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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高校藝術類專業報考關鍵詞解讀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15 13:22:46 | 文章來源: 367美術高考網

一年一度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報考已經拉開帷幕,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已向社會公佈。本文結合教育部近日頒發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就考生和家長關心的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解讀關鍵詞一:省考與校考

藝術類專業考生的考試辦法與普通文、理類考生有較大的不同,他們除了與參加普通高考的文、理科類考生一起要在戶口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即文化課的考試之外,還要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主要是考查考生的藝術特質和潛在能力,專業考試包括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和省級招辦統一組織兩種形式。

什麼是省級統考?教育部頒發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要求,從2009年起,全國各省(區、市)均應為本行政區域內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省級統一考試,有條件的省市還應組織其他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省級統考須在2009年1月1日後進行,1月31日前完成。考生只有達到省級統考專業合格線,才能參加這些高校藝術類專業的校考、投檔和錄取。

什麼是校考?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成績,高校可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礎上組織校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教育部規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

解讀關鍵詞二:校考方式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規定,高校組織校考的方式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校考,其餘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確需跨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經擬設考點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並報本校主管部門備案。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進一步規定,招生學校下設的二級學院 (係)不得自行設點組織校考。高校組織校考的時間一般應安排在1月31日後進行,在3月底前結束。具體時間參看當地省級招辦和有關院校的安排。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的發放數量原則上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4比1的比例發放。

解讀關鍵詞三:錄取與錄取規則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規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並須在本校網站上公佈,錄取前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於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應低於本省(區、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同時還規定,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由於藝術類專業較多、區別較大,各學校培養方向不同,錄取方式亦不盡相同。比如,北京電影學院2009年本科招生簡章規定,該校錄取方式分為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序錄取、按專業考試成績與文化考試成績綜合排序錄取,以及按照文化考試成績排序錄取這3種方式。從目前高校向社會發佈的招生簡章來看,藝術類院校及專業的錄取大體上有多種不同的錄取規則,考生應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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