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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興林 協調發展——寫在2004年植樹節來源: 人民網 時間: 2011-12-16
新華社北京2004年3月11日電(記者 董峻)草長鶯飛,春回大地。在3月12日植樹節到來之際,人們紛紛走向田野山崗,履行公民的植樹義務。許多人用種植紀念樹、營造紀念林的形式,銘志於樹,寄情于林。全民的綠化意識、生態意識、協調發展意識、社會責任感和法制觀念,在國家大力倡導的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中不斷增強。 我國植樹造林的歷史,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植樹造林、發展林業真正成為國家建設的戰略任務,卻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後,而成為公民的一項法定義務則始於改革開放之初。1979年2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1981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又作出《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規定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從此,義務植樹作為一項公民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被付諸實施。 1982年3月12日,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倡導者和積極實踐者鄧小平同志,率領家人在北京玉泉山上揮鍬植樹,拉開了中國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歷史帷幕。從此,每到春季,義務植樹成為中國領導人的一項固定日程,成為適齡公民履行法定義務、報效祖國的一個途徑。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以其特有的全民性、公益性、法定性,在全國城鄉經久不衰、如火如荼地普遍開展起來。 20多年來,黨和國家領導人不論工作有多忙,不論是在北京還是在外地,都認真履行公民應盡的植樹義務。在他們的帶領和倡導下,各行各業的億萬適齡公民積極參加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到2003年底,已有88.4億人次累計義務植樹423.9億株。 在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推動下,列入國家“十五”計劃綱要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六大林業重點工程穩步推進;全國人工造林保存面積超過了7億畝,居世界首位;有12個省(區)實現了基本消滅宜林荒山的目標;我國森林覆蓋率提高到16.55%,全國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29.5%,每人平均公共綠地達7.73平方米;在全球森林資源總體呈下降趨勢的情況下,中國從1992年開始實現了森林面積和林木蓄積量的“雙增長”。 去年,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向全黨、全國人民發出新世紀新階段再造秀美山川的動員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標誌著我國林業建設以木材生産為主的時代已經結束,以生態建設為主的嶄新時代已經開始,對於推動我國林業跨越式發展,實現山川秀美的宏偉目標,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大的現實意義。 讓青山披上綠衣,讓河流變得清澈。人們有理由相信,當全社會對林業由關心、支援轉化為主動參與、自覺實踐,當中國實現了由部門辦林業向全社會辦林業的深刻轉變,那就意味著中國生態文明時代的真正到來,意味著掀開了人與自然和諧的歷史新篇章。 來源:新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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