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公安部通報貫徹實施《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情況
活動描述
- 2007年1月23日上午10時,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二樓錦和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機關貫徹實施《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有關情況。發佈會由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李民真、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視員包紅霞作現場新聞發佈。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武和平: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歡迎諸位參加今天公安部的新聞發佈會。今天發佈的主題是:通報公安機關貫徹實施《組織管理條例》的有關情況。為此,我們專門請到了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李民真先生、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視員包紅霞女士,由他們向大家通報有關情況並且回答大家的提問。
2007-01-23 09:53:30 - 武和平:
今年的元月一日,《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規範組織管理的行政法規,也是第一部規範人民政府職能部門組織管理的行政法規。《組織條例》以《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為主要立法依據,以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為基本目標,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科教強警和從優待警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突出重點、逐步推進的原則,對公安機關的組織管理活動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規範。《組織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公安隊伍建設走向科學化、正規化、法制化的重要標誌,意味著新時期、新階段的公安工作得到全面的加強,也意味著公安隊伍的建設邁入了現代警察管理的方式。下面,就請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李民真先生向大家介紹有關情況。
2007-01-23 09:53:48 - 李民真:
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上午好!我很高興與新聞界的各位朋友見面。剛才武和平主任已經介紹,今天我們主要是向大家通報一下《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的有關情況。為進一步加強新時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2006年11月13日,溫家寶總理簽署了國務院第479號令,正式公佈了《條例》,這個《條例》自2007年1月1日施行。
2007-01-23 09:56:48 - 李民真:
這是我國第一部規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的行政法規,也是第一部規範政府職能部門組織管理的行政法規。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不斷邁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就。同時,由於歷史和現實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公安機關在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問題,特別是組織管理方面的立法較為薄弱,管理體制、機構設置、編制經費、人事管理、教育訓練等方面不能完全適應時代發展對公安工作的客觀需要,從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的發揮,制約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健康發展。
2007-01-23 09:57:48 - 李民真: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這支隊伍的建設,曾經做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從黨和國家的全局出發,明確要求“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公安隊伍的組織人事管理,繼續健全以《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隊伍管理制度,抓緊制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2007-01-23 09:59:36 - 李民真:
按照中央的要求,公安部從2003年就開始進行《條例》的研製工作,剛才介紹了,一直到2006年11月,國務院會議才審議通過,從今年開始施行。這個《條例》是從我國的國情、警情出發,以《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為主要的立法依據,充分考慮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了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配套,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條例》一共七章、四十二條,基本涵蓋了公安機關組織管理的主要內容。其中,《條例》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具有重要影響的規定,主要為界定公安機關性質、規範機構設置、建立公安民警職務序列、規範經費保障四個方面。
2007-01-23 10:01:26 - 李民真:
一是第一次通過國家立法形式,全面、科學地界定新時期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性質。《條例》規定:“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第二條)。這既清晰表明瞭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責和許可權,也體現了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區別於一般行政機關和公務員的最大特點,為公安機關實行不同於一般行政機關的管理制度提供了法規依據。
2007-01-23 10:03:32 - 李民真:
二是第一次通過國家立法形式,具體規範公安機關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的設置。《條例》規定:“設區的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分局。市、縣、自治縣公安局和公安分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公安派出所”(第六條第一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分為綜合管理機構和執法勤務機構。執法勤務機構實行隊建制,稱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第七條)。這充分體現了公安隊伍是一支具有武裝性質的紀律部隊的特點,為地方公安機關精簡機構、下沉警力以及進行警務工作機制改革提供了法規依據。
2007-01-23 10:04:15 - 李民真:
三是第一次通過國家立法形式,建立充分體現公安特色的公安民警職務序列。《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分為警官職務、警員職務和警務技術職務”(第十條),“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機構警官職務由高至低為:總隊長、副總隊長、支隊長、副支隊長、大隊長、副大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第十一條第三款),“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機構警員職務由高至低為:一級警長、二級警長、三級警長、四級警長、一級警員、二級警員、三級警員”(第十二條第三款)。這符合公務員分類管理的發展趨勢,有利於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較好地適應了公安機關警務實戰和隊伍管理的實際需要。
2007-01-23 10:04:36 - 李民真:
四是第一次通過國家立法形式,規定公安機關經費實行全額保障和對下給予必要支援的原則。《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經費項目和標準,將公安機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保障,並對經濟困難地區的公安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援”(第二十三條第二款)。這切實貫徹了國家一貫強調的從優待警方針,有利於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安機關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2007-01-23 10:04:53 - 李民真:
總之,《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公安隊伍建設走向科學化、正規化、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對於進一步規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07-01-23 10:05:13 - 李民真:
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認識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的要求,深入紮實地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條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同時,我們真誠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繼續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援和監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多提好的意見和建議,幫助我們不斷提高各項工作水準。
謝謝大家!
