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直播文字實錄圖片實錄返回直播頁

公安部就《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貫徹情況舉行發佈會

  2007年11月1日(週四)上午10時,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錦和廳(二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馬維亞通報貫徹《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5號)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敬請關注。文字實錄 圖片實錄 返回直播頁

直播摘要

圖片實錄 更多

相關新聞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

活動標題

  • 公安部就《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貫徹情況舉行發佈會

活動描述

  • 2007年11月1日(週四)上午10時,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錦和廳(二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馬維亞通報貫徹《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5號)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武和平: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非常歡迎諸位參加公安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今天新聞發佈會的主題是通報國務院第505號令《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貫徹實施的情況。為此,今天我們專門請來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馬維亞副局長向大家通報有關情況,並回答各位記者關心的問題。

    2007-11-01 10:00:21

  • 武和平:

    大型群眾性活動涉及的領域比較廣,參與人比較多,如何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切實保護好公民的生命財産安全,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神聖職責。多年來,各級公安機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了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

    2007-11-01 10:01:55

  • 武和平: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日益豐富,各類大型群眾性文體活動不斷增多,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2007-11-01 10:06:25

  • 武和平:

    為切實加強這方面的管理,保證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順利舉辦,經反覆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于2007年9月14日正式頒布,並已于10月1日開始實施。該條例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範圍、安全責任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違反《條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都做了明確的規定,為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007-11-01 10:06:58

  • 武和平:

    下面,就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馬維亞先生向大家介紹具體情況。

    2007-11-01 10:07:14

  • 馬維亞: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謝大家來參加我們的新聞發佈會,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公安機關治安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剛才武主任給大家説了今天的主題,是就今年9月14日國務院頒布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立法和實施情況,給大家做一個通報。

    應該説這個法律可能大家比較陌生,但是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家不陌生,應該都參加過若干大型活動,尤其是我們的娛記,參加大型的文化、體育這方面的活動比較多。所以今天我們就這個情況給大家做一個通報。

    2007-11-01 10:07:34

  • 馬維亞:

    首先我給大家介紹一下立法的背景和過程。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舉辦的體育、文化和遊園、燈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數量十分龐大。我們做了一個統計,近五年來,我國平均每年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是1.4萬餘場,參與群眾近3億人次,這裡近五年來每年的平均數。昨天我們了解了一下,今天1月至8月份北京市就舉辦了3400多場,參加人數達到1200萬人次,幾乎是北京市每一個人都參加了一次。

    2007-11-01 10:09:50

  • 馬維亞:

    這些活動涉及到體育、文化、商貿、旅遊、教育等各個方面,幾乎涵蓋了人們日常生活的各個領域。為規範和加強這些活動的安全管理,公安部1999年已經頒布了《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對規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種類、數量和組織形式都出現了較大變化,《辦法》已經不能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

    2007-11-01 10:11:06

  • 馬維亞:

    主要表現在這個辦法是公安部頒布的功能規章,原則上只能規範和調整公安機關本身的工作,對目前一些承辦者未經審批而擅自舉辦的大型活動,這個《辦法》的制約力不夠。

    其次,調整的範圍過窄。這個《辦法》只規定對文化、體育等方面的活動,而對目前各地舉辦的大型展覽、展銷、人才招聘會、現場的彩票銷售活動沒有涵蓋在內,使得這些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現無法可依的狀況。同時,《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後,國務院頒布了412號令,保留了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許可。國務院頒布的這個決定規定,只要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安全許可。

    2007-11-01 10:11:57

  • 馬維亞:

    因為國務院的決定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迫切需要制定一個條令,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許可的條件、程式和時限要通過條例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隨著北京奧運會的臨近,各種大型群眾性活動日益增多,其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引起全社會和全世界的關注。在這樣情況下,制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和監督管理措施,保證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舉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007-11-01 10:15:36

  • 馬維亞:

    所以剛才武主任也提到,從2004年開始,公安部就在總結實踐經驗,深入進行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國務院法制辦及其他有關部門,認真開展立法的各項準備工作,終於促成了這部法規的頒布和實施。到今天已經實施了一個月,實施情況比較良好。

