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匯報》報道,去年,中國畫壇泰斗吳冠中將市值高達3億元的113幅作品捐給新加坡美術館。對於吳冠中的此次捐贈,國內各方爭議不斷,有人甚至質疑畫家是否愛國。
日前,90歲高齡的吳冠中在回答記者就此事的提問時説:“畫家可以有國界,但作品無國界。畫家的作品應該由全世界來評判。對我來説,送給新加坡也好,送給上海、香港也罷,都是讓世界的美術愛好者了解、分享我的藝術。”
文化財富與物質消費性財富有著巨大的不同,物質消費的財富一旦被私人佔有,或他國佔有,就會成為其私有財産,或長期佔有,或消費殆盡,它只會福祉部分人。但文化財富卻是一種“共用性”財富,收藏于他國博物館,它不會成為部分人的壟斷性財富,相反,由於它的可傳播性與共用價值,只會使作品更具影響力。比如,上世紀80年代,德國大收藏家路德維希夫婦就向中國美術館捐贈了89件藝術品,當時的價值高達2億多元人民幣,其中包括4件畢加索的作品,填補了中國美術館國際藝術品收藏的空白。
吳冠中先生的作品不僅捐贈給了新加坡,杭州、上海、北京等地的博物館、美術館都有相當數量的捐贈,喜愛吳先生作品的人,大可不必到新加坡旅遊一次才可一飽眼福,而新加坡這樣的一個國際性的城市,特別是華裔人口占大多數的城市,收藏吳先生作品不僅是他們的福緣,也為吳先生作品在華人世界傳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這又使我想到前不久葛劍雄先生在廣州演講時説到,南韓人對保護中國傳統文化做出了貢獻,一時輿論大嘩。其實這是一個歷史史實的兩面,一方面中國傳統文化滋育了東亞與東南亞國家文明,他們之所以接受與喜愛古代中華文化,是因為文化的核心價值與美學價值使他們獲得了精神上的滿足與提升;
另一方面,由於朝代輪換,漢文化遭受過各種毀壞,處在一隅的國家得以保存傳統漢文化樣式,使漢文化不僅得到弘揚,還得到某種意義上的“保護”。同樣,佛教曾在印度本土遭到過重創(滅佛運動),如果有印度文化學者説,東亞、東南亞保護了印度的佛教文化,難道説的不是事實嗎?
文化不僅要講藝術特色,還要講審美價值,文化特色是指文化的獨特性與原創性及文化身份,而文化的價值是指文化的美學屬性與普遍的人文屬性,吳先生的作品為新加坡或其他國家藝術館收藏,首先是他的作品具當代中國藝術代表性或經典性,其次是其作品的價值已為其他國家或民族人們所喜愛,也就是其價值已跨出國界,具世界性普遍審美意義,這是我們的文化驕傲,如果我們在文化問題上畫地為牢,以褊狹的民族主義來進行話語定性,是對文化精神的一種盲視。
如果真正愛文化,不應該止于紙上談藝,或在網路上為某種理念進行無休的爭吵,我們應該到博物館去,到藝術館去,看看自己地區的文化遺存,看看自己國家的文化代表作,或通過網路圖書了解世界各國的文化藝術佳作。各種博物館藝術館都在自己的城市裏冷清著,人們卻在網路上為文化作品歸屬問題而論戰,其實這些人爭的不是“文化”,而是“一口氣”。文化藝術問題歸結到底,是一個審美欣賞的問題,與其他事情,關係並不太大。
(作者係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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