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是我國勞動人民在長期鬥爭實踐中創造的。書法藝術是以漢字為載體的中華民族文化的瑰寶,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及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視和喜愛,她在和諧社會的建設中也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既然如此,那麼在書法藝術作品中能否允許出現錯別字呢?在書法愛好者中有種種説法,有人説是“難免的”;有人説不必“過分苛求”;有人説出現一個半個的錯別字也“無礙大局”、“不傷大雅”……但也有很多人認為“不可以”,因為書法作品中出現錯別字是“硬傷”,有“硬傷”的作品是不能參展的,更不能在報刊雜誌上發表。我贊同最後的觀點。因為漢字是語言交流的工具,是表情達意的文字。
一幅好的書法作品,除了給人們一種美的藝術享受、陶冶情操之外,所寫許多詩文賦的內容還要給人們以教育和啟迪。如果把字寫“錯”了,觀者不知其所雲;把字寫“別”了,意思就可能變了或者講不通,因此,書法作品中是不允許出現錯別字的。誠然,漢語是世界各民族語言文字中最難學的語種。漢字有五萬八千多,歷史悠久。音近、形近、意近的字特別多,學起來難認難寫難記,的確如此。但是態度端正,認真學習,掌握漢字的有關知識和記憶規律,多利用工具書等,在作品中避免出現錯別字是能夠做到的。
為此,我粗淺地談談解決這一問題的看法,供廣大書法愛好者參考。 一、 正確對待和識別碑帖中的錯別字。前面已提及漢字的難學。大家都知道現代人常寫錯別字(尤其是在這樣一個電腦普及時代),而古代人同樣也會寫錯別字。我有一個觀點不知大家能否接受:即使是漢語言文字研究專家,一生不寫一個錯別字也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在臨帖時一定要明確所臨碑帖中的錯別字,但不影響臨帖,因為臨帖的目的是學帖中字的線條、筆法、字法等等,如果創作時用到帖中的錯別字就不能再用了,避免以錯傳錯,這個界限必須要分清楚。
這裡有兩種情況:一是工具書中的錯字,二是工具書印刷中出現的錯誤。工具書中的錯別字常常來自古代名家的碑帖中。如學習中的“學”字寫成“ ”,感覺中的“覺”寫成“ ”都是錯誤的。正確的寫法是“學”“覺”,其錯誤原因是與“ ”“擧”相混而錯。有的同志説寫有依據就算對,我不同意這個觀點,這叫以錯傳錯,以訛傳訛。
二是因為印刷品質造成的錯誤。目前人心浮躁,在出版界尤為明顯,印刷書刊錯誤百齣,書法工具書也不例外。如《歷代名家草書字典》(浙江古典出版社)中就有多處印刷錯誤。如195頁上面楷書字“媛”,下面草字是“出嫁”的“嫁”。再如183頁上面印著楷書“秦”字,下面印著十二字草書“奏”字的寫法等等,還有多處,錯的花樣也不盡相同,不再一一列舉了。
三、 要正確使用簡化字和繁體字。簡化字中有不少來自草書,書法作品可以繁簡通用,但多數簡化字不好寫,即不好搭配,常常寫繁體字。
另外,簡化字中還有整理異體字的問題,即同一個字有不同的寫法,只取其中一個筆畫少的保留使用,但在書法作品中可以使用其他不同的異體字。但必須搞清其中某個簡化字是由哪個或哪幾個繁體字來的,還要弄清一個字到底有幾個異體字,如果不清楚,也會在書法作品中出現錯別字。如“鍾、鐘 ”,可由一個簡化字“鐘”代替,但寫繁體字就要考慮字的語言環境。
如,毛主席的七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中的一句“鍾山風雨起蒼黃”中的“鐘”字,如果寫繁體字就只能寫“鍾”而不能寫“鐘 ”,否則,就是別字,因為是山名,用法固定。最近海南省海口市政府發佈了一條規定:在廣告中亂改成語要罰款,我非常讚賞,因為它有利於語言的規範化。
四、 要儘量學點漢字的知識。為避免書法作品中出現“硬傷”—錯別字,除認真對待學習漢字外,學習和掌握一些漢字的常識也是很有必要的。譬如五萬八千多漢字中,其中形聲字佔了漢字總數的90%以上。何為形聲字?即一個字半邊表音半邊表意。如銅、鋼、沐、躺、淌……知道它這一特點後,可以避免少寫許多錯別字,如把“辜負”的“辜”寫成“ ”,因為改變了它的意符“辛苦”的“辛”字。如果把“材料”的“材”寫成“村”,就成了別字,因為改變了它的聲符。可以舉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舉。
五、 提高識別錯別字的能力。常説“處處留心皆學問”,的確如此。只有不斷積累,提高了識別錯別字的能力,才能避免少寫錯別字。無論讀帖、看書報、看電視,還是上網,凡是有文字出現的地方,都要認真讀看,注意其中有無錯別字,這樣養成習慣,積累材料,就會少寫錯別字。如電視上出現的歌詞中就有這樣一個錯字“ ”,正確寫法是“親”字兩橫上長下短,如果反過來就等於改變了音符“辛苦”的“辛”字。再如今年十四屆青歌賽上的廣告詞“藍色經典”中的“經”就寫成了“ ”字,那右邊下邊的“工”字寫成了“土”字,把聲符與“聖人”的“聖”字混寫了。只有這樣做才能不斷提高識別錯別字的能力,才能減少自己筆下的錯別字。
六、 不恥下問。 “不恥下問”是古人對學習的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我們應該提倡學習,遇到拿不準的字查查字典,問問周圍的同事朋友,就會避免該錯而不錯了,書寫出沒有錯別字的更高水準的書法作品。上述所講的只是針對楷、行或行草書體。有不當之處請博友批評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