    2007-11-01 10:17:26

  • 馬維亞:

    第二個情況,條例的主要精神。條例明確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監管原則。主要的特點是:承辦者對大型活動的安全負責,我們的工作機制是承辦者負責實施活動的安全工作,公安機關代表政府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要求,是因為安全是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承辦者既然是活動的組織實施者,同樣也應當是安全的重要維護者、保障者。承辦者既可以享受舉辦活動所帶來的利益,也應當承擔舉辦活動可能出現的風險。做到利益和風險共擔,實現權利和義務的統一。

    2007-11-01 10:19:08

  • 馬維亞:

    為保證這一精神的落實,《條例》對承辦者的安全責任做了具體規定,並明確了相應處罰措施。這樣的要求有利於強化承辦者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有利於保障活動安全措施的落實,有利於維護和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産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目的。這是條例主要的精神。

    2007-11-01 10:20:28

  • 馬維亞:

    第三個方面,通報《條例》的主要內容。

    第一,界定了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範圍。根據目前各地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實際情況,《條例》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界定了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範圍。這個範圍就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活動。這裡面有幾個要素,一個是承辦者必須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第二,預計參加人數必須是1000人以上;第三,必須是面向公眾舉辦的。

    具體的內容包括:體育比賽、演唱會,大家可能比較熟悉,明天就有劉德華的演唱會,這就是比較典型的大型群眾性活動。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銷、遊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以及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活動,這些活動有些在露天場所,有些在室內場所,有些是臨時搭建的舞臺,有些是固定的舞臺。我們考慮到影劇院、音樂廳、公園、娛樂場所等在其業務範圍內舉辦的活動,雖然也符合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特徵,但是這些場所已經經過相關部門的依法經營許可。其安全問題可以納入日常的公共安全治安管理,應該明確這些活動不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2007-11-01 10:21:17

  • 馬維亞:

    第二,明確了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體系。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不僅涉及承辦者,而且也涉及到場所的管理者。比如明天劉德華的演唱會就是豐體中心;也涉及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對安全活動進行監管。還有活動的參與人員也就是觀眾。所以涉及到四個方面,承辦者、場所管理者、公安機關、觀眾。

    為此,《條例》對上述四個方面的責任和職責做了明確的規定。

    一是明確規定了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的責任,這是最重要的責任。包括:承辦者對其舉辦活動的安全負責,承辦者的主要負責人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承辦者應當制定並落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工作方案;承辦者應當開展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宣傳教育;承辦者應該保障臨時搭建設施、建築物的安全,落實應急救援措施等等。承辦者的具體職責有八個方面的內容,《條例》已經公開頒布了,可能大家都看到了。

    2007-11-01 10:24:01

  • 馬維亞:

    二是明確了大型群眾性活動場所管理者在場所安全保障方面的具體責任。你提供的場所必須符合安全條件,具體有四個方面。

    三是明確了公安機關應當履行的職責。公安機關不是撒手不管,交給社會、交給承辦者,公安機關的職責也非常多。主要是審查並實施安全許可;制定安全監督方案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對活動場所及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責令整改安全隱患;查處違法犯罪行為,處置突發事件。

    四是明確了參加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的規定。比如不能帶放射性、易燃易爆物品進場,不準向場內投擲雜物,要接受安全檢查,這都是對觀眾提出的要求。

    2007-11-01 10:25:55

  • 馬維亞:

    第三方面的內容,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主要有幾方面的內容:

    一是大型群眾性活動要實行安全許可制度。明確公安機關是安全許可的實施單位,並對活動應當符合的安全條件、承辦者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實施許可的程式、時限作出明確規定。大型活動的舉辦者必須在舉辦之前的20天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在7天之內要對場所、安全措施進行審查,包括實地勘查。這樣有利於落實活動承辦者的安全責任,加強監督管理,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活動的安全。

    2007-11-01 10:26:56

  • 馬維亞:

