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2月18日 周恩來提出援外八項原則
1964年2月18日,周恩來訪問亞非14國期間提出了對外援助八原則,主要內容是:
(一)中國政府一貫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對外提供援助。
(二)嚴格遵守受援國的主權,絕不附帶任何條件和要求任何特權。
(三)以無息或低息貸款的方式提供經濟援助,在需要時可減輕受援國的負擔。
(四)提供援助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國對中國的依賴,而是幫助受援國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經濟上獨立發展的道路。
(五)所援建的項目,力求投資少、收效快,使受援國能夠增加收入,積累資金。
(六)中國提供自己所能生産的、品質最好的設備和物資,並據國際市場價格議價,如有不合乎商定的規格和品質者,中國保證退換。
(七)所提供的任何一種技術援助,保證使受援國人員充分掌握這種技術。
(八)中國所派出的專家,同受援國自己的專家享受同樣的物質待遇,不容許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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