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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價局:加強抗震救災物資價格監管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08-05-28  發表評論>>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物資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發改電[2008]163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價格監管保持市場物價穩定的緊急通知》(川府發電[2008]72號)文件精神,5月23日四川省物價局發出緊急通知,部署穩定抗震救災物資價格工作。

一是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通知要求四川各市(州)物價局根據省政府的授權,結合當地價格變動情況,在報請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後,通過規定限價、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多種方式,適時啟動對與抗震救災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醫療用品、日用品、建築材料、交通運輸、燃料等災後重建物資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全力穩定災區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物資價格。

二是加強災後重建物資價格監測。通知要求自5月27日起,成都、綿陽、德陽、廣元、雅安、阿壩州價格主管部門在現行災區主副食品價格一日兩報的基礎上,再在本行政區內選擇1—2個縣啟動建材價格應急監測, 對線材、螺紋鋼、水泥、磚、瓦、木材等八個建材品種市場供求和價格情況實施每日一報制度。

三是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通知指出,全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巡查力度,堅決打擊趁地震災害之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捏造散佈漲價謠言、不執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重點加強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災物資的價格監督檢查力度,穩定災區市場價格秩序。加強“12358”價格舉報電話值守,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快速處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加大處罰力度,對性質惡劣的價格違法案件,依法從速從嚴處罰,保持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性質惡劣的要公開曝光。

四是督促有關企業加強價格自律。通知要求四川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通過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印發宣傳資料、倡議書、典型案例曝光等多種方式,督促本地生産、銷售抗震救災物資相關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自律,維護重要商品出廠和銷售價格的基本穩定。對於借地震災害之機哄抬物價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五是進一步嚴肅價格管理工作紀律。通知要求近期一律不得出臺任何政府提價措施。省內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落實好運輸抗震救災物資的綠色通道政策,嚴禁對抗震救災物資生産、流通的各種亂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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