    大家可能比較關心,除了法人和社會團體,政府有關部門舉辦的群眾性活動怎麼辦。《條例》也做了明確規定。對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直接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條例》明確規定,由舉辦活動的人民政府、國務院部門負責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不實行安全許可制度。為了確保這些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條例》要求舉辦活動的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責成或者會同有關公安機關制定更加嚴格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比如奧運會、世博會,這些都是大型群眾性活動,但是都屬於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部門來舉辦的,不實行安全許可。但是並不是對安全忽視,而是制定更加嚴格的安全保衛方案,確保活動的絕對安全。

    2007-11-01 10:31:06

  • 馬維亞:

    二是明確了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過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一是許可,許可以後怎麼實行,所以在舉辦過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很重要。包括公安機關根據安全需要組織警力,維持現場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置突發治安事件,查處違法犯罪活動。承辦者發現進入活動現場的人員達到核準數量時,應當立即停止驗票;發現持有劃定區域之外的門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員,應當拒絕其入場,並向活動現場的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報告。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過程中發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責任人,也就是承辦方應該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在活動實施過程中,有一些具體的安全保障措施。這是制度的兩個主要方面。

    2007-11-01 10:31:11

  • 馬維亞:

    《條例》第四個方面的主要內容是規定了違反《條例》行為的法律責任。一個法律的實施,沒有嚴格的處罰措施是很難執行的,所以《條例》這方面做了明確的規定。

    第一,承辦者擅自變更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或者擅自擴大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舉辦規模,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未經公安機關安全許可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由公安機關予以取締,對承辦者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主要是警示。

    二是承辦者或者大型群眾性活動場所管理者違反本《條例》規定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安全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治安管理處罰,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是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過程中發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責任人也就是承辦者不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對安全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是參加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人員有違反本《條例》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批評教育;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威脅公共安全行為的,公安機關可以將其強行帶離現場,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一些國外的足球流氓焚燒物品,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7-11-01 10:33:34

  • 馬維亞:

    五是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履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職責中,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給大家通報的《條例》的主要內容。

    2007-11-01 10:35:57

  • 馬維亞:

    第四個方面,因為《條例》主要的監管機關和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所以給大家通報公安機關履行大型群眾性活動監管職責的情況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近年來,我國大型群眾性活動日益增多,剛才我説了,這五年平均是1萬多起,各級公安機關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公安部99年頒布的辦法,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各項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我們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對大型活動主要採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第一、對重大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公安機關內部要成立安保工作的領導機構,而且一般都是由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挂帥,協調各個方面,切實加強對活動安保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二、在活動開始前,進行實地檢查,看看場地和有關安全設施,全面了解有關情況,認真審核承辦單位提出的申請,督促承辦單位制定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落實各項安保措施。

    第三、公安機關要建立風險評估機制,而且我們要制定週密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保證應急預案。

    第四、加強活動現場周邊的交通、治安秩序管理,為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舉辦創造良好的環境。像北京工體附近的交通疏導就非常重要。

    第五、對主辦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督促解決,進行整改,而且要根據需要,安排警力維護活動現場的秩序,包括在現場對入場觀眾指導有關方面,對他們進行安全檢查。現在很多地方專門的安全檢查單位,像保安公司承擔這樣的職責,當然有些地方還是公安機關進行安檢。

    2007-11-01 10:36:56

  • 馬維亞:

    這是公安機關在對大型活動舉辦之前和過程中要做的一些基本工作。國務院的《條例》頒布以後,對公安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要改變原來大多數公安機關大包大攬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的做法。原來,承辦者把活動舉辦起來,安全問題由公安機關負責。現在《條例》的頒布實施要改變這種情況,承辦者就是安全的主要責任人。所以公安部在《條例》頒布以後,及時下發了《公安機關認真貫徹實施條例的通知》,專門做出了部署。同時還制定下發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等7種法律文書,以規範公安機關自身的監督行為。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部署,已經組織民警認真學習領會並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我們昨天了解到,北京市這一個月來《條例》執行得比較好。

    2007-11-01 10:40:31

  • 馬維亞: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廣泛宣傳《條例》的內容及其重要意義,使廣大群眾,特別是承辦者了解《條例》的內容,自覺遵守有關規定。所以請媒體朋友給予幫助。

    第二,組織公安機關、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和場所管理者進行培訓,認真領會、準確把握《條例》的要求。

    第三,加強監管工作,督促承辦者依法申請、依法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安全保障方案。

    第四,公安機關執行條例過程中不但要嚴格執法,同時還要熱情服務,熱情為承辦者服務,為場所提供者服務,為各位觀眾服務。

    所以我們要在這方面加強教育,在嚴格監管的同時,提高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準。也希望媒體的朋友們給予監督。我就通報這些情況,謝謝大家!

