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們講到了“相對克隆”造假法之“刪減內容”。如果説“刪減內容”是用減法造假的話,那麼今天要講的“畫面拼湊”則絕對是一種加法造假。“畫面拼湊”,是專指造假者在選取仿製母本時,放棄了常規性的一對一的操作模式,而是改變為從兩件或更多的母本上或克隆其畫面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表現題材),經過重新拼湊最後完成一件成品的作偽手法。從某種程度而言,這與現在有些追求新潮的女孩子拿著自己崇拜的明星照片到醫院整容,點名要做趙薇的眼睛、鞏俐的鼻子、舒淇的嘴唇、林青霞的下巴一樣,試圖要造出一個受人矚目的“新”人。只是”畫面拼湊”造假法它是從同一位作者那裏去拼湊不同的作品全部或局部罷了!
那麼也許有人要問了:為什麼要以這種頗為“費力”的加法手段造假呢?我們知道,凡畫面經拼湊假造出的書畫偽作,若鑒定人對當局名家的存世作品缺乏深入了解的話,那麼發現偽作母本的概率自然相對就較低,換言之,售假的“成功”機率就高。
總結書畫造假的各種“歪理”與“邪道”,我認為,策劃作此種“分散注意力”的假與作偽者心存“克隆性質的偽作必存母本”這個顧忌(也是其致命漏洞)不無關係。一般來説,若鑒定人要指認與舉證某成品係克隆性質的偽作,只要他(或她)搜取不到假想中的,或乾脆説真的客觀存在的那件被克隆的母本的話,那麼顯然就難以服眾。且多數人會以習慣性誤認為現實中的母本只會存在一件。因此,一旦他們面對“畫面拼湊”成品作鑒定時,帶來的麻煩可大了。即使很費勁地能找到一件母本,那頂多也只是“似是而非”;真要到了所有的母本都水落石出,就一定是非繞幾道彎不可——使得鑒定工作與過程變得異常艱難與複雜。説穿了,“畫面拼湊”就是書畫作偽者專門為鑒定人而耍弄的一齣“捉迷藏”把戲。
在北方某拍賣行2005春季拍賣會上有一件圖1署名潘天壽的指墨畫(以手指代替毛筆作畫)作品被競拍。乍看該畫似乎與署名者同類型作品的奇崛、冷峻的藝術特點有那麼幾分相似。但待仔細觀察其畫面所有內容後,就會發覺它的章法組織與題款等處有較明顯的出入。論潘的作品,畫面章法的組織通常是疏朗有度,不同表現對象之間總能配搭得顧盼自如,不可能會像圖1這般的帶有窘迫與唐突的視感,畫面也顯得雜亂無章;再説此畫題款的問題也是大漏洞。假若它是署名畫家親筆創作的一件大“容量”作品,根本就不可能只題下區區“壽者指墨”這四個款字,這與該畫家擅題長款的創作習慣也極不相符。後我一翻各時期出版的幾部潘天壽畫冊,就分別把圖1的所用母本圖2和圖3兩件真跡統統都找了出來。現請大家稍微認真地去比較一下這三幅畫,相信能很快弄明白與本文內容有關的問題。
辨識“畫面拼湊”式的“相對克隆”贗品關健點有三處:首先是品鑒筆墨,只要它內涵欠豐富,功力不到位,就要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其次要觀察畫面的章法,因此類成品操作的特點是“東拼西湊”,故畫面根本不能做到嚴謹與搭配的合理;最後再審視題款,由於偽題款的操作在“後期”,當怕前功盡棄時多數作偽者寫款就不會太從容,通常不敢寫太多的字,抑或這便是識別假貨的某顯著徵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