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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修訂《食品安全法》 讓失信企業被市場淘汰

    現實生活中是好人受氣,壞人神氣,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我們只有大膽的修訂食品安全法,讓好企業脫穎而出,做大做強,讓那些失信的企業早日被市場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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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劉所長,2009年全國人大頒布實施了《食品安全法》,然而遺憾的是,社會上期待甚高的《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卻並沒有給食品領域帶來更多的安全,造成這一現狀的原因是什麼呢?

    劉俊海:應當説,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以法為基。所以,厲行食品安全法治,對於進一步扭轉當前食品領域妨礙公眾健康的亂象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要以法治作為基礎,來夯實食品安全的根基,前提就要有良法。按照十八大的精神,我們要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關鍵要有科學立法、規範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所以,要打造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版本,不僅僅是一項法治工程,而且還是一項經濟工程、民心工程、規範工程、和諧工程。

    具體説來,2009年版《食品安全法》對於保護消費者權益,規範食品安全標準,規範商家的經營行為,理順監管體制,明確違法者的法律責任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如果沒有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可以説今天的食品安全情況要比現狀糟得多,所以,對2009年《食品安全法》所發揮的積極作用要予以充分肯定。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修訂是在2008年三鹿事件爆發後的特定歷史時期緊急出臺的,因為是緊急出臺的法律,雖然在重典治亂方面旗幟鮮明,但由於立法時間比較倉促,所以有很多的制度設計還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特別是可塑性,相關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也沒有徹底理順。所以,我們要按照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的新形勢,要研究食品安全面臨的新挑戰和新問題,與時俱進,抓緊修訂食品安全法,應當説有重大的一系列的意義。

    首先有助於進一步提升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應當説在諸多的消費者權利中,最重要的就是安全保障權。不管消費者享有知情權也好,選擇權也罷,公平交易權也好,最核心的是要保證消費者使用的産品是安全的。這也是中國消費者中國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為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我們有悠久的飲食文化,為什麼科技發達了,産品種類日漸豐富的時候,反而食品安全滑坡了呢?這無論如何是不應當的。

    第二,打造《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版本或者升級版有助於規範和促進我國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所以,千萬不能認為《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只造福消費者,這個觀念是片面的。應當説修訂版的《食品安全法》既造福消費者,也造福廣大食品行業的生産者、加工者、流通者、運輸者和餐飲企業。因為要讓他們有一個蓬勃發展的法制空間的話,必須要創造好的制度,好制度比好運氣更重要。但現實生活中是好人受氣,壞人神氣,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我們只有大膽的修訂食品安全法,讓好企業脫穎而出,做大做強,讓那些失信的企業早日被市場所淘汰。

    第三,打造《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版有助於進一步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以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建立起來,但我們現在面臨最大的問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雖然建立了,但還不健全,最突出的是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證。相關的就是商業賄賂、商業欺詐、商業壟斷這種亂象。最近發改委正在調查某些奶製品企業的壟斷行為,特別是價格壟斷協議,我們要以食品安全為突破口,打造《食品安全法》修訂版本,有助於完善我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四,有助於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如果食品安全都監管不好,這就是我們市場經濟法治建設的一塊試金石了。所以,通過修訂《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進一步規範商家的經營行為,進一步理順監管體制,就有助於形成一個全民敬畏法治、信仰法治、各行其道、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各得其所的現代市場生態環境。

    第五,有助於進一步增強我國食品行業的國際競爭力。現在我們的奶製品行業受2008年“三鹿事件”的影響,現在還背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這就是誠信株連的包袱。

    按照我個人的研究,誠信株連分為三個層面:一是企業內部不同奶製品産品的誠信株連,可能企業生産又有鮮奶又有奶粉,100個款式,但可能有一個産品出現了問題,99個産品沒有問題,消費者有理由懷疑你這個企業生産的100個産品都有品質安全隱患。

    二是橫向地域的株連,如果一個地方的企業經常出現造假的現象,那麼從這個地方走出去的企業,會被廣大的外地消費者推定為都不誠信。

    三是縱向全行業的株連,比如奶製品行業,因為消費者對三鹿事件依然心有餘悸,導致了國産奶粉現在信心不振。所以,進一步修訂《食品安全法》,有助於提升中國在經濟全球化狀態下融入全球化,引領全球的發展戰略,有助於讓中國的奶製品企業做大做強,做大其他國家的市場。

    第六,《食品安全法》修訂版本有助於構建和諧社會,消除不和諧因素。特別是涉及到嬰幼兒配方奶粉和其他老百姓離不開的食品的重大安全隱患發生的時候,很多消費者對於商家的憤慨,對監管部門的不滿,在微網志、微信上都看得到,我想對構建和諧社會是不利的。主要的矛盾就是商家生産的産品不安全,抓住了這一主要矛盾,有利於提升廣大消費者的幸福指數,提升廣大消費者的幸福信心。

    所以,總結2009年《食品安全法》實施4年來的成功經驗和反面教訓的基礎上,大膽借鑒其他國家先進的立法、判例和學説,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食品安全法的升級版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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