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怎能讓官説了算
任何藝術形式都要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其創作理念以及表現形式要符合現如今人們的審美需要。相對於繪畫而言,當代書法的語言符號卻顯得不是“與時俱進”,承傳派和革新派的無序“交火”,“死寂”和“怪誕”、“學究”和“無知”充斥著書壇。可品、可讀、可賞、可藏的書法精品難以産生。
更為糟糕的是,當代書法藝術在“官本位”隱形“權力”的作用下,它被“姦淫”的滿臉晦氣,而市場對“書法價位”的認知竟形成這樣一個荒誕的格局,即:書協職位越高,書法作品價位也隨之增高。這一源於“位高權重”的官場惡習的“位高字貴”現象,其侵蝕的惡果使得書法藝術在如火如荼的藝拍市場的尷尬處境就越發凸現出來。
在市場社會中,官場腐敗的“磁場”作用對學界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也是不可回避的,終究,“主席”、“院長”等藝術官位相對於中國數百萬書法大軍,還是極為稀缺的。所以一些擁有那些顯赫地位的人也就隨之成了“權威”、“大師”,這就是我國現行體制所衍生的“政治地位=學術地位”的怪胎。殊不知,怪胎就是怪胎。怪胎的再度繁衍,其結果只能是大量繁殖弱智和低能兒。
書法藝術豈能遊戲
儘管我們一再強調在中國藝術文化史上,中國的書法藝術地位是非常之高——事實上也確實如此。但是自從人們的審美意識和審美需求進入現代化以後,中國書畫藝術意蘊與西方世界藝術趣味的衝突卻日益加大。有人將眼下的中國書法處於一種逆境(正在被不斷貶抑和自我輕視、在當代生活中與西方流行文化相比似乎無足輕重)的責任歸咎於西方一體化的文化偏見,我以為這是不客觀的自我推卸責任。我們應該正視這些年來,在相當一段時間內,為什麼書法藝術會變成了專業書家保留中國傳統文化命脈的一種“自淫”的努力以及諸多離、退休老人安度晚年的“夕陽紅”的遊戲玩意?這般的“兩個極端”能不使得書法藝術的內在的文化精神失傳和落空?書法藝術在當代文化轉型中能不遭遇到這樣的價值判斷和貶值?
容我直言,把傳統的書法藝術僅僅局限于藝術範圍內或寄希望於協會、展覽等等活動,那將是一種狹隘文化視野的表現。
傳統書法藝術,歷來都是文人墨客的余事,雖説歷代書法家(所謂“書法家”也只是民國以來的説法)在實際書寫的同時不斷提煉漢字書寫的法理、意趣,但大多是(除“宮閣體”外)自我的修心養性,而非為了謀取“主席”、“常務理事”等“官位”。“余事”的屬性,使得他們自始至終都是“業餘”的書家。
應接不暇的書法展覽、比賽,無一例外地引誘和刺激著想出人頭地、成名成家的書法大軍。這一看似可以推動“書法藝術發展”的活動,實際上是在加速著“書法藝術”的死亡。
傳統書法藝術冰火交炙
應該説,中國傳統書法藝術在今天看來,無疑正處在一個冰火交炙的歷史時期。史無前例的“轟轟烈烈”的背後,正凸顯出書法趨向低俗、荒誕的災難期。長此以往,書法藝術的法理、意趣必將被踐踏的蕩然無存。概言之,真正的書法藝術不是“展”出來的,也不是“賽”出來的,而是通過積累與之相關的文、史、哲、美學知識“養”出來的。
隨著沈尹默、于右任、白蕉、高二適、林散之等為數不多的幾位書法家在20世紀相繼離去,21世紀的中國書壇還沒有看到可續前美的跡象。
因此,對當代書法家而言,要有一個清醒的自我認識——書法是高雅的藝術,而不是庸俗的雜耍。
如何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使書法藝術在高雅的前提下完成適應新世紀人們的審美需求的轉型。這,當然是一個不短的磨練過程,需要從事書法藝術的人群潛心研究和苦練。
磨刀不誤砍柴,只有敬畏書法藝術,才有可能培養書法藝術的市場群體以及構築新的市場空間,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嚴峻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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