    2007-11-01 10:44:56

  • 武和平:

    剛才馬副局長就《條例》進行了具體的詮釋,這個《條例》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也是媒體感興趣的問題,下面的時間留給各位。

    2007-11-01 10:46:06

  • 澳門澳亞衛視記者:

    謝謝發言人。我剛剛看到公安機關相關工作的第二個內容是組織相關學習培訓工作。我想問一下,具體培訓是不是要收費?是不是強制執行?如果是培訓的話,是一個什麼樣的形式?

    第二個問題,08年奧運期間將會有數百萬觀眾來到北京,對這樣的大型活動,能否給我們詳細介紹一下公安部相關安保方面的工作。謝謝。

    2007-11-01 10:46:25

  • 馬維亞:

    謝謝你的提問。關於培訓,我們是要開展各個方面、各個層次的培訓,是不是收費?因為剛才講了,《條例》涉及到四個方面:公安機關、承辦者、場所管理者、觀眾,觀眾不用培訓,主要是宣傳教育。公安機關本身的培訓是不收費的。公安機關對承辦者和有關場所管理者進行培訓,根據具體的情況,一般來説是有培訓經費的。但是在有的地方,對場所管理者和承辦者可能有一些收費的情況,各地情況不同,所以我很難作出全面的回答。

    2007-11-01 10:47:41

  • 武和平:

    我來回答關於奧運會安保的問題。目前我們國家和政府已經成立了北京奧運的安保協調小組,這個協調小組是中國國家級的奧運安保的協調機構,統一領導2008年的奧運會安保工作。現在這個協調小組正在緊張有序地開展工作。協調小組有20個國家的部委和北京市政府的相關部門組成,這些機構各自承擔自己的任務,同時在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來負責2008年奧運安全保衛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調度。我剛才説的是國家層面的活動,是國家級的機構在協調這項事務。

    到目前為止,協調小組工作全面運轉,已經召開多次協調小組會議和很多的專題會議。在協調小組下面還有一個辦公室,這個辦公室和北京奧組委的安保部一起辦公,北京奧組委的安保部既是奧組委的內設機構,也是協調小組的派出機構,負責各個方面的聯絡工作。鋻於各位記者非常關注奧運安保工作,近期奧運安保協調小組負責人將會見我們的記者,也讓我借這個機會轉告給大家,很快要專門就奧運安保回答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謝謝。

    2007-11-01 10:51:21

  • 法制日報記者:

    我有三個問題想問。第一個問題,新實施的《條例》與過去的《辦法》有什麼重大的轉變?體現在哪些方面?這個《條例》對我國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有什麼樣的重大意義?

    第二個問題,我注意到咱們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界定是在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我想問一下,假如主辦者預計是900、800人,後來真正參加的人數超過了1000人,在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怎麼樣來保證大型活動的安全?

    第三個問題,我注意到《條例》上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舉辦的大型活動不需要公安機關許可,如果這些活動發生了相關的問題,相關的部門將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還有我想了解一下今年我們國家前三季度的治安形勢總體情況。謝謝。

    2007-11-01 10:53:15

  • 馬維亞:

    謝謝你的提問。《條例》和《辦法》有什麼重大的區別,有什麼意義,剛才我在通報中也大致提到了。因為公安部制定的《辦法》只是部門規章,原則上説只對公安機關的大型活動的監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但是對承辦者和觀眾的法律效力、制約力不夠,這是重大的差別。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在全國範圍內對方方面面都是適用的,所以這是重大的差別。

