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企業破産法草案等答記者問
活動描述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8月27日下午4時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舉行新聞發佈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就監督法草案、企業破産法草案、合夥企業法修訂草案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中國網:
人民大會堂台灣廳已經座無虛席,眾多記者做著最後的準備。
2006-08-27 15:51:17 - 中國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嚴義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和新聞發佈會主持人、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言人、新聞局局長闞珂已在主席臺就座,發佈會即將開始。
2006-08-27 15:52:36 - 闞珂: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剛剛閉會,會議通過了監督法、企業破産法和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為了便於社會各界及時了解這三部法律,我們舉行這場新聞發佈會,邀請全國人大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出的與這三部法律有關的問題。
2006-08-27 15:56:49 - 闞珂:
下面,我介紹一下出席今天新聞發佈會的有關負責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嚴義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安建。
2006-08-27 15:57:11 - 闞珂:
喬曉陽先生負責回答有關監督法的問題,嚴義塤先生和李飛先生負責回答有關合夥企業法的問題,安建先生負責回答有關企業破産法的問題。
2006-08-27 15:58:50 - 闞珂:
請記者提問時用語簡練、明確,一次提問最好不超過兩個問題。現在,請記者提問。
2006-08-27 15:59:23 - 法制日報記者:
謝謝主持人,我是法制日報記者。關於監督法我有兩個問題,一是監督法的制定工作為什麼會歷時20年才出臺,二是立法法有關法規規章備案審查有一些規定,監督法在這方面有沒有新的內容?
2006-08-27 16:00:06 - 喬曉陽:
首先向大家報告一下,剛剛閉會的第二十三次常委會到會161位常委會組成人員,監督法以155票贊成,1票反對,5票棄權,獲得通過。為什麼制定了這麼長時間?主要是因為這部法律的政治性很強,涉及到國家的政治制度和國家體制。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不是“三權鼎立”,在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的前提下,對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或者説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職權又有明確的劃分。
2006-08-27 16:01:21 - 喬曉陽:
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係既有監督,又有支援;既要依法監督,又不代行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人大與“一府兩院”都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機關,雖然職責分工不同,但他們的工作出發點和目標都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
2006-08-27 16:02:26 - 喬曉陽:
從國家體制來講,監督權的行使涉及到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係,涉及到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所以,制定監督法需要處理好這些關係,要能夠準確地反映出我們國家的政治制度和國家體制,準確地把握人大監督的特點,充分發揮人大監督的優勢,這些都是非常重大的問題,所以需要時間,需要通過實踐積累經驗,統一認識。
2006-08-27 16:04:00 - 喬曉陽: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制定監督法高度重視,反覆研究,慎之又慎,做了大量深入、細緻的工作,在這些大量深入、細緻工作的基礎上,各方面對人大的監督工作和制定監督法的認識越來越統一,所以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初審的基礎上,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又經過三次審議,今天得以通過,所以用了這麼長的時間。
2006-08-27 16:04:38 - 喬曉陽:
監督法的第二個問題,關於立法法已經對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作出了規定,監督法有什麼新的規定?立法法是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的備案審查作了規定,所以監督法作了一個銜接性的規定。在這個基礎上,監督法又作了一些新的規定。
2006-08-27 16:06:49 - 喬曉陽:
第一個內容,在現實生活當中,一些地方作出的決議、決定或者發佈的命令,超越了職權,明顯違法。比如擅自設立審批、收費、罰款、處罰、行政強制等等,限制或者剝奪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者是增加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2006-08-27 16:10:12 - 喬曉陽:
為了解決這一類的問題,監督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不適當的決議、決定,有權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發佈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的程式,監督法規定由省級人大常委會參照立法法關於備案審查的規定作出具體的規定。
2006-08-27 16:12:40 - 喬曉陽:
第二個內容,監督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具體應用法律時作出的解釋,也就是我們説的司法解釋,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在司法實踐當中,“兩高”的司法解釋對審判、檢察工作具體運用法律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確實也存在著有些司法解釋與法律相抵觸的情況。監督法參考了立法法有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程式的規定,對“兩高”司法解釋的備案程式作了具體的規定。謝謝!
2006-08-27 16:13:25 - 闞珂:
下一個問題。
2006-08-27 16:14:02 - 北京青年報:
謝謝主持人,我是北京青年報的記者。我有兩個關於合夥企業法的問題:一是有限責任合夥形式的適用範圍是如何確定的?二是關於專業服務機構,具體的範圍包括哪些?除了會計師事務所,還包括律師事務所嗎?其他的還有哪些?謝謝!
