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首頁 圖片報道 綠化成就 植樹動態 綠色時評 造林模範 政策規章 網上直播  

義務植樹法律需要修改

來源: 武漢晚報  時間: 2011-12-16

每年的3月12日前後,也正是植樹的好時節。今年你會去植樹嗎?不植的話,那你就鐵定違法了。

因為26年前的一部法律規定,除老弱病殘外,年滿11周歲的中國公民,每人每年必須義務植樹3至5棵。

這部法律就是《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1981年12月通過。次年2月,國務院還頒布了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了對不履行義務的公民和單位的處罰細則。決議和實施辦法的出臺,使得義務植樹成了適齡公民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近年來公佈的一組數字稱:決議實施25年來,全國有104億人次參加義務植樹,累計植樹492億株……

按此數據,104億人次除以25年,每年也只有4億人次多一點,其中很多人一年可能還不止植一次。2001年由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開展的“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調查”,證實了違法的普遍性和嚴重性~~~適齡公民的法律盡責率只有45%。

其實,以我個人的生活經驗而論,“45%”這一數字還是相當客氣的。我最近的一次植樹經歷已是15年前,身邊也未見他人履行義務,甚至連相應的處罰也從未有過。

一部出發點極其良善的法律,為何卻在實施中遭遇如此大的尷尬?

原因不難搜尋。決議頒布的年代,正值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初期,人人尚在“單位”之中。春暖花開之際,由單位統一組織的植樹,無疑還是一次浪漫的踏青之旅。而今20多年過去,中國社會組織結構發生巨大變遷。且不説個體從業者大批增加,就職于非國有單位的人越來越多,單是從農村流向城市的打工者就有億萬之眾。與“單位”越來越疏離的這些人,必然處於不便履行植樹義務而又難以監督的狀態。而且,即便一年履行了義務,誰又能保證自己年年都能履行?

多年來大規模的城市化進程,也使得城裏幾乎無地可供植樹,能綠化的都已綠化,剩下的就是水泥地了。城裏人再要植樹,就得到自然條件較差的遠郊去,這對普通市民而言,履行義務的負擔也相應加重。而且據專家介紹,種好一棵樹,兩年內起碼要給樹苗澆6到8趟水。如果又種又管,那履行義務就成了“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義務植樹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法律與道德、法律與政策的界限,給公民設定了實際上難以履行的法定義務。

世易時移,變法宜矣。在立法品質越來越高的今天,正視變化了的社會現實,重視綠化的專業特性,這部義務植樹的法律就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2011年03月13日,作者:郭光東)

 

綠色數字
中國植樹節:每年3月12日
全國義務植樹累計127億人次
全國義務植樹累計589億株
中國森林面積1.95億公頃
中國森林覆蓋率20.36%
中國森林蓄積量137.21億立方米
中國人工林面積0.62億公頃
領袖題詞 更多>>
·江澤民同志對造林綠化的題詞
·胡錦濤同志對造林綠化的指示
·鄧小平同志對造林綠化的題詞
·毛澤東同志對造林綠化的題詞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china.org.cn 電話: 86-10-88828000 京ICP證 04008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京公網安備110108006329號 京網文[2011]0252-0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