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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藝術高考政策六大變化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2-25 08:44:12 | 文章來源: 東方今報 趙媛

昨天,省招辦下發了2010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對我省2010年藝考作出安排。記者注意到,除部分非藝術類專業退出藝考外,最重要的變化是明年藝術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劃定標準提高,從不應低於本省確定的二本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提高到65%。

【變化篇】

●11種非藝術專業退出藝考

由於藝術專業文化錄取分數線較低,且專業收費較高,催生了一批既非美術也非音樂表演類的“第三類專業”,例如文化産業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等。非藝術專業“混”進藝術隊伍招生,引起了教育部的高度重視。

今年7月,教育部開始清理審核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教育部12月17日公佈的清理審核結果顯示,社會工作、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烹飪與營養教育、文秘教育、漢語言文學、編輯出版學、數字媒體技術、城市規劃、園林、旅遊管理11個專業,從明年起不得再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含藝術屬性專業獲批後可按藝術類招生

以往部分高校與藝術相關專業也按照藝術類專業標準招生。今年教育部規定,各有關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審核公佈的專業目錄執行。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等17個含有藝術屬性的專業,有關高校須經教育部批准後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專業,有關高校及專業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上查詢(www.chsi.com.cn)。

●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線提5%

藝考規則中,最受考生關注的可能是明年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線劃定標準提高。記者注意到,教育部要求2010年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於本省(區、市)本科二批控制分數線的65%,比往年提高了5%。

我省規定,教育部規定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執行的院校和專業)本科專業可自行劃定文化分數線;其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和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都要按照此標準劃定分數線。

●藝考作弊將取消報考資格

今年教育部明確規定,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

●校考合格人數不能超過招生計劃4倍

往年也有校考院校為招攬考生,發校考合格證人數大大高於招生計劃。今年省招辦專門規定,校考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4倍。各院校校考應在4月15日前將校考合格考生的《專業合格證》(含專業成績)寄發給考生本人。

●考生試卷或視頻要保留一年

教育部要求,藝術類考試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考試結果要有成績,考生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保留1年,以備復查。

注:

1.音樂類專業個體測試3月在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

2.空乘類省統考成績達到該類專業合格線的考生,還要體檢。參加體檢的地點及考生名單將於3月25日在省招辦網站(www.heao.gov.cn)公佈,體檢時間為4月3日~4日;

3.以上各類具體的分市分批時間,考生應于2009年12月28日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服務大廳或省招辦網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試資訊網(www.heao.com.cn)上查詢。

【提醒篇】明年5月初公佈省統考合格線

省招辦將於明年5月初在省招辦網站集中公佈專業省統考合格線,以及達到合格線的考生名單。

為不影響考生正常復習,經省招辦同意,各院校可以組織校考,校考時間原則上應安排在1月21日~2月28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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