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二:課程設置,“穿新鞋走老路”?
吳飛,某大學農業推廣專業學位碩士。在他看來,專業碩士和學術碩士沒有本質的區別。他説“我們專業碩士和學術碩士是一樣的導師,選修的課程基本上也是一樣,兩者幾乎沒有差別。雖然我們開設了比較注重實踐的課程,但仍由學校老師負責講授。”
即將讀研二的楚一認為,法律碩士(法學)所設置的課程不太實用,上半學期所開的主要是民法、刑法、行政法及三大訴訟法方面的課程,全而不專;下半學期主要是一些應用性課程,比如法律文書、職業倫理、談判技巧等等,這些課程雖然是以實踐為基礎的,但還是以上課的形式來學習,效果不好。
學術型學位以學術研究為導向,主要培養高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專業型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主要培養應用型高級人才。不同的培養目標決定其培養模式的不同,如若兩者上課方式及師資並無太大差異,勢必會影響專業碩士的培養品質。
而部分高校老師反映,“其實在培養專業學位碩士上,我們準備還不充分。高校缺乏實踐經驗豐富的老師,沒有一套比較有指導意義的教材,學生品質參差不齊,這都給我們的課程設置帶來很大的問題”。
已是專業碩士的張可凡表示,由於很多學生缺乏上課主動發言和主動討論的積極性,很多師生互動的、演練型的課程到最後只能演變成老師單向講授,或是學生單向展示所謂的個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