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5日,中華慈善總會共接收社會各界捐贈款物9.28億元,除1.6261億元物資外,到帳7.0878億元已撥出使用5.4965億元,餘款將陸續按計劃撥出。
6月5日,中華慈善總會分別向四川、陜西和甘肅地震災區撥出共計3.5億元人民幣的救災捐款。並要求四川省慈善總會、陜西省慈善總會和甘肅省慈善總會按照中央關於抗震救災捐贈款“尊重意願、專款專用、統一規劃、突出重點、公開透明、加強監督”的管理原則,切實保證下撥捐款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
撥付四川省慈善總會的2.5億元定向捐款主要用於災後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重建以及對受災群眾住房方面的救助。中華慈善總會要求四川省慈善總會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和有關規定,根據捐款人的意願並結合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切實做好具體的實施計劃,以書面報告形式報中華慈善總會會批准後實施。
對於該批款項中使用方向不明確和泛指災害救助的資金,要求四川省慈善總會在災後學校、醫院、福利院和受災群眾住房建設援助範圍內,做出明確的使用計劃報中華慈善總會批准後實施。
分別撥付陜西省和甘肅省的各5000萬元抗震救災捐款,將用於地震災區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和災後住房、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重建等方面的救助。同時要求陜西省慈善總會和甘肅省慈善總會根據各自抗震救災的實際情況以及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做好具體的實施計劃,以書面報告形式報中華慈善總會批准後實施。對於抗震救災中的所有定向捐款,中華慈善總會嚴格遵照捐贈者意願。撥付前,制發撥款通知,載明用途指向、受方責任、用款情況回告、收款回執(票據)等內容。同時抄報民政部、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四川省民政廳,共同監督實施。中華慈善總會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分工負責,所有執行文件在業務部門和綜合部門同時備案,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