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教師隊伍建設
堅持以德為先、能力為主,建立健全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教師綜合素養,著力構建高素質的專業化教師隊伍,培養、造就一大批名師、名校長,為全面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援。
(二十八)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堅持把師德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教師職業道德教育、考核、監督機制,將師德教育列為教師繼續教育的必修內容,將師德表現作為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並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和評議。繼續開展“北京市優秀人民教師”評選,表彰樹立一批道德高尚、行為示範的教師典型。
(二十九)建立健全教師專業能力建設長效機制
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水準。研究制定教師專業發展標準,明確階段性目標。構建開放的中小學教師教育體系,實現教師來源多元化。通過創新教育碩士、教育博士的招生培養機制,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學歷層次。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升計劃”,為農村學校培養用得上、留得住的教師。
提高職業學校教師的專業教學和實踐能力。調整職業學校教師結構,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完善從行業、企業引進或聘請師資機制。探索職業學校教師培養的多種途徑,落實職業學校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定期選派骨幹教師赴職業教育發達國家進修,增強專業素質,拓寬國際視野。
推進高校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建設。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學科領軍人才。通過跨學校、跨學科合作等多種途徑,搭建協作平臺,形成一批聯合攻關、勇於創新的研究團隊,提升學科建設水準和科研能力。
加強教師培訓工作。構建市級負責重點培訓、區縣或高校實施全員培訓,分層分崗、研訓結合的教師培訓體系,建立教師帶薪脫産培訓機制,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和課程建設,切實提高教師培訓的實效性、針對性。實施“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發展計劃” 和“萬名教師境外培訓計劃”,加強中青年骨幹教師境外培訓。更新教育觀念,提高教育教學能力。
(三十)建立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的保障機制
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關心教師身心健康,增強教師職業的吸引力。依法保障教師工資水準,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制度。研究制定教師住房保障政策,建設專家公寓和青年教師公寓。對農村教師的工資、職務(職稱)等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貼補貼制度,穩定農村教師隊伍。對在遠郊區縣農村地區長期從教及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落實民辦學校教師職務(職稱)評定制度。
(三十一)建立和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教師準入標準,把好教師入口關。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完善教師考評體系和退出機制。實行統一的中小學教師編制標準,建立統一的職務(職稱)系列。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履行中小學教師的招聘錄用、職務(職稱)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積極促進區域內教師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動。實施幼兒園教師配備標準及高等學校編制標準。建立校長任職資格制度和職級制度,促進校長的專業發展和合理流動。探索名校長、名教師培養機制,為教育家辦學、教學創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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