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總理同富爾達成的三點默契
(1963年11月2日)
(一)富爾先生代表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表示了關於恢復中法正常外交關係的願望。中國政府欣賞法國政府的這種積極態度。
(二)中國政府根據中法兩國完全平等的地位,從改善中法兩國關係的積極願望出發,提出中法直接建交的方案。
1、法蘭西共和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正式照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且建議中法兩國立即建交,互換大使。
2、中國政府復照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歡迎法蘭西共和國政府的來照,願意立即建立中法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並且互換大使。
3、中法雙方相約同時發表上述往來照會,並且立即建管,互派大使。
(三)中國政府之所以提出上述方案,是由於中法雙方(周恩來總理和富爾先生)根據富爾先生所轉達的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不支援製造“兩個中國”的立場,對下列三點達成了默契:
1、法蘭西共和國政府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這就自動地包含著這個資格不再屬於在台灣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
2、法國支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和地位,不再支援所謂“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
3、中法建立外交關係後,在台灣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撤回它駐在法國的“外交代表”及其機構的情況下,法國也相應地撤回它駐在台灣的外交代表及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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