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馬局長您好,如果説各地改革試點方案是基礎版,那麼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方案應該就是升級版。請您介紹一下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與改革試點階段的改革措施有什麼不同?另外,準備怎麼開展這項工作?謝謝。
馬正其:
剛才,我們全國推開頂層設計的文件,國務院即將下發,它是在原來上海浦東新區和全國的自貿區和部分開發區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以後制定的文件。這個文件在全國推開的基本原則,我們始終把握三條:一是突出照後減證,能減的儘量減,能合的儘量合。也就是該由政府管的一定管住,該由市場來調控的一定放夠。二是做到放管結合、放管並重、寬進嚴管。我們放的目的是為了搞活市場,激發大家的活力。如果放以後,管跟不上去,出了問題,反而影響經濟的發展,制約了經濟的發展。所以,放的前提一定要在管得住的基礎上的放。三是“堅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據,穩妥推進”。從具體內容上看,
一是在改革方式上,明確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這四種方式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以“優化準入服務”覆蓋了上海等地試點的“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和“強化準入監管”這兩種改革方式,以突出對“準入”環節的優化審批服務,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
二是在改革事項上,第一批全國推開改革的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是在上海等地已經開展試點的163項中選取的。對於納入“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但沒有在全國推開實施的,或者推開實施後與改革試點管理方式不一致的,上海等地仍繼續進行試點。待試點期滿後,根據實際情況再決定是否向全國複製推廣。
三是在改革範圍上,要實現涉企行政審批事項的全覆蓋。在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基礎上,建立長效機制,做到評估成熟一批複製推廣一批,逐步推動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有序推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廣記者:
我們注意到,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是審議了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改革的議題,決定對生産許可證的目錄進行大幅的調整,試點簡化審批的程式。請問田局長,本次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的改革與去年相比有什麼區別和新進展?謝謝。
田世宏:
本次生産許可證制度改革是在去年改革基礎上的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力度更大、範圍更廣,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擴大了簡化審批程式改革範圍。在已有改革試點基礎上,由部分地區和産品試行簡化審批程式改革,擴大到除危險化學品以外的所有省級發證産品,地區擴展到全國。改革紅利將進一步釋放,企業改革獲得感將大幅提高。
二是最大力度減少總局發證産品。改革前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共38類,其中總局發證産品19類。這次改革後,繼續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共計24類,總局發證産品僅保留7類。通過改革,大幅減少了總局發證的産品,將地方有能力審批發證的産品,全部下放到地方實施,提高了審批效率,縮短了辦證時間。
三是全面實現“一企一證”的合併。對繼續實施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都按照“一企一證”的要求審批發證。凡是跨類別生産經營的企業,新申請許可證時,一併審查、頒發一張證書;換發許可證時,將多類別産品的許可合併到一張證書上。通過“一企一證”改革,將進一步減少企業申請證書數量,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中國新聞社記者:
我想問的是,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它涉及到與現有法律法規的銜接,請問如何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與它的法律法規的保障工作呢?
馬正其:
因為我剛才説過了,任何一項改革都必須于法有據。下面請趙振華司長來具體回答這個問題。
趙振華:
很高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涉及到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正如剛才馬局長介紹的,這次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突出照後減證,做到放管並重,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這些都涉及到對現有法律關係的調整。因此,通知稿裏面專門有一條原則強調,堅持依法改革,依法有據,穩妥推進。
“證照分離”改革在最初的試點階段,就是2015年國務院決定在上海浦東新區進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當中,在100多事項裏其中就有一部分屬於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許可。在上海浦東取消或者改為備案,就涉及到對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決定的內容要在上海暫停實施。所以,根據試點的決定,我們及時起草了在上海浦東新區暫時調整11部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的決定,經國務院批准後在上海浦東新區暫時停止實施,這些條款原來是許可的,現在就暫時不許可了,原來有的是許可審批的改為事後備案。通過這個決定,為上海浦東新區搞試點提供了法制保障。
在2018年初,國務院決定擴大到上海之外的其他十個自貿試驗區和一些地方的國家級開發區,這個時候因為地域範圍擴展了,原來那個決定是在上海浦東適用,擴大試點後同樣也面臨著這些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在其他自貿區和國家級開發區也要暫停實施,所以在決定的時候,國務院授權在這些地方也按照上海浦東那種方式暫停實施這些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
這次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範圍又擴大了,在全國各個地方都要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其中涉及到的直接取消和審批改為備案這兩個內容,在這次全面推開時涉及到的兩個行政法規和一個國務院決定,司法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進行修改報國務院決定。因為是在全國實施就不是在一個局部了,通過修改行政法規設定的許可直接取消或者改為備案,就要走立法程式。在試點起止時間之前,就要完成國務院修改這兩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法律手續,為地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打下法律基礎,提供法制保障。
