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首頁 | 圖片報道 | 綠化成就 | 植樹動態 | 綠色時評 | 造林模範 | 政策規章 | 網上直播 |
關於嚴格實行義務植樹屬地管理的意見來源: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時間: 2011-12-15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綠化委員會《關於嚴格實行義務植樹屬地管理的意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O四年一月五日 關於嚴格實行義務植樹屬地管理的意見 (自治區綠化委員會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全民義務植樹運動開展22年來,我區的國土綠化事業快速發展。全區共有1.36億人次參加了義務植樹,植樹13.86億株。自治區綠洲森林覆蓋率達到了14.95%,已有80個縣(市)、134個農墾團場實現了農田林網化,45個縣(市)達到了平原綠化標準,13個城市(縣城)達到了自治區園林城市標準。隨著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不斷推進,廣大群眾的綠化意識不斷增強,造林綠化步伐明顯加快,城市綠化成效顯著,綠洲生態環境有了很大改善,已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義務植樹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義務植樹運動的發展還很不平衡,一些地方綠化工作進展不快,標準不高;適齡公民履行植樹義務的覆蓋面不夠,城鎮居民特別是無固定職業人群中的盡責率很低;義務植樹運作管理體制不完善,組織協調工作滯後,政策不配套,蘊藏在廣大群眾中的植樹綠化積極性遠未充分發揮;公民義務植樹的法定責任落實不到位,綠化費的收繳、管理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為此,我們必須認真研究予以解決。為了進一步提高全民義務植樹的盡責率,不斷豐富和完善義務植樹的形式,提高義務植樹的實際成效,推動義務植樹運動不斷發展,特提出如下改進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把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作為戰略任務來抓 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對新疆的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意義。新疆地廣人稀,植被稀少,綠洲面積僅佔國土面積的4.2%,風沙、乾旱、鹽鹼等自然災害頻繁,生態環境十分惡劣。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沒有森林,就沒有新疆生存繁榮的條件,已成為人們普遍的共識。造林綠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既是發展新疆經濟,提高綜合競爭力的需要,也是改善生活環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需要。綠化事業的發展與新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互為因果。推進國土綠化事業,不僅是我們這一代人需要努力奮鬥的艱巨任務,也是各族人民世世代代需要堅持不懈努力奮鬥的戰略任務,它充分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必將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援。 全民義務植樹,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態建設的必然選擇,它具有全民性、義務性、法定性的鮮明特點。全國人大五屆四次會議決議,我國適齡公民,除了老弱病殘外,每人每年都必須參加義務植樹。這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公民通過履行植樹義務,既強化了法制觀念、生態意識和愛國精神,同時也豐富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內涵。因此,最大限度地動員和吸引全體公民和社會各階層力量,關心並投身到國土綠化事業的偉大進程中,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 紮實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必須不斷完善組織管理機制,逐步實現植樹造林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綠化建設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各級政府在宣傳發動、組織領導、協調規劃等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尤其在制度建設方面絕不能放鬆。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改進工作方式,突出抓好公民義務植樹盡責率這個關鍵,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動員全民參與植樹造林的工作機制,在實踐中總結,在實踐中完善提高,形成全社會植綠、護綠、愛綠、興綠的良好氛圍,才能促使綠化事業的蓬勃發展。 二、明確工作職責,嚴格實行義務植樹屬地管理制度 義務植樹屬地管理,是指將每一個適齡公民都納入當地政府的管轄區域之內,在政府的統一安排下,履行公民法定的植樹義務和責任的制度。在城鎮,每個適齡公民都應無條件地接受當地政府及它的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安排的義務植樹活動。在鄉村,要在縣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造林綠化。 組織造林綠化,改善環境,是城鎮、街道社區工作的重要職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開展社區建設的意見》中要求,社區建設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積極組織社區居民凈化、綠化、美化環境,逐步改善、提高社區居民的生存條件和生活品質”,並將綠化建設工作納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考核評比範疇。城鎮、街道社區工作,要主動把造林綠化、改善環境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依法組織適齡公民參加義務植樹。在市、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市、縣綠化委員會主要負責本級政府所轄區域內的國土綠化整體規劃的組織制訂、當年義務植樹計劃任務的下達、造林綠化工程建設的督促、檢查、驗收等工作;城鎮、街道具體負責植樹綠化計劃的分配、人員的組織、任務的落實、完成情況的驗收、綠化費的收繳等工作。今後,義務植樹任務的下達要以城鎮、街道為單位,然後再由城鎮、街道分配到所轄區域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和流動人口中去具體落實。 為了保證公民義務植樹的盡責率,要大力推行義務植樹登記制度。對城鎮、街道轄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實行一單位一卡或一人一卡,對城鎮、街道常住居民、暫住人口實行一人一卡,由社區逐年登記審核,確認適齡公民履行義務植樹的狀況。要按照自治區八屆人大通過並頒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民義務植樹條例》,依法督促適齡公民履行義務。對因故不能履行植樹義務的,經批准可以實行以資代勞;對無故不履行植樹義務的,要強制收繳綠化費並進行處罰;對未履行義務的單位社區,應追究領導的責任。今後,對單位和個人進行的精神文明建設評選獎勵,應把義務植樹和綠化情況納入考核指標,在事先徵求城鎮、街道社區同意的基礎上,方能實施獎勵。 農村、牧區的義務植樹活動,可以因地制宜,採取較為靈活的方式進行。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鄉或村為單位,組織適齡公民履行法定義務。一般應以組織參加義務植樹勞動為主,對因從事經商、其他副業或外出打工而不能盡責的,可以交納綠化費代勞,但不得以任何變相的形式增加農牧民負擔。對鄉政府及由上級部門垂直管理在鄉政府駐地工作的在職職工,要參照對城鎮居民的辦法,實行義務植樹登記制度和收繳綠化費。 