2007-01-23 10:05:59 - 武和平:
剛才李民真副局長就《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基本內容向諸位進行了介紹。這個條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當前公安機關開展的基層基礎工作和苦練基本功具有重要的促進和保障作用,同時對於整個公安工作也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有關這個《條例》的具體內容和立法方面的一些解釋,請大家提問。
2007-01-23 10:06:22 - 南方都市報記者:
《條例》十七條規定,地方公安機關正職領導提名需要徵得上級公安機關同意,公安機關制定這個政策的目的是不是實現公安機關的垂直管理或者準垂直管理機制。另外,目前地方政府非法干擾公安工作的情況怎麼樣?還有一個問題,對於調任和轉任,地方政府會出現一種情況,沒有從事過人民警察的幹部,突然調到公安局當廳局長,我們對他警銜的設定是怎麼樣,包括對他的公安業務如何考核?
2007-01-23 10:08:39 - 李民真:
第一個問題,按照公安機關現行的管理體制,是實行雙重管理原則,也就是説地方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這兩個單位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上級公安機關為輔,這個《條例》仍然是這樣規定。但是在地方政府任命公安局長或者公安廳長的時候,要徵得上級公安機關的同意,這是在醞釀過程當中,還沒有提交人大任免以前,這時候如果上級公安機關認為他的專業或者其他方面有不合適的地方,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見。對於一把手,如果上級公安機關表示不同意,地方政府暫時不能提交人大提名,只有雙方達到完全一致的意見,才能按照程式提交人大表決通過。這是管理體制,在這方面這個制度沒有變。你要説不同意,這也是一種否決權,這個在實際工作過程當中,通過協商是能夠達成一致的。
2007-01-23 10:10:53 - 李民真:
有些沒有從事過公安工作的國家公務員調到公安機關任職,甚至做副局長,這種情況是有的。但是由於公安機關要執法,我們希望地方公安機關的領導幹部要熟悉或者是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最好是有法律這方面的工作經歷,《人民警察法》對此有規定。如果你這方面稍微缺乏一點,我們規定凡是任公安機關主要領導的都要經過培訓,廳局長也不例外,被任命為廳局長我們會在半年內組織他們參加公安部組織的專門的培訓。至於地市和縣市這兩級,我們有專門的培訓,培訓的時間還要長一些,一般要三個月以上。
2007-01-23 10:14:37 - 包紅霞:
剛才提出的地方非法干擾公安機關執法的情況,我對此做一些回答。總的看,隨著民主與法制進程不斷發展,我們國家已經進入一個依法治國的形勢。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大的執法環境現在對我們是非常有利的。公安機關在執法的時候,是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來進行執法的。當然,你剛才提出的是地方政府是否有非法干擾的問題,現在對於全國來講,極個別的可能還是有這方面的情況,但是總的情況沒有這方面的統計。
2007-01-23 10:17:11 - 武和平:
我補充一下,目前公安的管理體制還是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授權,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活動,公安機關同時接受黨委政府領導,同時我們又是當地政府的一個主要的職能部門,在這樣一個工作體制下,在執法過程中是得到了黨委政府的支援和保障的,這是主流。至於個別人出現了一些個別問題,那屬於個案問題。看大家還有什麼問題?
2007-01-23 10:20:52 - 記者提問:
在《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實施之前,公安機關包括全國各級和基層公安機關的經費保障情況如何?請您介紹一下,謝謝!
