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待遇或補貼標準:每人1500元。
享受對象:各類企業。
申領條件及渠道:符合條件的企業持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勞動合同、企業銀行賬號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
2.崗位技能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 1 年內參加由企業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按自治區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享受對象:企業或職業院校、培訓機構。
申領條件及渠道:符合條件的企業持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勞動合同、企業銀行賬號、培訓花名冊以及培訓相關資料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
3.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企業組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高校畢業生,參加為期1至2年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給予培訓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每名學徒每年不低於6000元。
享受對象:企業或職業院校、培訓機構。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申請流程及要求按各地規定執行,可向當地人社部門諮詢,或登錄人社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查詢。
4.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最長不超過1年,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待遇或補貼標準: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含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
享受對象: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
申領條件及渠道:申領方式有兩種:一是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社會組織提供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單位銀行賬戶,向參保地人社部門申請。二是人社部門通過資訊比對等途徑,篩選確定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和人員,主動告知補貼政策內容、申請流程、經辦渠道。對能夠直接依託資訊系統、大數據比對、相關單位資訊協同等方式獲得或核實資訊憑證的,直接發放到企業賬戶。
5.就業見習補貼
政策內容: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於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並享受稅費優惠、激勵表彰等政策。
待遇或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自治區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見習人員期滿留用率達到50%,補貼標準提高至60%。
享受對象:企事業單位、社區和社會組織。
申領條件及渠道:見習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參加見習的人員名單、見習協議書、供見習人員畢業證書複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憑證、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複印件、期滿考核鑒定表、期滿留用相關證明材料等。登錄內蒙古自治區青年見習計劃系統(http://gx.nmrc.com.cn/#/jianxi/jianxi),或登錄“內蒙古人才網”進入“就業見習”板塊,選擇見習單位或是主管部門賬號進行註冊,按要求填寫上傳相關資料。
6.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內容: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含高校畢業生)達到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由財政給予部分貼息。
享受對象:小微企業。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申請流程及要求按各地規定執行,可向當地人社部門諮詢,或登錄人社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查詢。
7.人才儲備補貼
政策內容:用人單位吸收自治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及畢業後三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儲備式培養和鍛鍊,併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的,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700元。
享受對象:中小企業、基層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申請流程及要求按各地規定執行,可向當地人社部門諮詢,或登錄人社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查詢。
8.定額減稅
政策內容: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可在 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待遇或補貼標準: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
享受對象:各類企業。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政策享受執行稅務部門相關規定。
9.一次性增人增資
政策內容:支援國企擴大招聘規模。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並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實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享受對象:國有企業。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非公企業就業政策
10.免費參加就業技能培訓
政策內容:高校畢業生到承擔政府補貼項目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培訓補貼。培訓期間,對其中屬於脫貧勞動力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生活費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按自治區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享受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及離校後兩年內未就業且未登記為失業人員的高校畢業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持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以及培訓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
11.鼓勵參加就業見習
政策內容: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企業、非公經濟組織、社區和社會組織,參加為期3-12個月的就業見習。見習期間,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見習期滿後,見習單位優先留用見習人員。未被留用的人員,參加基層服務項目招募,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對見習期滿未留用的人員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培訓等服務,積極推薦就業崗位;對有創業意願的提供項目開發、融資支援、場地便利、跟蹤扶持等服務。
待遇或補貼標準:見習期間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享受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
申領條件及渠道:見習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參加見習的人員名單、見習協議書、見習人員畢業證書複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憑證、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複印件、就業見習人員期滿考核鑒定表、期滿留用相關證明材料等。登錄內蒙古自治區青年見習計劃系統(http://gx.nmrc.com.cn/#/jianxi/jianxi),或登錄“內蒙古人才網”進入“就業見習”板塊,選擇見習人員或是見習單位賬號進行註冊,按要求填寫上傳相關資料。
12.工齡計算
政策內容:高校畢業生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時間,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時,可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在非公企業工作變動,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工齡。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三、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政策
13.鼓勵到基層單位就業
政策內容:對到艱苦邊遠地區縣以走訪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機關工作的取消試用期,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工資按照規定進行高定。在蘇木鄉鎮、嘎查村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規定的,可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職稱,或破格參加職稱評審。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14.三支一扶
政策內容:招募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蘇木從事支教、支農(牧)、支醫和扶貧。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間,按月發放生活補貼,給予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補貼,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享受定向(專項)招錄政策;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專升本的,可免試入讀成人專科起點本科;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照規定計算工齡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待遇或補貼標準: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450元,一次性安家補貼標準為3000元。
享受對象:自治區普通高校和區外普通高校內蒙古籍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以及畢業後三年內未就業的內蒙古籍高校畢業生。
15.社區民生工作志願服務
政策內容:招募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蘇木鄉鎮(街道)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就業服務、網格治理、社區矯正等民生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間,按月發放生活補貼,給予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補貼,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服務期滿並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享受定向(專項)招錄政策;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專升本的,可免試入讀成人專科起點本科;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照規定計算工齡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待遇或補貼標準: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450元,一次性安家補貼標準為3000元。
享受對象:自治區普通高校和區外普通高校內蒙古籍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以及畢業後三年內未就業的內蒙古籍高校畢業生。
16.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政策內容:招募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鄉村從事教育、鄉村建設、健康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和鄉村社會治理等。服務期限為1-3年。在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為志願者落實社會保險並辦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給與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服務期滿並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享受定向(專項)招錄政策;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專升本的,可免試入讀成人專科起點本科;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照規定計算工齡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待遇或補貼標準:生活補貼標準參照當地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工資收入水準,每人每年不低於3萬元。
