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3門的考試內容,選自各科目必修模組和指定選修模組(IA)的內容。其中數學分文、理科兩種。外語科目分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6種,由考生任選。英語聽力測試單獨安排,全省統考,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聽力試卷,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限定在2次以內),並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考試成績兩年有效。其他語種的聽力測試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進行。
綜合考試內容,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必修模組和指定選修模組(IA)的內容;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必修模組和指定選修模組(IA)的內容。
自選模組考試內容,選自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的18個自主選修模組(IB)的內容。每個模組編制1道試題,共18題,每題10分,由學生任意選答6題。
技術考試包括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先實行由學生在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中自主選考一科,以後待條件具備時過渡到兩科必考,按一定比例合成總分。實行全省統考,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限定在2次以內),並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成績兩年有效。
四、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品質與素養、學習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個方面。
評價採用“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的方式。全省統一標準,由學校在高中階段學生成長記錄、過程性評價的基礎上,按照客觀、公正反映的原則組織實施,評價程式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經公示後採集確定的基本資訊,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資訊表》,進入考生電子檔案,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其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採用等第評價,分A、P、E(分別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學習能力主要通過會考等第(A、B、C、E,即優、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未參加新課改的學生和往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辦法實施。
五、各考試科目的分值、考試時間與日期
(一)分值與時間。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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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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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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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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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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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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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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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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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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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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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不含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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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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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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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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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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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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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其他語種(含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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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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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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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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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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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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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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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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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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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技術/通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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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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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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