    要説重大意義,我們把大型活動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法制日報》的記者很關心咱們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因為在國務院的412號令中,提出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依法許可,但是我們沒有操作性的規範,這個《條例》應該説具體完善、細化了安全許可的規定。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確實,有的地方承辦者在預計的時候沒有想到會來這麼多人,比如人才招聘會、展銷會、車展,但是如果預計不到1000人,按照《條例》來説,他不需要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許可。但是作為承辦者來説,他應當有安全意識,有風險意識,預計到活動的規模可能會擴大,那麼就應該向公安機關進行及時通報或者申請。

    再一種情況,向公安機關進行通報,公安機關了解到有這個活動,雖然預計不會到1000人,但是公安機關也會按照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進行管理。第一方面,就是不屬於大型群眾性活動,沒有承辦者的活動,我們也會按照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規定進行安全監管,進行現場秩序的維護,特別是現場週邊秩序的維護。這是第二個問題。

    剛才你又提到人民政府舉辦的活動,我説了《條例》做了明確的規定。人民政府舉辦的大型活動確實不需要經過安全許可,但是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政府的一個組成部分,縣級人民政府主辦的大型活動,公安機關作為安全管理機關肯定是義不容辭、責任所繫,要制定更加嚴密的安全保衛方案,具體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保障人民政府舉辦的活動的安全。

    2007-11-01 10:54:25

  • 武和平:

    元月至9月份,也就是前三季度的社會治安形勢總體是平穩的,有利地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同時也為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創造了一個穩定的、良好的社會秩序。

    全國公安機關從今年年初一直在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積極化解各種社會矛盾,著力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元月至9月份全國刑事案件立案數是338.3萬起,與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破案率有所上升,破獲年內案件是161.3萬起,同比增加了12.6萬起,上升了8.5%。同時,有多類案件呈現穩中有降的趨勢,但是也有少部分案件有上升的現象,需要引起社會防範的注意。

    我分類來説。第一,殺人、強姦、綁架案件減少。1至9月份,全國公安機關共立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案件是17.5萬起,和去年同比上升1.2%。其中殺人案件是1.2萬起,同比減少了1389起,下降了10.1%。通過命案必破,對命案加大了偵破的力度。強姦案件下降1.4%;綁架案件下降1.6%。拐賣婦女兒童案件下降11.5%。傷害致死案件下降了6.5%。這是一類,大多數案件處於下降的趨勢。

    2007-11-01 11:00:49

  • 武和平:

    第二類,爆炸、防火、投放危險物質案件大幅度下降。1至9月份,全國公安機關共立爆炸案件471起,比06年同期下降24.9%;放火案件4618起,同比下降9.5%。投放危險物質案件764起,下降14.5%;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彈爆炸物品的案件3676起,下降1.9%。這是第二大類,危險物品、爆炸、放火案件呈下降趨勢。

    第三類,搶劫搶奪案件繼續走低。由於加強控制和打擊,1至9月份,全國公安機關立兩搶一盜案件286.7萬起,同比有所增加,上升0.6%。但是這裡面,盜竊案件229.9萬起,同比上升1.6%。搶劫案件是21.6萬起,下降了7.5%;搶奪案件12.9萬起,下降了12.8%。兩搶一盜案件,盜竊案件有所上升,兩搶案件下降幅度比較大,敲詐、勒索案件2.5萬起,下降了4.6%。

    在盜竊案件中又進行了分類。盜竊案件中,入室盜竊案件75.2萬起,同比下降3.3%,盜竊機動車案件44.7萬起,下降5.7%。扒竊案件11.3萬起,下降8.3%。在搶劫案件中又分入室搶劫案件1.7萬起,下降11.3%,搶劫機動車案件1.5萬起,下降20.1%。這個下降幅度比較大。

    2007-11-01 11:04:27

  • 武和平:

    第四類,黃賭毒案件有所回落,1至9月份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案件16.1萬起,與06年同期基本持平。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案件中涉及黃賭毒的案件7.6萬起,比去年同期減少8255起,下降9.8%。其中賭博案件1.4萬起,下降9.7%,製造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案件1949起,下降9.2。