享受對象: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
17.農村牧區特崗教師
政策內容: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西部地區原“兩基攻堅”旗縣、三少民族自治旗,從事農村牧區義務教育工作。服務期限為3年。特崗教師工作期間,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同等條件下在薪酬待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工作滿三年並且考核合格的,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及時入編並落實工作崗位;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享受定向(專項)招錄政策;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專升本的,可免試入讀成人專科起點本科;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照規定計算工齡、教齡;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待遇或補貼標準: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準和中央、自治區補助水準綜合確定。
享受對象:區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內蒙古生源(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近3年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18.中小企業人才儲備
政策內容:招聘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基層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儲備式鍛鍊,期限2年。儲備期間享有與所在儲備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儲備期滿,鼓勵用人單位留用儲備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享受定向(專項)招錄政策;自主創業的可優先入駐大學生創業園和孵化基地,享受相關的扶持創業政策;在自治區境內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服務期限按照規定計算工齡。
享受對象:自治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及畢業後三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19.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
政策內容:“十四五”期間,專項招聘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註冊為鄉村醫生到村衛生室服務,通過加大激勵和保障力度,引導大學生鄉村醫生服務農村、紮根農村。實施範圍指已經實施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的省份。各地可按照學歷、執業資格、職稱、工作地點等因素在單位內部分配中對大學生鄉村醫生予以傾斜。
享受對象:面向符合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條件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20.公益崗位招募
政策內容:城鄉社區等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新開發的崗位按不低於50%的比例,招募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享受對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1.科研助理崗位招募
政策內容:招募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從事科研助理崗位,簽訂服務協議,按規定給予勞務性報酬,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高校畢業生在擔任科研助理期間,其戶口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其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或轉遞至項目單位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就業後工齡與科研助理期間的工作時間按照相關規定合併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22.基層事業單位招聘
政策內容:對(邊境旗縣和少數民族聚居旗縣)蘇木鄉鎮事業單位招聘本科以上、旗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招聘行業、崗位緊缺急需專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報名、專業分佈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分數線;也可結合實際情況,採取面試、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四、鼓勵大學生創業和靈活就業政策
23.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內容: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財政給予部分貼息。合夥創業的,可根據符合貸款條件的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對新發放10萬元以下貸款、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後,免除反擔保要求。
待遇或補貼標準:個人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含留學回國學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營業執照、申請人身份證或社保卡或身份類證明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已婚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24.創業稅收減免
政策內容: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費政策,按規定減免所得稅。政策執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待遇或補貼標準:個體經營減稅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
享受對象:高校畢業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政策享受執行稅務部門相關規定。
25.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滿 1 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相關部門登記註冊正常經營1年以上,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且正常申報納稅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補貼標準不低於5000元。
享受對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校大學生。
26.創業孵化
政策內容: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不低於30%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孵化期一般不超過3年。其他創業載體給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場地的,可予以租金、水電等補貼。
享受對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申請流程及要求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或高校諮詢,或登錄人社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查詢。
27.免費創業培訓
政策內容:組織大學生創業者開展初創企業入門培訓、創業訓練營、網際網路+創業培訓、創業實訓等培訓,提高創業能力,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2000元。
享受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高校學生、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學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學員取得相應證書後,由培訓機構或個人持創業培訓補貼申領審批表、創業培訓合格學員花名冊、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學員基本身份類證明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28.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政策內容:對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待遇或補貼標準:補貼標準不超過實際繳費的 2/3。
享受對象:畢業年度和離校 2 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具體申請流程及要求可向當地人社部門諮詢,或登錄人社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查詢。
五、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援助政策
29.求職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待遇或補貼標準: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年1500元。
享受對象: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技工學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
申領條件及渠道:線下:向本院校負責求職創業補貼的老師,按補貼類型提供內蒙古自治區院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個人賬戶、戶口本複印件、低保證複印件、殘疾證複印件、扶貧手冊複印件、精準扶貧幫扶卡複印件、國家助學貸款合同複印件。院校初審後將資料交于隸屬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匯總後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委派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按審計名單將補貼撥付院校,院校發放到每個學生賬戶內。
線上:登錄內蒙古人社網上辦事大廳(http://nmgrs.12333k.cn:8083/wbdt_portal),選擇“個人登錄”。註冊、登錄系統。登錄後,選擇“勞動就業”——“求職創業補貼”,按要求填寫資訊。
30.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
政策內容:將離校未就業貧困家庭畢業生全部納入實名制服務,列出就業需求清單、幫扶清單,量身定制求職計劃,實施“一對一”幫扶,為每人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資訊,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國有企業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吸納、“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招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貧困家庭畢業生。對有見習需求的全員安排見習。
享受對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
31.免費就業服務
政策內容: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劃,對有就業意願的失業青年,開展職業素質測評,制定求職就業計劃,提供針對性崗位資訊,組織志願服務、創業實踐等活動。公共就業服務部門通過線上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小程式、基層摸排等渠道,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主動聯繫,為每人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
享受對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32.戶口檔案保管
政策內容: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暫未就業的,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後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
享受對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33.取消落戶限制
政策內容: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外地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
享受對象:應屆高校畢業生。