2007-01-23 10:22:00 - 李民真:
按照規定,公安機關的經費保障應當列入各級政府的預算,在制定條例以前,各地基本上是這樣做的。現在是從國務院法規的高度,把這個問題固定下來,以保證只有這樣做才是合法的,不這樣做就是違法的。過去有些地方經費保障困難,有些公安機關在經費的取得上有些不規範的地方,比如罰沒款沒有及時返還,辦案的過程當中,有的時候先借一些錢辦案,存在這樣的情況。現在規定公安機關經費必須全額保障,就是國家保證給你吃,所有的罰沒款一律都上交,收支兩條線,政府在預算當中予以保障。這樣明確下來,有利於維護公安機關公正執法,世界各國的警察都是這樣。既然讓警察工作,就要出經費,把警察保障起來。法規這樣規定下來以後,對這項工作既是一個法律的保障,也是提供了非常大力的支援。
2007-01-23 10:22:30 - 武和平:
我補充一下,由於我們城鄉差距、區域經濟的差距,加之現在我們的財政政策是分灶吃飯,所以在公安機關經費保障上,在中西部這個問題還是存在著一定的財政缺口。正如李局長所介紹,《組織條例》的頒布就使警察公安機關執法的經費保障方面有了一個法律的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現在都非常重視公安機關日常的工作,特別是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各項工作的措施保障。
2007-01-23 10:25:06 - 武和平:
近幾年來,從2004年、2005年、2006年這三年情況來看,科學發展觀貫徹之後,我們中西部的轉移支付的力度非常大,中央財政在十六大以來,從2003年增加的轉移支付款12億,到2004年24億,去年達到了36億,逐年地在增加。與此同時,公安部也在大力加強“三基”工程建設,加強了中部、西部特別是一些貧困地區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近兩年來,我們為公安基層一線提供的警用車輛已經達到了兩萬輛,大量的公安基層隊伍現在已經使用上了這種設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財政部和公安部還聯合下發了文件,要求各地財政把公安經費列入地方的財政預算,以解決剛才談到的皇糧吃不飽的問題。
2007-01-23 10:28:18 - 北京電視臺記者:
資料裏面有一條“規範公安機關附屬人員管理,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希望你解釋一下具體的專業性較強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包括哪些職位?
2007-01-23 10:28:26 - 李民真:
公安機關現在都是國家公務員,由於各方面的限制,不可能公安機關所有的警力需求都得到滿足。在這種情況下,有些非執法崗位的工作,我們可以聘請一些輔助人員。比如説在北京街頭上可以看到,幫助維持交通的,還有一些地方一般的文秘工作也可以聘請,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聘用人員更主要的是,我們有些工作是很專業的,比如説電腦的軟體編程,例如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的“金盾工程”,這時候就要聘請一些專業人員給我們從事這項工作,這個就不一定非得錄用為人民警察,而是作為聘用人員就可以幫助公安機關工作。這是節約警力,利用社會人力資源,也是世界各國警察部門一個通行的做法。
2007-01-23 10:28:58 - 記者提問:
公安部提出要嚴把進人關,另一方面,社會上還有很多警察學院的畢業生不能進入隊伍,對這個現象李局長有什麼看法?
2007-01-23 10:30:52 - 李民真:
公安機關現在招收人民警察,主要是由國家人事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組織的,國家人事部門在招收人民警察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通過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在這種情況下,警察既然是公務員的一部分,現在是公開平等地針對社會各個學校的大學畢業生,甚至有些地方的大專畢業生也是參加公開考試的。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警校的學生也要參加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但是學生的學習情況不可能都是一樣的,有些警校的畢業生,由於沒考上國家公務員,就不能進入人民警察隊伍。
2007-01-23 10:31:23 - 李民真:
現在有這種情況,警校的畢業生在其他崗位,比如保安崗位等其他崗位上也是可以發揮他的才幹的。現在國家人事部對這方面情況做了一些規定,以後公安機關還要從有工作實踐經驗的人中,招收一部分警察,而且這樣的比例會越來越高,不光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如果願意到人民警察部門來工作,通過必要的公務員考試,我們也是歡迎的。警校畢業生的情況我們也很重視,一是提高教學水準,使警校畢業生儘量都考過國家公務員考試,另外我們也適當縮減警校生的規模,你會發現現在警校生的規模比過去有很大的減少。也就是説,各省、各地級市的公安機關警校一律不從事學歷教育,只搞培訓,現在只有國家一級辦了、省一級辦了幾個警校。
2007-01-23 10:37:27 - 記者提問:
您剛才提到罰沒款的問題,咱們這個條例執行了二十多天以來,這個罰沒款的上交情況如何?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關於各級公安機關的收費問題,包括戶籍登記的費用,可能一個縣不同的區可能派出所的費用都不一樣,在規範費用方面有沒有一個法律的保障?