    第五類,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案件不斷增多,這是我要重點提示的。2007年1至9月份全國公安機關共立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案件5.9萬起,比2006年同期上升了7.2%。其中擾亂市場秩序案件2.7萬起,同比上升15.4%;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案件2155起,上升了5.6%;生産銷售偽劣商品案件2036起,上升了25.7%;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909起,上升21.1%;金融詐騙案件6187起,上升了15.9%;走私案件744起,上升了13.8%;侵犯智慧財産權案件1758起,上升了7.6%;危害稅收徵管案件5607起,下降15.1%。

    通過通報這些數字,大家可能會發現,侵財案件在各類案件中有所上升,除了盜竊案件以外,需要提醒公眾加強防範的,我特別要介紹一下最近有關信用卡新型詐騙案件的有關情況,提醒媒體和公眾進行關注。

    2007-11-01 11:08:12

  • 武和平:

    隨著國家經濟的持續增長和居民消費水準的增加,信用卡的發展非常快。當前銀行卡的犯罪的狀況是,上半年從1至6月份分析,共立案1171起,利用信用卡詐騙的案件達到1171起,同期比去年上升了29%,涉及到的金額達到了4461.36萬元,涉案金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9。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這類犯罪的主動進攻態勢,偵破了一大批有影響的案件。同時從破案過程中發現這類案件有以下幾種形式的表現:

    第一種,針對ATM機實施犯罪居高不下。近年來針對ATM機實施犯罪主要是通過在自助銀行門禁系統或者在ATM加裝機盜碼設備竊取了持卡人資料以後製造假卡,在ATM機盜提資金,這個問題的動向非常嚴重。

    第二個形式,利用網際網路實施銀行卡犯罪逐漸增多。網上銀行極大地方便了持卡人辦理各項業務,也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標。目前利用網際網路實施銀行卡犯罪的主要是:

    一、利用網上銀行系統的漏洞獲取客戶個人資訊,通過轉帳手段盜提客戶資金。現在銀行系統在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二、利用駭客軟體、網路病毒盜取客戶銀行的卡號、密碼,製作假卡在ATM機上盜取資金。

    三,在網際網路設立假的金融機構、網站來騙取客戶的銀行卡號、密碼,俗稱網路釣魚的這種犯罪。

    第三種,涉外銀行卡犯罪日益突出。主要有三類:一個是直接使用假卡進行大眾行騙;第二是使用境外銀行卡在境內刷卡套現。第三是在境內非法設立加工、製造假國際信用卡的地下制卡窩點。

    第四類,部分的不法商戶、非法仲介為銀行卡犯罪推波助瀾。非法信用卡當中的仲介主要包括:為他人偽造虛假私信證明材料,申辦信用卡或者虛構、交易、幫助持卡人刷卡套取信用卡內資金。根據中國銀聯統計數字,今年上半年,因偽冒申請信用卡造成刷卡銀行的損失佔全部欺詐損失的80.68%。非法仲介已經嚴重危害了銀行卡、信用卡業務的發展。

    今年以來在上海、福建、廣西、新疆等省區相繼發生這類案件,涉案金額不斷增加。

    2007-11-01 11:11:42

  • 武和平:

    警方在加大對這類犯罪打擊的同時,我們也提示社會公眾:

    第一,在ATM機提款時要注意周圍有無異常人或物,輸入密碼時用手在鍵盤上方進行必要的遮擋,防止被偷窺。一旦發生銀行卡被ATM機吞卡的情況,不要輕信機器旁張貼的資訊,而是及時與開戶銀行取得聯繫,再尋求幫助。

    第二,在使用網上銀行時,要特別注意,首先使用的電腦是否安全無病毒,或者有木馬程式。其次,登陸的銀行網頁是不是真實,要特別防止某些釣魚網站,倣冒銀行主頁,套取銀行卡資料。

    第三,推薦使用U盾等硬碟加密工具,加強網上銀行的安全性,最後要定期核對銀行卡的交易資訊,對出現的異常交易及時的和開戶銀行聯繫,已減少損失。

    第四,在刷卡消費時,不要只圖一時方便,隨意將銀行卡交給服務人員代辦,銀行卡不要脫離自己的視線,防止銀行卡資訊被盜。

    最後,對前往境外旅遊的公民,在境外使用銀行卡時要特別注意,只在正規商場和消費場所使用,卡片不要脫離自己的視線,回國以後要及時核對帳單,並更改銀行卡的密碼,必要的時候可以更換卡片,防止信用卡資料被盜。

