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體日期
6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數學(文科/理科);
6月8日:上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下午外語;
6月9日上午:自選模組考試;
每年3月、9月:英語聽力考試;
每年4月、10月:技術考試。(注:從2009年開始,英語聽力考試和資訊技術、通用技術三項考試統一安排在3月和9月進行)
六、命題
語文、數學(文科/理科)、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和《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試説明》(以下簡稱《考試説明》)公佈的內容範圍命題,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教學指導意見》)中規定的相應科目的必修模組和指定選修模組(IA)的範圍。
自選模組考試依據教育部《考試大綱》和《考試説明》公佈的內容範圍命題,不超出相關課程《教學指導意見》中規定的自主選修模組(IB)的範圍。
技術考試依據教育部《考試大綱》和《考試説明》公佈的內容範圍命題,不超出《教學指導意見》中規定的資訊技術、通用技術課程的範圍。
命題工作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旨,以準確、規範、科學、公平為目標,正確處理理論與實踐、知識與能力的辯證關係,體現能力立意,確保品質。
七、報名、填報志願與錄取工作
(一)報名。
實行社會化報名和學校報名相結合的報名辦法,由學生自主選擇報名方式。學生在報名時確定報考科類和考試類別,各類別可以兼報。
(二)劃定分數線。
分類分批劃定分數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按不同類別考試科目組合計算總分,逐類逐批劃定分數線,在上一批錄取結束後,劃定下一批分數線。
(三)填報志願。
分類分批進行。在上一批錄取結束後,填報下一批志願。
(四)錄取。
在每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有關規定,根據考生分數和志願投檔,由學校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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