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高等教育
建設結構合理、特色鮮明、品質一流、開放融通的首都高等教育體系,大力提升首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能力、知識創新能力和社會貢獻能力,為國家及北京發展提供高端人才支撐和科技智力服務。
(十三)建設高水準大學
支援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和高水準大學建設。以多種形式為中央在京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和高水準大學提供支援和保障。
建立首都高等教育發展協調機制。採取多種方式加強中央在京高校和市屬高校的溝通與合作,聯合開展學科專業建設、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高水準科學研究。
全面提升市屬高校辦學水準。發揮政策指導和資源配置的作用,加強對市屬高校發展定位、空間佈局、學科專業的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市屬高校科學定位,整合資源,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辦出水準,建設一批國內一流、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準的地方大學及學科。
(十四)提高人才培養品質
高校要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把育人作為學校和教師的首要職責,把教學作為教師考核的主要內容,把培養創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為學校評價的重要因素,推動教學資源向教學一線傾斜。更加注重教學的創新性、綜合性、實踐性、開放性和選擇性,倡導啟髮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
繼續推進“北京高校本科教學品質與教學改革工程”。優化學科專業佈局結構,加大本市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建設,鼓勵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的發展。加強實驗室、校外實習基地和課程教材等基本建設。逐步完善學分制和彈性學制。鼓勵高校建立學分互認機制。試點跨專業、跨學科、跨學校的選課制度。鼓勵高校建設教學聯盟。
繼續推進“北京高校科學技術與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建立産學研聯合培養和國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的機制。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建立用人單位、教師、學生共同參與的教學品質評價機制。建設北京高等學校教學品質狀態數據系統,形成北京高等學校教學品質監測制度。
(十五)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創新高校科研體制,完善科研評價和激勵機制。支援高校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鼓勵高校與海內外高水準教育科研機構、著名企業聯合建立研發基地。建設一批科研創新團隊。加強北京市大學科技園建設,構建北京高校科技創新體系,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
(十六)提升社會貢獻力
高校要緊密圍繞北京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開展科研攻關,服務首都發展。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孵化一批經濟效益高、社會效益大的科技成果。發揮知識文化優勢,引領社會文化發展,積極為社會成員提供多樣化、高層次的繼續教育。廣泛開展科學普及工作,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科學素養和人文素養。積極參與決策諮詢,充分發揮智囊團、思想庫作用。鼓勵師生面向社會廣泛開展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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