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林業生物質能源開發情況
一、我國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現狀 我國現有森林面積1.95億公頃,林業生物質總量超過180億噸,其中可作為生物質能源資源利用的有三類:一是木質燃料資源。薪炭林、灌木林和林業“三剩物”等總量約3億噸/年;二是木本油料資源。中國種子含油率超過40%以上的植物就有154種,麻瘋樹、油桐、黃連木、文冠果、油茶等樹種面積約420萬公頃,果實産量約559萬噸;三是木本澱粉類資源。全國櫟類果實橡子産量約2000萬噸,可生産燃料乙醇近500萬噸。 我國土地資源豐富,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潛力大。有約4404萬公頃的宜林荒山、荒地,可用於培育能源林;有約近1億公頃的鹽鹼地、沙地以及礦山、油田復墾地等邊際性土地,可用於發展能源林;有約600萬公頃疏林地及5312萬公頃鬱閉度小于0.4低産林地,通過改造,可較大幅度地增加森林資源量。 二、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開展的主要工作 中國政府非常重視林業生物質能源工作。在加強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和管理上開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強宏觀指導,組織編制發展規劃。完成了“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戰略研究”,篩選出林業優先發展的能源樹種和重點發展區域,編制出了《全國能源林建設規劃》。 二是開展示範建設,樹立典型樣板。2007年國家林業局與中國石油合作開展林業生物質能源建設,2007、2008兩年合作完成生物柴油原料林示範基地造林190萬畝。在“林電”、“林熱”一體化建設方面,積極開展內蒙古毛烏素生物質熱電廠、吉林輝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試點示範企業建設,目前,毛烏素生物質熱電廠在毛烏素沙地大力營造沙柳基地,利用沙柳進行生物質發電,2008年11月投産以來已累計發電6000萬餘度,並帶動當地建成33萬畝沙柳能源林基地。吉林輝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林業剩餘物加工成型燃料,已形成年産3萬噸成型燃料生産能力。 三是開展政策研究,強化行業管理。國家林業局與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了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財稅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原料基地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四是推動科技研發,提高科技含量。目前已建立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專家庫,確立示範項目科技支撐單位,開展了能源林種苗繁育、豐産栽培、撫育管護和開發利用技術的研究應用。 目前正在開展的工作:正在組織編制《全國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規劃(2011~2020年)》。提出我國能源林面積規劃達到2000萬公頃;每年轉化的林業生物質能可替代2025萬噸標煤的石化能源,佔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達3%。與法國開發署合作開展“中法生物柴油合作項目”建設。積極推廣內蒙古毛烏素生物質熱電廠、吉林輝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等試點示範企業建設經驗。 三、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林業生物質能源資源豐富,開發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在資金投入、鼓勵政策措施、生産技術上需要完善。 一是發展規模較小,建設進度慢。目前,我國共批准生物質發電項目100個左右,建成30多個,總發電量40萬千瓦/年。其中利用林業生物質發電企業僅2家,正式投産1家。我國投入使用的生物質壓縮成型設備約在1000臺左右,年産生物質成型燃料不足10萬噸。而目前美國每年生産成型燃料60萬噸左右,日本26萬噸左右,歐盟區域內約有500家木質顆粒工廠,生産量約為730萬噸。我國還沒有生産出以林業油料作物為原料的生物柴油。美國和歐盟國家生物柴油年産量超過100萬噸和250萬噸左右。 二是缺乏專項資金和政策支援不完善。目前,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沒有列入國家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扶持經費,國家對於利用林業剩餘物生産固體燃料卻沒有優惠政策,林農和林業生物質生産企業沒有生産積極性,導致能源林發展速度緩慢。能源林基地建設也沒有專項扶持經費。 三是資源培育及生産環節上的一些技術問題未能得到有效解決。沒有很好解決優質速生高産能源林樹種的選優、種植和經營技術,林木生物質能源高效低成本轉化及綜合利用副産物技術,熱值和效益更高的林業顆粒燃料開發技術,生物柴油新型的固體鹼性催化劑産品開發技術。 四、今後發展林業生物質能源的主要措施 1、積極促進出臺優惠政策,鼓勵群眾和社會各界投資發展能源林。積極爭取單列能源林良種繁育基地、能源林基地建設專項經費,鼓勵將林業生物質原料出售給企業,完善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政策體系。 2、鼓勵林業生物質能源企業,建立一定規模的原料基地。將企業的原料林基地作為原料供應的基本保障,原料林基地供應的原料應佔到企業年生産需求的50%。 3、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和加強試點示範建設。包括能源林樹種優良品種選育及苗木基地建立、能源林産品穩産、高産及採摘技術的科學研究、能源林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企業+農戶生産模式的探討、能源林的發展與群眾脫貧致富最大限度結合的措施和辦法。 4、開展技術創新和加強國際合作。對生物質能源生産、加工、使用中的重大科技難題,開展聯合攻關,形成可産業化推廣的技術、工藝和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