2007-01-23 10:37:33 - 武和平:
談到收費的問題,在各地警察執法過程當中,有關法律,特別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罰款都做了比較明晰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産生的罰沒款嚴格採取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一方面作為開罰單和收罰款,要作為“罰”和“收”分流,同時明令罰沒必須兩條線,所謂兩條線就是公安機關凡是執法的帳目、款項,上交政府財政,是不能挪用坐支的。在這方面,公安機關財經紀律非常嚴格,我們也希望社會輿論監督。
2007-01-23 10:38:09 - 李民真:
剛才問《條例》公佈以後罰款情況,其實收支兩條線已經實行了五十多年了,只不過有些地方越來越規範,像北京市交警罰款,不能交給他,要到銀行交去。
2007-01-23 10:40:25 - 武和平:
你可能談到的是其他規費問題,規定費用一樣,公安機關收到的規費也是要上交政府財政的,要列入財政的收支預算。特別是二代證的換發過程中,有群眾舉報,個別基層單位利用二代證發證違反規定收費,公安機關通過群眾的舉報,發現就要查處,以保障我們在國家經費保障的情況下,要杜絕其他的非正常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收費。
2007-01-23 10:41:07 - 中央電視台中國法制報道記者:
在人民警察管理中,對警察有獎勵,同時也看到了在人民警察違法違紀當中我們也相應的處分,包括從警告到開除,不同級別都有不同的處分,而且在這個處分過程當中,由任免機關和監察機關來決定,這是否能確保執法部門在執法當中能夠保證公正地執法?
2007-01-23 10:42:49 - 李民真:
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當中,由於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原因,肯定會出現違法違紀的情況,對這樣的民警,根據情節實行紀律處分,這是各級公安機關通過紀律手段,規範民警行為,各級公安機關對這一塊非常重視。現在規定有警告、記大過、降級、撤職這幾種,過去有些地方嚴重警告也可以用,或者記一次過、記兩次過也可以用。這次我們明確警察只要違法違紀,就要受到相應的處分,這些處分都是國家通過法規形式規定的。處分的給予都是由任免機關決定,這樣也是保護民警的合法權益,既受到教育,受到懲戒,也讓他合法的權益得到保障。避免由於處分規定許可權不明確,使下面無所適從。
2007-01-23 10:44:54 - 武和平:
實際上大家注意條例裏面,關於懲防結合從嚴治警的體制在《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規定中也比較具體,比如現在在隊伍建設、日常教育和培訓方面,我們有協助一把手抓隊伍的政治委員、教導員和指導員,同時依據法律的規定,我們還設有紀檢監察和督察,這就依法地把從嚴治警和獎勵警察、從優待警結合起來,使我們隊伍建設能夠更加全面。
2007-01-23 10:49:30 - 英國全球廣播新聞社記者:
我有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國家秘密,麻煩你給我們介紹一下國家秘密具體的定義是什麼?因為以前有很多案子不是很清楚具體犯的什麼罪?第二個問題,誰來具體提出和決定國家秘密,誰來負責?
2007-01-23 10:52:03 - 包紅霞:
剛才提到國家秘密的問題,我們國家有《保密法》,國家的秘密分為國家機密、國家秘密,公安機關也有警務工作的秘密,相應的法律法規裏面,什麼叫國家機密、什麼叫國家秘密,都有非常詳細的規定。剛才提到的對於違法犯罪這一塊,哪些屬於國家秘密?我們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的偵查情況,有些屬於秘密。
2007-01-23 10:52:49 - 武和平:
包紅霞同志介紹的情況,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我們的偵查階段,包括偵查手段,都是國家秘密,各個國家概莫能外。同時還有一些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比如涉及到隱私案件,還有未成年人案件,這都作為一種特殊的方式。總而言之,我們的整個刑訴的過程都應該是透明公開的。但是就剛才包紅霞女士所解釋的,我們在偵查,特別是當刑事案件發生,案件還沒有確定性質、情節和犯罪嫌疑人過程中,是不便於向社會公開,偵查機關應保密,而且是依法做的保密工作。剛才這位記者問到問題可能屬於第二個環節,就是檢察環節,特別是在審判環節,隨著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我們現在整個訴訟過程是透明公開的。剛才這位記者還談到了要使用錄音錄影,我們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當中,也是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要求,對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合法權益也是要給予保證的,比如説他本人請不到,我們還可以幫助他請律師,他有為自我辯護的權利還有為自我申訴的權利。
2007-01-23 10:55:02 - 台灣中天臺記者:
關於台灣運鈔車搶劫被遣返的情況,能不能説一下最新的進度?這次大陸公安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這麼迅速地掌握他的行蹤,將他逮捕,令台灣民眾印象非常深刻,能不能談一下大陸公安和台灣警方雙方合作的過程?