2006-08-27 16:14:22 - 李飛:
我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我也先通報一下剛才會議上的表決結果,出席161位常委會組成人員,160人贊成,僅有1票是沒有按表決器。合夥企業法的起草工作最初是由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來負責的,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以後,經過三審順利通過。
2006-08-27 16:14:52 - 李飛:
你提到的有限責任合夥,現在在這部法律裏稱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但是翻譯成外文還是用你剛才説的這個詞。這是90年代以後,國際上出現的一種新的責任形式。它主要適用於專業服務機構,就是剛才你提到的專業機構。比較典型的就是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這次在合夥企業法當中,新增加的這項規定可以更好地推動我國專業服務機構的發展。
2006-08-27 16:15:26 - 李飛:
它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在這些專業人員執業當中,如果某個或者幾個合夥人,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債務時,這些責任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006-08-27 16:16:15 - 李飛:
而其他沒有責任的合夥人,僅以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為限來承擔責任。這樣有助於這些採取合夥制的專業服務機構不斷地擴大規模,這也是我們適應“入世”以後,專業服務機構發展需要的一個重要舉措。
2006-08-27 16:16:47 - 李飛:
但是,專業服務機構的範圍,在這部法中把它分為兩類:一類是採取企業形式的,比如説剛才提到的會計師事務所。除了會計師事務所,還有建築師事務所等其他具有企業性質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直接適用這部法律的有關規定。另一類是非企業形式的,如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附則的規定,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謝謝!
2006-08-27 16:22:01 - 嚴義塤:
我再補充一點。剛才説的哪些專業組織能夠適用這部法,有許多都是由專門法規範的,比如説,律師事務所我們一般認為它不是企業,所以就不是直接適用,但是可以借用其中的規則。
2006-08-27 16:26:08 - 闞珂:
下一個問題。
2006-08-27 16:29:09 - 美國之音記者:
謝謝主持人,我是美國之音記者,想請問您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企業破産法和合夥企業法是不是也適用於國外的公司?另外一個問題,關於人大代表是不是可以以個人的名義在地方進行調查和研究。謝謝!
2006-08-27 16:29:27 - 安建:
剛才這位先生問的是企業破産法是不是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美國公司,我的回答是都適用,只要是中國境內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我們的破産法都適用。
2006-08-27 16:30:00 - 喬曉陽:
你是不是問了人大代表個人能不能到地方進行視察、調查研究?這個問題是這樣的,這次通過的監督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首先把這個名稱和它規範、調整的範圍跟你説明一下。這部法律中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的時候,多數都照應了人大代表的活動,比如吸收人大代表參加執法檢查,人大常委會監督的形式要向人大代表通報等等。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是由我國的代表法來規範的,代表法規定一般人大代表都通過人大常委會組織進行集體的視察,但是代表個人也可以持代表證進行視察或調研。
2006-08-27 16:32:10 - 闞珂:
下一個問題。
2006-08-27 16:34:54 - 經濟觀察報記者:
我想問一個合夥企業法的問題,合夥企業法對風險投資做了哪些規定?對於促進風險投資行業的發展和社會創新、個人創業都會有哪些作用?
2006-08-27 16:35:30 - 嚴義塤: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合夥企業法這次修改和增加了一章內容,即有限合夥。大部分的風險投資都採用有限合夥的形式。進行投資活動需要兩樣東西,一是有資金,二是資金投下去以後,有人拿去賺錢,負責管理。但是在現實社會當中,能夠管好投資的人不一定有錢,而有錢的人不一定會投資,在這種情況下,這次修訂合夥企業法把“有限合夥”加進去,就使得這兩部分能夠結合起來。在採用有限合夥制時,管理人作為普通合夥人,他以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為代價取得資金管理權。這些管理人的信用,是他能不能做好管理工作的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另外,風險投資採用有限合夥的組織形式,其中有一個好處,就是有很大的靈活性。
2006-08-27 16:35:52 - 嚴義塤:
大家知道,風險投資的領域很多,各領域風險情況也不一樣,所以必須有一個比較靈活的組織管理體制,才能夠應對這樣的風險,以減少損失。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管理人的激勵可以由所有的合夥人來商量,有限合夥制對風險投資管理人的激勵給了很大的自由度。最後一個特點是在稅收上,風險投資可以利用合夥企業的稅收政策,通過這種政策,可以避免所得稅的兩次徵收。
2006-08-27 16:38:36 - 闞珂:
我們請香港記者提一個問題。
2006-08-27 16:43:21 - 第一財經電視頻道記者:
謝謝主持人!不過我不是香港記者,我是來自第一財經電視頻道的。我有兩個問題,關於企業破産法,一個企業如果到了瀕臨破産的境地,他可以選擇重整、和解或者破産清算,我們想了解怎麼來確定重整、和解或者破産清算,也就是技術標準是什麼?第二個問題,關於企業破産法中對金融機構的破産作了很多規定,比如在材料當中提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終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或執行程度”,我們想了解一下這句話怎麼理解?