    這是我借這個機會給大家通報的治安情況。

    2007-11-01 11:19:17

  • 京華時報記者:

    第一個問題問馬局長,奧運中北京的大型活動會不會被叫停?比如商場的促銷、企業搞的露天舞臺、歌舞演唱會。

    第二個問題,北京奧運期間會不會有車輛單雙號、公車封存等管理方法?

    2007-11-01 11:20:45

  • 馬維亞:

    我回答第一個問題。奧運會是全世界人民的盛會,所以我們要辦得熱烈、隆重、和諧、安全。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原則上不會取消其他的大型活動。北京是一個開放的城市,中國是一個開放的國家,所以在安全確有保障的前提下,我們會兼顧到奧運會和其他大型活動方面的工作。所以這一點也請這位記者朋友不用擔心,因為奧運會還有280多天,我們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出安全的評估,確保奧運會的安全,確保其他大型活動的安全。謝謝。

    2007-11-01 11:21:19

  • 武和平:

    關於第二個問題,問到會不會採取一些管理措施,特別是交通方面的管理措施。我剛才已經介紹了,奧運安保的協調小組將在最近就整個奧運安保工作的情況向諸位進行系統的介紹。總而言之,人文奧運、綠色奧運,同時也必須辦成安全奧運,奧運期間有將近200多個國家的運動員要雲集中國,同時還有3萬多名記者朋友要到我們國內來進行採訪。公安機關要做到熱情服務,同時做到文明執法,要為客人們創造觀看賽事和採訪的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2007-11-01 11:22:33

  • 英國全球廣播新聞社記者:

    我有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突發性的活動。我想問一下,有沒有統計關於最近發現的突發性活動,這種活動是上漲了還是下降了?

    第二個問題,《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不包括抗議,我想問一下,為什麼不包括抗議?關於和平抗議是不允許的嗎?

    第三個問題,關於奧運會的。奧運會即將到來,可能要有很多和平的抗議,公安部怎麼處理?是不是要跟國際慣例接軌,還是有自己的政策?請給我們介紹一下,謝謝。

    2007-11-01 11:25:09

  • 武和平:

    第一個問題,這位朋友談到的突發性活動的概念,描述不是太清楚,是不是指一些利益訴求,包括信訪的問題?我給你介紹一下。如果你談到的是利益訴求方面,我願意給你介紹一些情況。

    群眾有相關的訴求事宜,可以通過各級政府的信訪部門來反映問題。這類問題各級黨委一貫很重視,而且國家就此制定了國務院的信訪條例。目前信訪的渠道,包括老百姓反映問題訴求的渠道是暢通的。十七大期間,也有信訪人員到北京,包括到各地、各省市的信訪部門反映自己的訴求,這些問題也都逐步得到或正在得到解決。

    這同時也説明我們的群眾在反映利益訴求中對黨和政府是充分信任的。我這裡主要想介紹一下我們公安機關對這類問題的應對辦法和處理措施。

    2007-11-01 11:26:04

  • 武和平:

    公安部在2005年組織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實施了大接訪,就是根據群眾的訴求,對涉法涉訴的案件,認為有哪些不滿意、處理不公的,我們當時要求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在2005年一年,先後接待反映訴求的群眾人數達到20萬人,解決了一大批這樣的問題。

    大家非常關注解決老百姓民生當中出現的問題,特別是我們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是不是會形成一個機制,這一點我也可以告知這位朋友和各位,現在在公安機關對於群眾反映的利益訴求問題已經形成了制度和機制。

    第一,公安機關建立了領導幹部,就是公安局長接待群眾來訪的制度,而且定期進行接待。廳局長除了接待以外,還要親自辦案、親自接訪、親自閱卷,要看原來辦案的卷宗,然後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同時有必要的還要進行回訪。

