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墉書法
咸豐十一年七月初一夜裏,曾國藩兩次夢見乾隆朝大學士劉墉。他在當天的日記中記道:“二更四點睡。潘弁值日。夢劉石庵先生,與之暢談數日。四更因瘡癢,手不停爬。五更復成夢,又夢劉石庵,仿佛若在行役者,説話頗多,但未及作字之法。”同治七年八月初四夜他又一次夢見劉墉:“二更三點睡,夢劉文清公,與之週旋良久,説話甚多,都不記憶,惟記問其作字果用純羊毫乎,抑用純紫毫乎?文清答以某年到某處道員之任,曾好寫某店水筆。夢中記其店名甚確,醒後亦忘之矣。”
“劉石庵”、“劉文清公”,指的都是劉墉。曾氏一連三次鄭重其事地記下夢中與人見面情形及談話內容,這種情況在他的日記中極為少見。他為什麼對劉墉如此情有獨鍾呢?這並非因為劉墉地位高名氣大,更非因為劉墉生前逸事趣聞多,而是因為劉墉是曾氏心目中極為推崇的書法大家。咸豐年間的夢話中沒有談到作字之法,從日記的字裏行間來看,曾氏頗有憾意。同治年間的夢境裏,他似乎在著意補救,細問劉平日寫字,到底是用純羊毫還是純紫毫,甚至説到了哪家店裏的筆好,只可惜忘記了店名。揣摩曾氏的心情,若未忘記,好像他會尋找這家店去買筆似的。這三番夢境,尤其是第三次,真是活靈活現地顯示出曾氏對書家劉墉的崇敬之心。
曾氏看重寫字,故而他關心劉墉的用筆。當年,身在京師的他常常買筆寄筆。他家中四個弟弟用的筆,大部分是他在京城買的。他的一些京外朋友,也常常獲贈他寄的筆。道光廿四年十二月十八日,曾氏在給諸弟的信中寫道:“去年樹堂所寄之筆,亦我親手買者。春光醉,目前每支大錢五百文,實不能再寄。”此信為我們提供了兩個關於筆的寶貴史料:一是當時北京城裏有一種名字叫春光醉的好筆,二是這種筆每支要賣大錢五百文。五百文錢是個什麼概念呢?曾氏有封家信裏説過這樣的話:“朱堯階每年贈谷四十石……小鬥四十石不過值錢四十千。”(道光廿六年正月初三稟父母)由此可見,小鬥一石值錢一千文。一支春光醉的毛筆與半石谷相當,的確價格不菲。曾氏當時只是一個從五品小京官,年薪不過八十兩銀子,難怪他“不能再寄”。
曾氏長期供職翰林院。翰林乃皇帝的文學侍從,把字寫好,是他的本職工作。曾氏看重寫字,固然有此種緣故在內,但更重要的是他酷愛書法藝術。從傳世的家書和日記中,可知他曾經下過大力氣臨帖摹帖,對古今書法涉獵甚廣,鑽研頗深。他早年能寫一筆端秀的楷書;中年之後的行書,筆勢剛硬陡峭,結體凝重謹飭,自成一家。在他的教育和影響下,他的弟弟國荃、兒子紀澤都寫得一手好字。在今人編輯的清代書法家名錄上,他們都佔有一席之地。曾氏的後半生是在戎馬倥傯的軍營中度過的。軍旅生活既緊張又枯燥,幾乎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偶爾看到古代名家的書法作品,則給他帶來片時的愉悅。有人於是投其所好,主動送來前人書法中的珍品極品。對這些珍稀,儘管他心裏十分喜愛,卻不肯收受。咸豐十一年正月廿二日,他的日記裏記載這樣一件事:安徽休寧縣令送給他一本王羲之字帖,收藏家已鑒定為宋代淳化祖本,而且係唐代所刻。曾氏説此帖“神采奕奕,如神龍矯變,不可方物,實為希世至寶。余行年五十有一,得見此奇,可為眼福”。他觀賞了一會兒後,依舊退還給主人,並在日記中寫下“世間尤物不敢妄取”八個字。這八個字常常令我想起,感慨良多。古往今來,有多少聰明能幹之人,恰恰就敗在妄取尤物之上!
在清朝前輩書法名家中,曾氏最為敬重的就是這個令他魂牽夢繞的劉墉。他認為劉墉是有清一代真正的書法大家。對於大家,曾氏有他的判定標準。他説大家的作品,應該無論是外在的面貌,還是內裏的精神,都要與別人完全不同。清代的張得天、何義門雖是有名的書法家,但他們的字未能形成自己的面貌特色,故不能稱之為大家,只有“如劉石庵之貌異神異,乃可推為大家”。
劉墉的字用墨厚重,貌豐骨勁,個性鮮明。曾氏時常面對其書法作品諦視把玩,從中悟出不少藝術精義。咸豐十一年六月十七日,他在日記中記下自己觀賞劉墉字帖的體會:“看劉文清公《清愛堂帖》,略得其沖淡自然之趣,方悟文人技藝佳境有二:曰雄奇,曰淡遠。作文然,作詩然,作字亦然。若能含雄奇于淡遠之中,尤為可貴。”
“含雄奇于淡遠之中”,這句話説得多好!這是一個美學命題,道出藝術的極高境界。同時,它也是一個哲學命題,揭示出人生的極高境界。曾氏第二次出山後,一改過去矯枉過正、雷厲風行的辦事作風,而奉行寓剛于柔、內方外圓的儒道互補的理念。其晚年的人生境界,則更近於爐火純青。不可否認,長期的書法藝術熏陶,對他進入化境也起了重要的輔導作用。
曾國藩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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