2007-01-23 10:57:43 - 武和平:
隨著現在兩岸的往來增多,兩岸的關係日趨密切,據我所知,近年來,兩岸像經貿的論壇、農業合作論壇的舉辦,還有三通,包括包機,資訊産業的技術標準、農業、金融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現在日益增多,特別是還有大量到大陸經商的臺胞到這兒投資是非常多的。兩岸人員往來增大,人才物形成一個大流動,在人才物大的流動過程當中,違法犯罪也在大量增加。大陸警方從維護兩岸同胞正當權益出發,依法地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這是我們一貫的宗旨。各地公安機關現在對臺商投資的重點地區,對台灣居民聚集的區域,都加大了治安整治的力度,保障臺胞在大陸能夠安居樂業,同時切實地維護臺胞和台資企業的各項權益。與此同時,我們還加強反偷渡的鬥爭,規範了漁政管理、登陸辦證、治安巡邏,以及各種常規性的治安檢查。對於剛才這位記者朋友提到的,對在臺犯罪之後,潛逃到大陸的臺方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我們要主動積極地做好抓捕和遣返工作。我可以披露一個數字,從2000年以來,依據金門協議,在有關部門協助下,我們共遣返犯罪嫌疑人123人。根據金門協議的精神,我們通過一些民間組織的協助,兩岸間的資訊還是暢通的。我相信隨著兩岸關係的日益密切,我們獲取資訊和開展工作的渠道將會越來越便利。謝謝!
2007-01-23 10:58:49 - 人民日報記者:
我看《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公安民警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據我了解,公安機關除了這些辦公人員以外,比如刑偵部門的人員很難按照時間來工作,他們可能為了抓捕一個犯罪分子,到外面一呆呆幾天,這怎麼保證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如果超額工作,在工作時段以外的工作,會不會有相應的補助呢?第二個問題,第六頁“規範公安機關輔助人員的管理”,現在公安機關實行“三基”工程建設,規範社區和農村的民警忙不過來,社區農村派出所會有一些輔警,聘請當地權威度比較高的,而且責任心的比較強當輔警,這個是不是屬於公安機關輔助人員管理。目前,這些輔警人數有多少?
2007-01-23 11:01:12 - 李民真:
根據國家規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必須由公安人員,也就是要由警察來執行,不像過去維護社會安定,人人有責。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對輔警的叫法屬於通俗的叫法,事實上他們不是“警察”,只能説是輔助警察工作的一些人員,但是他不能執法,只能從事一些輔助性的工作。剛才你講的社區當中,公安機關一個派出所設在一個地方,因為我們警力有限,有的很大的地方只有三五個民警,等他們出去辦案的時候,誰來臨時把門看一下,都需要找個人。在這些地方聘請一些社會各方面比較公認的、表現比較好的、有能力的人幫助警察從事一些輔助性的工作,比如説在公安機關民警出去的時候,兩個人搭一個伴,這是有可能的。另外,在警務區組織發放一些材料等工作,這些也是可以的。但是關於輔警的數字,我們過去做過一個統計,因為咱們國家比較大,統計的口徑不太一樣,應該説輔警的數字也曾經很大的,但是現在經過整頓以後,應該説這個數字已經非常小了,因為我們要求警察工作主要還是要由警察來組織並親自進行。因此,輔警已經不是過去意義上的輔警,如果只是指幫助警察工作的人,那就多了。
2007-01-23 11:02:22 - 武和平:
我們現在只有正式的國家警察有執法權,其他作為治安員的管理渠道、管理體制、經費保障都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範圍,這個應該要明確。剛才這位記者朋友提到的其實是公安機關要解決的兩難問題,就是既要做好公安工作,也要保障民警的權益,包括從優待警,我非常感謝你的提問。我還要向你解釋一下,它確實是兩難,難的焦點在於警察是一個特殊職業,這個特殊職業和一般行政機關的公務員重大的區別就是他的職能區別於一般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所以《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上專門講到是不同於一般行政機關的特點,比如現在公安機關有日常的任務,還有非常態性的任務,比如重大惡性的殺人案件,像火災,像重大的在自然災害面前我們警察要挺身而出,在這樣的緊急情況下,如果這個時候民警是在他的休息時間,那麼也要義無反顧地去執勤,要挺身而上,這是我們職業精神,也是職業的要求。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是國家的公權力,它的需要應該是警察的第一需要,法律之上的核心是人民利益至上,就是國家的公權力是高於一切的。警察就是先國家後自家,先大家,後小家。這就是警察職業的一種奉獻精神,和職業的理念就是忠誠,忠誠于法律,忠誠於人民。
2007-01-23 11:06:18 - 武和平:
剛才這位記者提到的,個人的勞動和他的保障,個人的付出和他的報酬,特別是個人的權益如何得到救濟和補助的問題,這個已經受到公安部黨委高度重視,特別是在政府的組織條例裏面也有了法律的規定。那麼,今後我們要盡力地解決公權力和私權利的矛盾。大家也會注意到一些地方機關已經建立起了維護民警權益的組織,民警也是人,他也應當是人民群眾的一個分子,他也是一個勞動者,他也應該享受他的工作權,特別是休息權,還有等等其他權益。負責民警權益保護的這些部門,就是要幫助民警來實現這個權益。而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也高度重視我們警察長期超負荷的工作情況,現在見諸於媒體報端的,比如現在民警英年早逝,在崗位上倒下的警察平均年齡才不到50歲,還有大量的民警處於超負荷的待命作業,檢查慢性疾病,患病率有的部門甚至超過60%,甚至於超過70%。為了使我們的公安工作能夠可持續發展,使我們這個隊伍不但是政治強、作風硬、有戰鬥力,同時還要可持續發展。因此,各級公安機關應該注意,要從嚴依法治警,科技強警,解放我們的戰鬥力,同時還要注意保障民警的權益。
2007-01-23 11:10:06 - 中國婦女報社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前一段時間,公安部公佈了親情犯罪是犯罪的新方向之一。目前親情犯罪總體情況包括類型和數量情。從目前發生的案例來分析,親情犯罪的犯罪原因有哪些?
2007-01-23 11:12:56 - 武和平:
這方面的案例,我們準備在不久以後舉行的通報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情況的發佈會上介紹。目前隨著我們社會的發展,作為社會組織細胞的家庭,也要注意家庭自身的一些建設。目前出現了一些問題家庭,同時也出現了因為婚戀、財産糾紛,甚至於因為雙方之間的口角,或者因為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發生了一些令人惋惜的本不應該發生的問題。對於這種問題,公安機關要主動和社會各個部門配合,全社會綜合治理,來關注這些問題,每一個這樣親情犯罪的背後,都存在一定的社會因素,這些問題已經到了籲請社會各界都來關心關注的程度。我們也願意在下一個月的例行發佈會具體回答你的這個問題。
2007-01-23 11:13:10 - 人民政協報記者:
剛才聽李局長介紹《條例》的實施有利於警力下移,怎麼通過這個《條例》在新的一年保持警力下移。通過我的一個親身的體驗,我感覺現在去辦理戶口遇到的民警非常多,但是通過新聞報道也知道,像抓一些小賊,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抓偷自行車、偷手機這樣的警力很缺乏,如果不涉及秘密,能不能向我們透露一下,現在整個公安機關隊伍的規模,這個條例實施之後,是要擴張這支隊伍,還是要精簡這支隊伍?