    第二,落實各部門各警種接待群眾來訪制度。我們公安機關現在有多個警種,有治安管理部門和社會服務管理部門以及刑事偵查部門,這些部門要通過接待群眾,把群眾反映的問題當反光鏡,發現自己的問題。各部門都要樹立抓信訪就是提高警察執法素質的意識,就是做穩定工作,就是做民生工作。同時,對信訪案件進行考評。我們的督察要定期對下面的信訪案件進行卷宗抽查,辦得不好的、品質不高的,我們要進行倒查,還要責任追究。

    第三,派出公安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的公安機關,兩級接訪督導組。這個督導組就是加大對重點信訪案件的辦案力度,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掌握的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我們就把這些重點案件列成目錄,帶著這些案件到基層公安機關。

    目前我們還有四支督導組,有70至80人在各省進行督導活動,就是把各種矛盾化解在當地。今年年度交辦的,也包括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我們已經化解到90%以上。你剛才提到的另一個問題,請馬局長來回答。

    2007-11-01 11:27:34

  • 馬維亞:

    剛才這位記者朋友提到的第二個問題,《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是不是包括抗議活動。我理解你講的抗議活動是不是指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如果是這樣的話,我願意回答你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公民有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這是《憲法》規定的權利。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一個法制的國家,1990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集會遊行示威法》,同時也有實施條例,對你講的抗議活動做了明確的規定。

    公民要舉行集會遊行示威,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其實施條例,依法進行申請、依法審批。經過依法申請、依法審批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進行。集會遊行示威的組織者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維持集會遊行示威的秩序。我們的法律規定得比較明確,所以我願意解釋一下這個法律。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不是對集會遊行示威進行管理的法規,而是對文化、體育、商務等其他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管理的條例。應當説這兩類活動所依據的法律規定不同,按照不同的法律進行調整。

    謝謝你的提問。

    2007-11-01 11:34:25

  • 武和平:

    北京奧運會確實是舉世矚目的國際體育賽事,中國警方依法擔負和履行對北京奧運會的安全保衛職責。奧運會期間,中國警方也將嚴格地依照中國法律和國際慣例,依法保護北京奧運會的安全順利進行。任何組織或個人在北京奧運會期間舉行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都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對於合法的活動,警方將依法予以保護。對於非法的活動,我們警方將依法處置。謝謝。

    2007-11-01 11:38:11

  • 路透社記者:

    這個《條例》也談到了大型活動不得違反社會公德,這方面您能多解釋一下是什麼意思嗎?這裡指的是什麼樣的行為和活動?

    2007-11-01 11:40:23

  • 馬維亞: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社會公德的概念,應當説在各個國家、各個民族有一些共識。社會公德是絕大多數國民共同遵守的道德規範,應當可以這樣理解。

    中國是一個禮義之邦,經幾千年的中國傳統文化沉澱下來的社會公德,應當説絕大多數公民是共同遵守的。比如淫穢的、黃色的、違反一般道德規範的行為,在大型群眾性活動中是禁止的,是不提倡的,群眾也是自覺遵守的。

    比如要在公眾場所進行一些淫穢表演,一些黃色表演,肯定是《條例》和道德規範所不允許的,也是人民群眾不接受的。謝謝。

    2007-11-01 11:40:53

  • 台灣中央社記者:

    第一個問題,今年以來,突發性的群眾事件件數是多少?比往年有沒有增加?

    第二個問題,上個月在西藏有發生群眾事件,就是因為達賴在美國接受頒獎的關係,寺廟發生僧侶和群眾性事件。我想請問公安機關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情況是怎樣的?

    2007-11-01 11:43:33

  • 武和平:

    第一個問題我在幾次發佈會上講過,相關的數字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統計範疇。我們各級黨委政府在解決這類問題上做了大量工作,給予高度重視。這類問題的總體趨勢是在減少的。

    剛才你問到的第二個問題,根據我國憲法和相關的法規,我國的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國家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在中國,任何的宗教都必須在憲法、法律和政策允許範圍內開展宗教活動。

    今天的發佈會到這裡,歡迎大家下次光臨,謝謝大家!

    2007-11-01 11:44:43

圖片內容:

相關新聞: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