒定問題、評估問題和保險問題顯然是不容回避的三大問題。
眾所週知,藝術品鑒定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即使是權威鑒定專家也存在意外“打眼”和故意誤鑒的情況。此前的典型例子,如“南謝北徐”之稱的謝稚柳和徐邦達在張大千款《倣石溪山水圖》上曠日持久的“南北之爭”。因此,藝術品交易所首先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是確定公認的藝術品鑒定標準,找到科學的藝術品鑒定方法,制定可行的藝術品鑒定規則。
第二是評估問題。對於藝術品交易所而言,藝術品評估的作用在於,“對待交易藝術品進行市場價格評估,出具評估報告,並確定上市交易的初始價格”。這就是説,藝術品交易所的藝術品評估並不是模糊的價值評估,而是精確的價格評估。國家發改委任建軍博士曾表示:計量經濟學和傳統的數量定價模型很難直接應用於藝術品上。他們曾經多次進行藝術品價值量化的數學模擬試驗,問題是,“在數據回歸上都未能和拍賣的價格完全吻合”。如果藝術品價格評估難題不能有效解決的話,那麼,藝術品的定價和上市更是無從談起。
最後是保險問題。藝術品在藝術品交易所上市之前,必須完成兩項保險。其一是託管保險,即對託管期間藝術品的損壞、遺失等方面的保險;其二是評估價值的保險,評估機構對藝術品的估值,以評估人以評估值自購為條件,為防止評估機構估值錯誤的發生,必須有保險為此做保障。問題是,在藝術品真偽的鑒定難題和藝術品價格的評估難題沒有得以真正解決之前,保險公司的藝術品保險業務實際上根本無法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