2007-01-23 11:15:07 - 李民真:
如果按屬於國家公務員正式行政編制的標準統計,現在全國只有140多萬人民警察,他們既是警察又是公務員。我們還有一些行業警察,像鐵路、交通、民航、林業這些民警,現在國家也決定要把他們納入國家司法體系,也就是通過公務員考試後轉為正式人民警察。作為13億人口大國來説,警力不足是非常突出的,因為我們民警的比例只佔到萬分之十一左右,而發達國家都是在萬分之三十以上。像有些個別地方,如香港地區是萬分之五十以上,我們的警力不足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
我個人認為,在我國由1000美元到3000美元過渡時期,社會治安、刑事犯罪肯定還是在高位運作,甚至在一定時候還會有增長,這種情況下,警力肯定會增加的。也就是説,公安機關警察的規模會隨著形勢任務要求和國家財力、人民群眾的需要適當增加,但是不會增加很多。這是一個方面。
至於警力下移,這是公安機關歷屆領導和各級公安機關都在做的一件事情。現在我們有一個硬性規定,根據組織條例要求,縣級公安機關機構的設置要分綜合性管理機構,也就是辦公室、幹部人事部門、紀檢部門,這樣的部門要控制在10%以內,也就是説90%的要到刑偵隊、治安隊、派出所,公安機關內部叫一線和基層所隊。所以,警力下沉,我們通過規範這兩種機構做一個保證。另外,我們最近還實施了社區警務戰略和農村警務戰略,也就是保證民警一定要和群眾見面,到群眾中去,而且為具體的辦案部門,讓人民群眾很方便找到他們。現在我們是這樣要求的,也是在向這個方面努力,我相信通過我們實行“三基”工程,警力下沉會逐步達到部黨委的要求。
2007-01-23 11:15:48 - 武和平:
目前按照我們國家的人口比例來算,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警力遠遠不夠。從配置的數量來看,英美國家基本上達到萬分之三十五,我們現在是萬分之十一多一點。
2007-01-23 11:22:15 - 李民真:
我要補充一點,中國的警察比國外的警察承擔更多的任務,我國警察管的事情相對少,我們還要管出入境和戶政。
2007-01-23 11:22:59 - 武和平:
舉例説明,美國現在基本是267人中有一個警察,英國是288人,加拿大大概是400人,日本達到434人,而我們國家則將近1000人,928人才有一個警察。我們國家還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特別是各級財力有限,要集中辦大事情,要辦惠及國計民生的大事情,公安機關的警力增加,應該是和社會經濟發展相匹配。但是我們當前維護社會穩定、打擊犯罪、保護人權的工作又非常繁重,那麼採取什麼樣的辦法解決警力資源不足的問題?這就是公安部從去年提出來要加強“三基”工程建設的初衷,即通過加強基層的配置,使基層警力達到80%,《組織條例》裏面提到實戰部門特別是基層所隊,在一線作戰的部門要增加到85%。另外還有一個加強基礎工作,基礎工作就是提高單兵素質,提高戰鬥力。再有就是苦練基本功,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我覺得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
2007-01-23 11:23:57 - 武和平:
第一是數量型的配置。我們在一個地區控制犯罪,就要適當配備警力,增加編制,來維護穩定,它是一個細菌和白血球的關係,但是又不能超過當地的經濟發展要求。所以要增加警力,也要基本符合當地的社會穩定的指標。
第二是開髮型的配置。就是通過培訓警察、崗位練兵來提高每一個單兵的素質,每一個基層單位的合力素質,這樣使過去三個人辦一件事,變成現在一個人能辦一件事,甚至一個人辦三件事,來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是結構型的配置。《組織條例》就是要依法解決公安機關內部機構合理配置的問題,基本上要成為x寶塔形的,下面很大,上面很尖,指揮系統少而精,大量警察都推到社會,走到街面上,工作于群眾之中。所以,這樣一個配置,就會使剛才這位記者講到的一般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比如,現在北京警力逐步趨向合理,民警的超負荷工作正在緩解。一般案件,像北京人都深惡痛絕的自行車盜竊案件,去年前十個月繳獲了數千輛自行車,而且打掉了七八十個團夥。所以,惡性案件要偵破,一般案件也要辦,公安機關基層警力要通過結構型配置來完善。
第四是開放型的配置。剛才李局長講到的,我們社區警務的目的就是在警力有限的情況,體現公安機關東方經驗的特色,即“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這樣使一個警察等於發酵的酵母,使整個轄區、社區、農村和老百姓結合起來,群防群治。包括剛才婦女報的這位記者提到的,每一個家庭都遵法、知法、守法,都支援警察來執法,這樣一個工作就使我們的法制環境得到改善,使我們警察按照《組織條例》的要求,為了群眾、依靠群眾,最終發動群眾,共動搞好社會治安。
非常感謝諸位出席今天的發佈會,謝謝大家的提問!
2007-01-23 11:32:55
圖片內容:
- 發佈會開始前現場
- 發佈會開始前記者正在交流
- 發佈會為參會記者準備的筆和記錄本
- 媒體聚焦
-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主持本次發佈會
- 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李民真介紹情況
- 南方都市報記者提問
- 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視員包紅霞女士回答記者提問
- 北京電視臺記者提問
- 記者提問
- 英國全球廣播新聞社記者提問
- 人民政協報記者提問
-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回答記者提問
- 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視員包紅霞女士
- 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李民真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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