2006-08-27 16:43:38 - 安建:
一個企業到底在什麼情況下破産清算,什麼情況下重整,新通過的企業破産法對這個有明確的規定,第2條對破産原因、重整原因有規定,企業不能到期償還債務,並且缺乏清償能力的,這種情況下應破産清算。重整是新設立的一個制度,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申請重整。法院判定是破産清算,還是重整,一個是根據申請目的,到底是申請破産清算,還是申請重整,法院會根據法律規定的破産原因和重整原因作出判斷。申請的是破産清算,又符合法律規定的破産清算的原因,法院就裁定破産清算。申請的是重整,又符合法律規定的重整原則,那麼就判進行重整。
2006-08-27 16:44:34 - 安建:
第二個問題,金融機構破産問題,金融機構破産這個問題比較複雜,破産法只對金融機構破産需要解決的問題作了規定,這一條規定的意思就是金融機構出現重大金融風險的時候,金融監管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依照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的規定,對這些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整頓措施的時候,為了保證風險處置措施的順利實施,避免債權人通過向法院申請來搶先取得這些金融機構的財産,使這些整頓措施無法進行,所以破産法專門作了一條規定,對金融機構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時候,金融監管機構可以申請法院,對這些被整頓的金融機構的民事訴訟和執行程式可以終止。謝謝!
2006-08-27 16:50:56 - 中央電視臺記者:
我的問題是問給安建先生的,是關於企業破産法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了企業破産法,我們知道現在已經有一個企業破産法在執行了,新的企業破産法與老的規定相比,有什麼新的特點?第二個問題,我們建立完善的企業破産制度,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什麼具體的現實意義?
2006-08-27 16:51:35 - 安建:
對於你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我要先説一句,你的提問甚為準確。你的問題是,新制定的企業破産法與我們現行的企業破産法律的比較。前提是我們現在有企業破産法律制度。前一段時間,我看到有的媒體説,我們現在還沒有企業破産法;有些西方國家不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理由之一,也説我們沒有破産法律制度,這顯然是不正確的。我國早在1986年就制定了適用於國有企業的企業破産法(試行),從1988年就開始施行了;1991年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又設專章規定了“企業法人破産還債程式”,適用於國有企業以外的其他所有的法人企業。另外,國務院還依據企業破産法(試行)的規定,制定了涉及國有企業破産的一些特殊事宜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也依照法律的規定,出臺了有關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的司法解釋。十多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已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審理了十多萬件企業破産案件,怎麼能説我們現在還沒有企業破産的法律制度呢?
2006-08-27 16:52:05 - 安建:
當然,由於當時的實際情況,現行的企業破産法律的規定還不完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處理企業破産問題的需要。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包括首先是認真總結我們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也研究借鑒國外破産法律制度的有益作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新的企業破産法。講到新的企業破産法的特點,我認為最突出的有以下三點:
一是新的企業破産法,不論是對破産實體問題的規定,還是對破産程式問題的規定,都更加明確、具體。法律條文的數量由現行企業破産法(試行)的六章四十三條,增加到現在的十二章一百三十六條。為我們處理破産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確、清晰的法律依據。
二是新增設了企業重整制度的規定。目的是對一些因各種原因面臨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業,通過實施重整,以擺脫困境,恢復生機,盡可能避免因破産清算帶來的職工失業、社會財富損失等社會震蕩。
三是對破産清償順序作出了更加符合我國國情,更有利於保證職工權益的規定。按照“新老劃段”的制度安排,在保證破産人所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社會保險費用以及依法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等在破産程式中得到優先清償的同時,兼顧擔保制度的穩定,維護交易安全。對這個問題,法律委員會的審議結果報告已作了充分的説明,這裡就不再具體講了。
2006-08-27 16:53:58 - 安建:
第二個問題,關於完善的企業破産制度對我們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什麼重要意義,我想至少有以下三點:第一,企業破産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礎性法律。因為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有競爭就會有失敗。對競爭失敗、以至不能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企業,按什麼辦法來清償債務,以保證所有債權人都能公平受償,使競爭失敗的企業能夠有序退出,使經濟秩序能夠保持正常呢?這就要靠破産制度來解決問題。
第二,剛才已經講了,通過破産重整制度,有可能使哪些面臨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業得以擺脫困境,恢復生機,東山再起,從而減少失業,減少因破産清算造成破産財産貶值所引起的社會財富的損失。
第三,有利於促使債權債務關係的及時處理。在債務人已無力清償債務的情況下,通過依法對其實施重整或破産清算,可以防止因此造成債務清償的久拖不決,防止因債務鏈的繼續拉長造成連鎖反應,危及經濟穩定。
2006-08-27 16:55:09 - 香港亞視記者:
謝謝主持人,我想問一個問題,關於授權特區政府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議案,為什麼在這次人大常委會中沒有進行表決?其實有列席的代表引述開會的常委,對於這個決定案具體落實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我想請問,在下一次常委會之前會不會對這個議案作出一些修正,以消除這些常委的疑慮,趕在明年7月1日通車之前,能夠落實“一地兩檢”在法律方面的問題。
2006-08-27 16:56:39 - 喬曉陽:
這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授權議案和所附的決定草案代擬稿是初次審議。在初審當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地認為,為了緩解內地與香港陸路通關的壓力,方便兩地人員的經貿往來,推進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作出授權是必要的,大家贊成。大家認為,這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經濟發展的關心和支援。但是由於這是一個新的事物,所以委員們對授權議案以及所附的決定草案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法律委員會認為,這個授權決定十分重要,會後將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與有關部門一起進行調查研究,把這個授權決定草案修改、完善好,提請下一次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謝謝!
2006-08-27 16:59:38 - 闞珂:
預定的時間到了,我們提最後一個問題。
2006-08-27 17:00:20 - 中國青年報記者:
謝謝主持人,我是中國青年報的記者。我有一個問題提給喬曉陽秘書長。在加強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實效方面,為什麼説監督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法律文本當中,這種針對性和加強監督的實效性是怎樣體現出來的?謝謝!
2006-08-27 17:00:37 - 喬曉陽:
可以通過以下規定來看監督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第一,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監督的重點緊緊抓住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第二,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工作監督的主要形式是每年有計劃地選擇若干重大問題,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 第三,監督法明確規定,專項工作報告的議題確定的六個途徑,比如説人大代表反映集中的問題、常委委員反映集中的問題、人民來信來訪反映集中的問題,等等。
從這些途徑確定的監督內容來看,都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比如對政府工作中,像“三農”問題、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生産、社會保障、拆遷補償等等;對“兩院”工作當中,比如執行難、告狀難、賠償難、刑訊逼供、超期羈押、錯案不究、司法不公等等,這樣一些問題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人大常委會抓住了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反映強烈的、又帶有共性的問題實施監督,這種監督是基本的、全面的,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圍繞這些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把對有關主管領導人員的工業業績和存在的問題寓意其中,實際上也體現了對人大選舉和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
2006-08-27 17:01:05 - 喬曉陽:
第四,監督法明確規定,“一府兩院”要將對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向人大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人大常委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作出決議。“一府兩院”要在決議規定的期限內,將執行決議的情況再次向人大常委會報告。這就意味著一旦人大常委會啟動了工作監督的程式,就要一抓到底,要抓出實實在在的成效出來。第五,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工作監督的情況,包括“一府兩院”執行人大常委會決議的情況,都要向人大代表通報,並且向社會公佈,要把人大的監督置於人大代表和全社會的監督之下。通過上述這些監督法的規定,應當説,這部監督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謝謝!
2006-08-27 17:03:15 - 闞珂:
謝謝各位,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就到這裡。
2006-08-27 17:03:53 - 中國網:
本次直播到此結束,謝謝關注!
2006-08-27 17:04:14
圖片內容:
- 新聞發佈會前現場
- 工作人員佈置會場
- 會前與會記者交談
- 記者陸續入場
- 法制日報記者提問
- 北京青年報記者提問
- 與會記者
- 經濟觀察報記者提問
- 新聞發佈會主席臺
- 第一財經記者提問
- 媒體聚焦
- 中央電視臺記者提問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嚴義塤回答記者提問
- 新聞發佈會全景
- 香港亞視記者提問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回答記者提問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回答記者提問
- 中國青年報社記者提最後一個問題
- 新聞發佈會結束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言人闞珂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安建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嚴義塤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
視頻地址:
數據地址:
網友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