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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四川公安廳推出便民利民十措施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08-05-26  發表評論>>

武和平

民警營救災民

武和平

民警在綿陽安撫災民

5月26日上午8時30分,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通過中國網“網上發佈會”發佈最新消息,介紹了全國公安系統四川災區抗震救災工作的最新進展。

武和平:

為切實解決災區群眾實際困難,方便受災群眾的生産生活,近日,四川省公安廳推出了服務受災群眾的十條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簡化辦證手續。在受災群眾安置點設立臨時辦證點,方便群眾辦證。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由災區群眾本人申請,經過公安機關通過人口資訊管理系統核實比對,對本人資訊與人口資訊管理系統相關資訊一致的,直接辦理;不一致或人口資訊系統內無人像資訊的,可通過駕駛證、結婚證、工作證等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證件,或提供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辦理。

二是免費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對急需用證的受災群眾,公安機關將及時為其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免收工本費。

三是免費辦理居民戶口簿等戶籍證明。對急需用證的災區群眾,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將及時免費為其辦理居民戶口簿、戶籍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加蓋出具證明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四是方便災區群眾領取居民身份證。災區群眾遺失領證通知單的,可由本人直接到領證點領取,也可由他人憑委託人的領證通知單和代領人身份證明領取;已辦好的居民身份證在省公安廳制證中心尚未下發的,省公安廳制證中心要及時將證件發放到相關市(州)或人員手中。省公安廳制證中心將優先製作和發放災區群眾的居民身份證。

五是放寬災區新生嬰兒落戶條件。對災區出生的新生嬰兒,憑醫院開具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救援醫生開具的證明落戶。無醫院或醫生開具證明的,可憑鄉、村或居委會證明予以落戶。

六是簡化災區死亡人員登出手續。災區死亡人員的親屬,可憑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醫院、民政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死亡人員名單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登出手續;無上述證明的,由鄉、村或居委會出具證明,轄區民警負責核對,開具死亡證明書,轄區民警簽名蓋章後,辦理戶口登出手續。

七是積極協助災區群眾搜尋親屬。群眾要求公安機關幫助搜尋親屬的,公安機關應及時受理。安置地公安機關要及時與災區群眾原籍地公安機關通報,加強資訊溝通,全力為災區群眾搜尋親屬提供幫助。

八是放寬災區群眾住宿登記條件。無居民身份證的災區群眾到旅店住宿,可憑居民戶口簿、戶籍證明或鄉、村或居委會開具的證明辦理住宿登記。

九是嚴格災區犬只管理。對災區無主野犬,一律予以捕殺,堅決防止狂犬病等疫情在災區流行,確保災區群眾生命安全。

十是積極做好民爆物品管理,服務災區建設。優先供應災區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對受因民爆資訊系統或民爆從業單位卡受損,無法通過資訊系統辦理購買、運輸證件的災區爆破作業單位,可通過手工辦證等方式辦理,確保災區民爆物品正常使用,服務災區建設。

此外,根據災區人民群眾的實際生産生活需要,公安機關還將繼續研究並陸續推出其他便民利民措施。

我要通報的情況就是這些,謝謝大家。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武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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