同時,涉及到法制保障工作對地方政府和國務院部門也提出了要求。對國務院部門而言,原來這100多項是在全國範圍內都是按照一個審批管理模式,有的是制定了規章、規範性文件,對具體的管理模式作了規定。在上海浦東試點和擴大試點的時候,這些規定在這些地方也是暫時調整。這次不同了,是在全國推開,這些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就要進行重新修改,如果是取消許可的,就要增加一些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如果是改為備案的,就要明確怎麼備案,實施告知承諾的,就要明確如何實現告知承諾的一些程式,有哪些環節,最後出了問題怎麼樣加大處罰力度。優化準入服務的,就要簡化一些流程。對改革事項涉及到的部門,要及時完成相關規章和文件的修改工作。
對地方政府而言,因為是直接落實和執行單位,地方政府部門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過去也很多是通過地方政府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來進行管理。這些依據在證照分離改革決定下發以後,也要進行相應的修改,有一些不許可了,過去要許可的規定就要廢止,需要修改的要馬上修改,需要增加一些事中事後監管內容的也要增加一些監管措施,這樣才能體現出全面推開時這些監管措施特別是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在法律上能夠站得住腳,而且也要和國務院修改的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保持一致。這是對地方法制保障的一個任務。
最後,我還強調一點,剛才馬局長特別強調,“證照分離”改革特別重視事後事中監管,如果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確實會出現問題。因此,各個地方各個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真正做到該管的管好,該簡化的要簡化,出現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防止監管不到位、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經濟日報記者:
田局長您好,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對保留生産許可證管理的産品實行“一企一證”,請問“一企一證”是指什麼,“一企一證”的改革將會取得什麼樣的成效?謝謝。
田世宏:
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是指: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證書實行按企業主體發證的模式,我們都知道很多企業不是一個企業就生産一種産品,有多種産品,有可能生産的多種産品裏面都涉及到許可證的發證範圍的問題。我們為了簡化發證的程式,減輕企業的負擔,規定:凡是具有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新發證、延續、遷址或名稱變更等許可事項時,如同時申請多種産品,可以一併申請,審批發證部門一併實施審查,並頒發一張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在許可證副本中註明許可的多種産品名稱;一張證書一個編號,證書編號以企業主導性産品的編號為證書編號。
根據國務院要求,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原質檢總局發佈了《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實施方案》,並於 2018年1月15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截至目前,所有申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的8500家企業都按照“一企一證”“一證一號”模式審批發證,有331家跨産品類別生産經營的企業通過改革實現了“多證合一”。通過“一企一證”改革將減少企業申請證書數量,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這次《決定》印發後,我們將持續推進這項改革措施。
中國日報記者:
馬局長,你剛才提到了“證照分離”的改革是允許企業先承諾符合條件後再開展生産經營活動。我們有沒有一些措施保證防止監管風險,因為這樣一個順序調整之後,可能會帶來一定的風險,有沒有一些相應的配套措施?謝謝。
馬正其:
非常感謝你提出這個問題。其實商事制度改革最核心的就是寬進嚴管。國際上發達國家很多都是推進寬進嚴管,我們國家這些年有所好轉,但是還有這方面的痕跡,所以現在我們就要改革。
總書記講的放管並重,如果只放不管後患無窮,總理講的一個放,一個管就像汽車的兩個輪子。第一,這次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市場監管總局,把原來的質檢、食藥監、工商合併成立市場監管總局,還包括智慧財産權局、藥監局都作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管理的副部級單位,這本身就解決了過去職能交叉,多頭執法的問題。我們現在系統是五級貫通,從中央、省、市、縣到鄉鎮,60萬公務員隊伍。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的英明決策,為監管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組織保障。
第二,國務院此次改革明確要求,對於實行告知承諾的,有關部門要履職盡責,製作告知承諾書,並一次性告知市場主體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市場主體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後再從事特定經營行為。有關部門對這類企業要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予以撤銷,從重處罰。
第三,我們推行年檢變年報這項重要的改革措施。年報以後,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你的資訊,變企業過去為主管部門負責為向社會負責。去年年報率超過90%以上,過去年檢的時候是84%、85%,説明群眾積極性很高,擁護這項改革。
第四,現在對企業實行“雙隨機、一公開”。過去我們嚴防死守,對所有企業都必須檢查,一個季度都要去檢查一次。現在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每年搖號抽查3%,人員也是“雙隨機”。這樣大大減輕了企業負擔,但給每個企業的頭上都懸了一把劍,只要查出問題來就重處重罰。
第五,建立了國家企業信用資訊一張網。這張網是全國最系統的企業資訊一張網,公示了3000多萬戶企業四大類資訊,一是註冊登記資訊,二是行政審批資訊,三是各類行政處罰資訊,四是群眾評價資訊。相當於一張光榮榜,要達到三個作用:一是企業誠信自律,依法誠信,很多企業十分看重這張光榮榜。二是落實部門監管,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各個部門可以通過公示系統查看企業受處罰情況。三是推進社會共治,簽合同、做交易,凡是有劣跡記錄的都排除在外。我相信只要我們把這些工作措施跟上去,有些能放的完全可以積極穩妥的放給市場去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