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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5 13:26:25 | 文章來源: 367美術高考網

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陽光高考"精神,有效維護考生與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名稱: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

第三條學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狼垡蘆花路

第四條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教發函[2005]64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京教計[2005]31號)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執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

第五條學院的的舉辦方是北京郵電大學和北京錫華未來教育實業有限公司。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類本科專業招生、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三章 招生考試

第八條招收對象:參加200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考生。

第九條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有十個招生指標用於招收成績優秀的宏志班學生或其他貧困生,免收其一個學年的學費,作為獎勵資助,並向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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