生産建設兵團所屬的單位、職工,在城鎮的,其義務植樹活動納入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管理範圍;在農牧團場的,在師、團場綠化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自行組織、安排和實施義務植樹。 三、完善政策機制,正確處理好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事業的關係 義務植樹是指公民在劃定區域內為社會進行的無報酬的種樹、種草、種花或者進行的其他綠化勞動。一般是指由政府統一組織安排的無償植樹勞動,它區別於部門、行業、單位在轄區內自行安排的綠化勞動,也區別於公民自發進行的其他形式的具有義務性質的綠化勞動,兩者不可隨意替代。在國土綠化建設中,各個部門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實際,制定本行業、本部門、本單位的綠化規劃和目標,是部門綠化的主要任務,應自行組織實施。城鎮、街道社區為提高社區居民的居住生活環境,發動居民進行的一些綠化勞動,是社區居民民主建設的基本內容,應大力倡導和發揚。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生態項目,帶有投資補助或資金補償性質的造林活動,應認真抓好落實。如果需要,部門綠化、社區綠化、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及公民個人綠化等可與義務植樹運動有機結合起來,但必須向當地綠化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才能列入計劃,衝抵義務植樹任務。 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國土綠化政策機制。各級政府應鼓勵不同地區、行業、所有制的投資者加入到國土綠化事業中來,保證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 的政策。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幹部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對各种經濟主體在非林地上自主營造的林木,應按市場機制運作,自主經營,自由處置、利益歸己。對從事“四荒”造林綠化者,應在用地、用電、用水、稅費等方面實行優惠,其土地使用權一定50年不變,允許劃出30%以內的土地搞其他多种經營,可以依法繼承或轉讓。提倡公民個人以認種認養綠地、保護古樹名木、植長生樹、造紀念林、以樹代墳、門前綠化“三包”等形式進行的綠化活動。凡是有利於改善生態環境,有利於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有利於國土綠化事業發展的行為,都要大力予以支援。要對在國土綠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並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弘揚典型,示範社會。 四、嚴格執法,保障義務植樹運動健康發展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是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的必要條件。各級綠化委員會作為政府的國土綠化主管部門,是全民義務植樹的行政執法主體,一定要切實履行好法律所賦予的管理職能。不僅要面向全社會廣泛宣傳發動、積極組織協調、統一管理指導,不斷將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推向深入,而且要對各地、各部門的義務植樹工作加強督促檢查。要完善義務植樹管理機制,嚴格執法程式,發揮職能作用。要抓好義務植樹的基礎性工作,做好義務植樹任務計劃和管理好綠化費收繳統一票據,建立綠化費催繳制度,嚴格執行行政處罰預先告知、行政處罰決定和申請執行等有關規定。對無故不履行植樹義務或者沒有完成義務植樹任務的單位或個人,當地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要敢於嚴格執法,維護法律的權威性。 義務植樹執法工作要在各級人大、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綠化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並會同有關執法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各級綠化委員會及同級法制、監察部門,應當重點督查下級義務植樹執法主體是否健全及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民義務植樹條例》的情況。各級綠化委員會要會同林業、環保、城建、民政等部門,重點督查城鎮、街道社區植樹綠化、改善環境的情況。要會同財政、物價部門,重點督查公民義務植樹綠化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市、縣收繳的義務植樹綠化費允許返還城鎮、街道20%,按自治區有關管理辦法用於進行義務植樹、綠地管護和綠化宣傳工作。同時,要加強綠化執法從業人員的業務、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增強業務素質和法制意識,不斷提高工作水準。 五、加強領導,紮實工作,不斷提高全區的國土綠化水準 國土綠化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涉及部門多,工作量大,影響面廣,必須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切實關心國土綠化工作,增強發展國土綠化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國土綠化的規劃佈局、組織發動、辦法措施、政策機制和資金投入等方面想實招、辦實事。面對新疆的實際,要善於因勢利導,開拓創新,提出新思路,實行新舉措,努力把國土綠化工作推向新境界。 各地要加強綠化委員會組織機構建設,充實隊伍,充分發揮其綠化行政管理的職能作用,統一組織、協調好本地區、本部門的義務植樹和整個造林綠化工作。各級綠化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應有一定的人員和經費,其人員編制應納入政府機構序列,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正常開展工作,不斷適應新時期造林綠化和義務植樹工作的需求。各級綠化委員會的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加強自身建設,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大膽工作,主動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參與國土綠化事業,加快綠化進程。 各級綠化委員會都要建立國土綠化進展情況定期檢查制度,加大綠化執法力度。一方面要依法杜絕各類非法徵佔用綠地現象,保護好現有林草植被,鞏固綠化成果;一方面要依法規劃、確定造林綠化用地,保護綠化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嚴格地對義務植樹綠化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加強監督,做到專款專存、專用,取之於民,用之於綠化。自治區將每年對綠化費的收繳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執法檢查。 綠化宣傳是公益宣傳,是提高全民族生態建設意識和責任的主要措施。各新聞媒體都要積極參與、主動配合,組織開展一系列形式多樣的綠化宣傳活動,面向全社會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國土綠化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宣傳國土綠化的意義、成果和所面臨的形勢任務,宣傳綠化先進典型,提高全民對國土綠化重要性的認識,尤其要強化青少年的國土綠化意識,調動全社會支援和參與國土綠化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發表日期:2004-01-05) |
|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china.org.cn 電話: 86-10-88828000 京ICP證 04008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京公網安備110108006329號 京網文[2011]0252-08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